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事车辆全责,行人无过错应该怎么办
由车方找保险公司,车方承担全部责任。
2、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伤亡的.公安机关对造事车辆和造事人应怎样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3、机动车造事车不要了得交多少罚款
机动车造事即使车不要了也是要交罚款的,这个影响不大的。所交罚款的金额与造事情节有关,情节严重当然罚款多,情节轻的话你车也是能拿回来的,交上罚款,走完该走的程序,直接车拿回来就行了。具体情况,严重的话咨询律师,或者翻阅国家法律文件。市民若想预约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只需要在“城市服务”上进行资料提交即可完成;其他诸如验车预约等。
4、造事车辆最多能扣几天
一般不能扣押肇事车辆的,但为了收集证据,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可以扣押肇事车辆,在检验、鉴定结束后五日内就应当发还给当事人,请参见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5、造事车辆没处理事故开走了受害人怎么处理事故
你可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他这种行为和是违法的不管责任大小都要配合交警把事故处理完再走
6、在什么情况下对造事车辆扣驾驶证,行驶证
有以下情况交警可能扣行驶证驾驶证。
1 醉酒驾驶,神智不清醒的,
2 无照驾驶或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
3 超速或超载,情节严重的
4 事故发生后伤势严重不能自理的
5 驾驶盗抢机动车的6 涉牌的7 抵抗公安机关执法的
8 驾驶证或行驶证未年审,超过有效期的
9 税务,公交,路政联合执法欠缴养路费,车船税的,
10 未按规定缴纳交强险以及环保标志的(有些地方不用)
11 驾驶已办理停驶机动车上路的
12 其他违法行为的
7、车辆造事什么车要承担误工费
保险公司赔偿,超过12万部分就不赔偿了
8、造事车辆没有保险,又不愿意出钱,我们该怎么办
起诉!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只要你证据充足!所有的损失都要她赔偿,包括打官司的!当他收到法院通知单!自然就会赔给你
9、机动车造事责任划分是怎么回事
具体情况时怎么样的呀?对方是什么车辆?你就说一句话我怎么回答呢?因为划分比较复杂,有讲究的,分为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
10、交通事故中造事车辆能扣留多久
新的《安全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暂扣事故车辆的目的只能是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限定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10天,检验鉴定后车辆立即放行,这期间不能收取事故预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