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作为抵押物,没有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的法律效力如何?
以车辆为抵押标的,应当在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这是《担保法》的规定,不过法律是在不断进步和完善的,《物权法》出台后,对抵押担保采取了更自由的立法。
一、《物权法》生效前,车辆抵押不办理登记的,抵押无效。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物权法》生效后,抵押车辆不办理登记,抵押合同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随着立法鼓励自由交易,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的趋势,《物权法》第15条等都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物权法确立了和担保法不同的合同效力规定,《物权法》把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定区分开来,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
三、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定,《物权法》出台后的车辆抵押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只不过没有设定抵押权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新出台的《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车辆抵押后 产权属于谁
你好
车子抵押了,还是登记人的。
这个不因为抵押行为而有所改变。只是以后行使抵押权了就会改变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3、什么经营范围公司,可以作为车辆抵押的抵押权
金融公司一般都是可以的,他的经营范围里就有。
银行卡结算设备、POS设备、电子设备、信息采集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网络技术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
金融信息公司经营范围金融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企业资产管理;对金融业的投资管理及咨询;信息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对工业、金融业、高新科技产业、餐饮业、贸易业、环保业、物流业、农业、商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计算机服务业、房产业、服务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融信息公司经营范围贷款咨询、企业贷款担保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抵押贷款咨询、金融信息咨询、企业投资咨询、项目投资与管理、企业投资信息咨询;二手车中介、车辆事务管理;房屋中介、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金融数据处理服务;票据中介服务;从事金融自助设备维护。(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取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融信息公司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网上贸易代理,网上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融信息公司经营范围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市场调查(除专项许可),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车辆作为抵押物,没有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的法律效力如何?
以车辆为抵押标的,应当在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这是《担保法》的规定,不过法律是在不断进步和完善的,《物权法》出台后,对抵押担保采取了更自由的立法。 一、《物权法》生效前,车辆抵押不办理登记的,抵押无效。《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42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见按照法律规定,以车辆抵押的,应当在交通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就是车管所,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自登记之日生效,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条款不生效。二、《物权法》生效后,抵押车辆不办理登记,抵押合同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随着立法鼓励自由交易,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的趋势,《物权法》第15条等都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物权法确立了和担保法不同的合同效力规定,《物权法》把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定区分开来,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定,《物权法》出台后的车辆抵押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只不过没有设定抵押权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新出台的《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的第一款到第三款分别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第六款“交通运输工具;”没有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不过没有办理抵押的,抵押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车辆抵押登记,车管所是否有格式合同提供?
自己带着借款合同,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代码原件,车管所有个表填下,70块钱(普通)小车。
一、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二、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6、车辆抵押必须要登记才有效吗?
车辆抵押,必须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登记的无效。
相关法条:
1、《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2、《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6)车辆抵押权扩展资料:
事例:
抵押登记不用再跑车管所
从交管部门获悉,日前,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简化业务流程、减少往返跑路等不便,交管部门再推便民新举措,在本市多家金融机构设立服务站,现场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解抵押登记业务,贷款购车市民不必在车管所、贷款银行之间往返跑路,就地即可在申请贷款银行一站式办理全部抵押登记业务。
交管部门介绍,《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以往,市民想贷款买车需要先到金融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再由金融机构派员与贷款申请人携带身份证、金融机构营业执照等材料到车管所共同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
近日,为了更好地方便市民,提高交管服务水平,交管部门在前期周密调研、协调、筹备的基础上,陆续在平安银行和平支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设立机动车抵押登记服务站,为贷款购车市民现场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解抵押登记业务。正在紧张筹备即将正式对外服务的机动车抵押登记服务站还有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服务站。
7、车辆挂牌抵押是什么意思
车辆挂牌抵押实际上就是贷款车。
抵押特征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7)车辆抵押权扩展资料: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8、办理车辆抵押 在车管所是不是必须备案
办理车辆抵押, 是必须在车管所备案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第二十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登记下列内容:
(一)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号码;
(三)抵押登记的日期。
(8)车辆抵押权扩展资料:
车管所车辆抵押登记流程: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申请注销抵押,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内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
参考资料:
网络-《机动车登记规定》
9、车辆抵押去车管所抵押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10、以车辆设置抵押还需要登记吗?
以车辆设置抵押需要登记。
《担保法》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时生效。
这是《物权法》颁行前关于车辆抵押合同何时生效的规定,因为立法技术的不完善和对债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混淆,该条立法对于现实担保活动负面影响很大,直至物权法已经生效六年后的今时,仍有很多人错误的认为以车辆设置抵押必须进行登记,合同和抵押权才能生效。
2007年开始生效的《物权法》规定,双方合意订立的抵押合同只要内容合法、意思真实,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可认为有效,而绝非等到进行抵押登记之后才能产生效力。
《物权法》区分了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抵押合同的订立为债权行为,而抵押权的生效则是物权行为,抵押权可以是在按照法律特别规定进行的登记之后产生效力,也可以是在双方达成合意合同生效之后产生效力。 根据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车辆设置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不进行登记,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登记的效力仅在于对抗效力,而不再是设立权利。
注意事项:车辆抵押和房屋抵押的登记意义大不一样,不可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