1、车辆报废要去哪些部门办理?
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1)车辆部报废扩展资料: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2、车辆报废怎么赔偿
报废车赔偿标准
第一类:车辆的维修费用高于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
第二类:车辆满足强制报废标准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第二款: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第三款: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赔偿金=新车购置价-折旧金额。如果没有购买不计免赔的话还要扣除一部分。
车辆已使用期限折旧金额是根据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月折旧率×已使用月份,已使用月份是从车辆购买日算起。
车险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9版)》规定,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月折旧率为6‰(千分之6),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一般不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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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办理报废的流程
1、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个人交售报废机动车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汽车属于单位的需提供代码证复印件4份并加盖公章,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4份。
2、公司业务部门专管员负责接收报废机动车并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表,单位加盖公章,个人车主签字。专管员、保管员验车拍摄照片,涂磨发动机号、车架号。
3、专管员、保管员验车合格后,专管员负责填写公司内部印制的报废汽车报告单,分别由交售人、专管员、保管员、科长、主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保管员对其进行登记,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专管员将相关证件转交办公室专管员登记。
4、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专人定期到公司验车,验车合格后签字盖章,办公室专管员到市政府一站式商业局窗口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5、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验车后进行拆解,大、中型以上货车和营运车辆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拆解,并拍摄照片,填写报废机动车监销登记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车辆报废补贴
3、车辆报废车牌怎么办
车辆报废车辆所有人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保留原车牌号。
2017年6月20日起,机动车车牌号码保留政策进一步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超过3年可以保留号牌的要求,调整为使用1年后即可申请保留。同时,保留号牌只能用在新车上的规定也有所改变,原车主可以将保留号牌在新车或者二手车上使用。
旧车转让或报废后,原车主再行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均可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原车主在一年内没有申请使用原号牌的,该号牌将重新进入选号池,向社会公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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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和改进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
第三条 进一步优化服务改进管理,满足群众新需求新期待。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合理需求,向社会提供更便捷、更公正的号牌发放服务。自2017年6月20日起,实行以下号牌服务管理新措施:
一是全面推行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提供网上自编自选和随机选号两种方式,拓宽群众选号渠道。
二是扩大随机选号范围,由“10选1”扩大为“20选1”,号牌号码资源宽裕的地方可以扩大为“30~50选1”,使群众选号范围更大。
三是允许购买二手车使用原车号牌号码,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原车主购买新车或二手车的,均可以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以更好促进二手车交易发展。
四是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将现行的必须使用原机动车三年以上可以保留该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即可以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同时将现行的保留原号申请时限由自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一年内可以提出。
4、车辆强制报废流程是什么?
车辆强制报废流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4、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5、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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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关于汽车报废使用年限的规定
第四条、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5、车辆如何报废
报废老旧机动车工作流程
(一)车主报废老旧机动车(送交具有正规资质的解体厂报废解体)。
(二)车主向交易办理平台提出报废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申请。
(三)车主持相关材料通过交易办理平台申领政府补助。审核合格后,由市财政将政府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单位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指定银行活期储蓄账户。
车主办理车辆废旧手续时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
3、车辆牌照;
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_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参考资料:网络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6、车辆多少年报废
依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各类机动车报废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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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的程序:
1、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2、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3、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7、车辆报废流程
报废流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7)车辆部报废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8、汽车报废不去注销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注销,车管所档案中仍然显示为车辆正常,如果车牌照被人冒用,还是要追究原登记车主的。还会产生的后果有:
1、当事人驾驶报废车辆一旦被查处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要两年后才能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不得再考取A、B牌照驾驶证。
2、对于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车主,交警部门通过“五项重点”车辆专项清理工作将锁定重点车辆车主及驾驶人档案信息(主要是“营转非”大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及50次以上违法未“清零”车辆)。
3、对于被查扣后经公告三个月未处理的机动车辆将作强制报废,或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将失去车辆指标。
(8)车辆部报废扩展资料:
一、机动车注销所需要的提交的材料有:
1、填写《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2、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等);
4、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带齐这些资料后到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交回机动车,等该公司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凭该通知到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厅领取《注销通知书》。
二、汽车、摩托车报废流程:
私人车
私人车将机动车、车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等证件资料带齐到回收公司办理报废手续。
单位车
1、单位车首先到报废汽车回收公司领取报废车表格,后到所属单位盖章。
2、将机动车、车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报废车表格、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资料带齐到回收公司办理报废手续。
回收公司
1、回收公司收到车辆后,将上传相关资料到车管所监督系统核对档案。
2、档案核对相符后,将此车辆拆解,由车管所监销车辆,收回牌证、注销档案,若机动车状态正常(即无违章、无查封、无抵押等,整过程需要五个工作日)。
后续工作
1、车主收到报废回收证明及公安车管部门的注销证明,视为该车报废手续已办结。
2、车主凭回收证明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营运、车船使用税、年票等档案。
参考资料:
中国新闻网车辆报废要办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