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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封存

发布时间:2020-08-06 10:44:03

1、车辆质押封存的费用?

车辆质押合同书:

甲方(出典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_____________

合同约订履行地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典当合同:

一、质押典当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台。

机动车行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典当金额:人民币_____万元整。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三、典当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典当费用:月利率: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合计:_____‰。

五、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典当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自典当期满之日起五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视为绝当。

4.绝当物品估价不足3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绝当物品估价超过3万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7.超期赎当或续当,每日按典当金额的0.5‰增收滞纳金。

8.随车手续: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当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车辆报停需要哪些手续

以上海市为例,车辆报停所需手续如下: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二块车辆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  

6、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还应当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7、属于校车的,还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8、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9、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10、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11、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填写提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车辆封存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登记审核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注销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回收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情况;  

(二)档案管理岗复核全部资料;需要公告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的,通知车辆管理所有关部门公告;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三)牌证管理岗销毁机动车号牌;  

(四)属于报废的机动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车辆管理所将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档案:  

(一)《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原件;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车辆封存问题

尽量不要封存,买来就是开的。代步而已。喜欢自己已经拥有的多好。出租车天天开跑的路程更多,经常不使用车短时间使用对车有伤害,磨损更大。

4、我的车在车辆管理所封存了,怎么能去解除封存?

肯定是你有违章,把违章处理好应该就可以啦

5、法院封存的车辆可以解封吗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对法院查封的车辆进行解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释[2004]15号)

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6、车辆报停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具体如何

1、申报条件:
一、车辆因被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扣押、封存或因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损坏停驶;
二、购置车辆已满2个自然年以上;
三、一年内累计报停时间未超过三个月;
四、车辆未实行按年包干缴费养路费的;
五、其它特殊原因。
2、申报材料:
一、事故车辆凭事故证明、照片;
二、扣押封存车辆凭扣押封存证明;
三、自然灾害原因凭有关证明、照片。
3、许可程序示意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区公管稽征所征费窗口受理,审核签署意见→在承诺的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反馈申请人,送达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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