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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退税

发布时间:2020-08-06 08:41:14

1、如何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手续?

一、车辆购置税退税条件: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2、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二、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税申请:1、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2、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3、纳税人需要提供其在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帐号,纳税人为组织机构的需要开具收款收据。三、税务机关依据上述资料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手续。

2、车辆购置税的退税情形有哪些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可以申请退税。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2)车辆退税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第十八条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四)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汽车购置税退税问题

1、车抄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袭者经销商:按照已缴纳税款每慢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额全额退税。

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运输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错误计算、配置型号错误需重新计算、税率计算错误、误收税额等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我们咨询了国税征收点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四川成都地区为例,出现退税的情况主要集中于公告信息与车辆实际情况不符。一般车管所在上户时都会提醒用户,先验车再缴纳购置税,从而避免车辆信息不符而出现退税的情况。

4、车辆退税是真的吗?

应该是网络电话,这个查不到的。

几年前的骗局了,
http://news.sohu.com/20060510/n243181317.shtml

一个电话就能够退车辆购置税?
时间: 2008-3-5
提问人: 周女士
内容: 一个电话就能够退车辆购置税,是真还是假?
回复人: 热线咨询员07
回复时间: 2008-3-5
回复内容: 最近频频接到纳税人咨询,询问车辆购置税退税的相关事宜,据纳税人反映,收到短信或接到来自北京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人员,称总局近日出台了相关文件,要退还购车人以前缴纳的车税,为了方便退税,请购车车主告知银行账号及密码,由于对方能准确说出纳税人购车的时间、车型、发动机号、家庭住址等信息,因此很多纳税人信以为真,提供了银行帐号和密码,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为此,我们曾在成都商报和天府早报上刊登了相关声明,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并未出台相关退税文件,作为税务部门的最高管理机构,也不可能直接给个人打电话办理涉税业务。办理涉税事宜通常应由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办理。另外,即使是符合规定办理退车辆购置税,也要凭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车辆购置税征收处去办理相应的手续,经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退税,税务机关也从不要求纳税人提供帐户密码。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可以退税的完税车辆须符合的条件有:
一是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二是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三是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或免税文件,办理退税。部分不法分子打着税务机关的旗号,最近甚至以成都市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名义,利用非法途径获知的车主个人信息资料来大肆行骗,税务机关特提请广大纳税人提高警惕,切勿轻易提供个人帐户信息和密码,以致上当受骗。

5、汽车购置税退税要多久

车辆因质量问题或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登记注册退车可以申请车辆购置税退税。


需要提供退车负数发票、退车证明(全部由销售商开具),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副本和缴税凭证原件,纳税人直接到原缴税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将相关退税资料提交国库行,由国库将退税款直接转入纳税人账号(各地税款退回方式可能略有不同)。税务机关审批时间不好确定,因为要逐级审批。

扩展阅读:车辆购置税退税审核

【业务描述】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国税业务。


县级业务。


《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政策依据】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


【报送资料】


(1)《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3份。


(2)纳税人(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上的发证机关为非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纳税人在办理退税时需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或者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3)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下列资料:


——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还应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及副本。


——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还应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4)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按下列情形提供资料: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及副本。


——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5)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按下列情形提供资料: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及副本。


——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车辆购置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纳税人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向开具《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原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核实纳税人身份、核对报送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纳税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复印件和退车发票、退车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以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由税务机关留存,其他资料原件经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表一份返还纳税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一份作为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4)车辆购置税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可予退税的,在受理退税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税款退库的规定,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办理退库手续。


(5)不予退税的,在受理退税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纳税人。

【办理地点】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12366。

6、车辆购置税退税

我也接过这种电话,他会把你所买的车款和车号都说出来,然后会告诉你退多少多少钱.再告诉你一个认证号.这是骗人的.

7、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手续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1、车购税退税申请表原件两份: 单位需盖公章。(退税申请表一般国税局有)

2、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完税发票。

4、原购车发票复印件一份,原车辆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5、需要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由销售商(4S店) 开具的负数发票报税联原件一份。

(7)车辆退税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退税要求:

(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第十六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第十八条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四)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九条 车辆购置税条例第九条“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的车辆。

第二十条 纳税人在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据免税图册对车辆固定装置进行核实无误后,办理免税手续。

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定期编列免税图册。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完税证明管理,不得交由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核发。主管税务机关在税款足额入库后发放完税证明。

8、车辆购置税退税条件

车辆购置税退税条件:
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申请退税方法:
1、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
2、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
3、纳税人需要提供其在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帐号,纳税人为组织机构的需要开具收款收据。

9、车辆购置税退税的情形?

(一)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并未出台任何车辆购置税的其他退税政策。
对第一种情形,按每满一年扣减10%已缴税款,未满一年的全额退款。对第二种情形,退还全部税款。

10、车辆购置税什么情况下可以退税

你看 下政策,你交得多了多少,对正了再去退税。
2016年的政策:

购置税是国家规定的,全国统一的。是在国税局交的,交时要带材料:车辆购置税申请表;发票第三联(报税联);
车辆合格证、发票第一联、身份证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材料原件需交验。
交的同时注意如下政策:

我总结了一下关于1.6以下排量车的优惠政策问答: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相关事项问答

1、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减税政策能减多少税? 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10%,一般情况是以购车发票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扣除增值税后作为计税依据,按10%税率计征车购税。如果您购入一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车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是11.7万元,扣除增值税后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是10万元,原来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1万元(10万元×10%)。按5%税率减征后,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0.5万元(10万元×5%),减了一半的税。

2、享受减税政策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仅指国产车吗? 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可以是国产车,也可以是进口车。

3、乘用车是什么意思? 答:本次享受减税政策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4、如何具体确定所购车辆是否享受减税政策? 答:如果您购买的是国产车,下列3种情形享受减税政策: 一是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二是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三是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如果您购买了进口车,应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5、什么时候买的车可以享受减税政策?答: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购置日期在2015年10月1日(含)以后的,在减税范围的车辆,可以享受减税政策规定。

6、如何判定车辆购置日期? 答: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7、符合规定的车辆没有享受到减税政策该怎么办? 答:购置了符合减税规定的车辆,但由于种种原因按10%税率全额缴纳了车辆购置税的,多征税款可向车辆购置税的征税部门申请退还。

8、我买的是新能源汽车,也能享受减税政策吗? 答: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9.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在什么时候纳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的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2017年的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本通知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具体包括:

(一)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二)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三)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四)进口乘用车。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三、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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