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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车辆补贴

发布时间:2020-08-07 02:22:37

1、单位给员工购买本单位车辆的购车补贴是否代扣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员工取得的该项购车补贴属于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合并到当月的工资中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发放给职工的交通补贴等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问:企业发放给职工的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税务处理归属于工资薪金范畴还是职工福利费范畴?其他补贴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通知》(国税函[2009]3号)有关规定,凡企业为所有员工或部分员工定期定额发放或报销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费用,且企业能够提供内部财务制度的,应归属职工福利费范畴,在工资薪金总额14%限额内扣除。 凡企业为员工报销的交通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私车公用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视为员工用票据报销了其应获得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费用的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对发放或为职工报销的各类补贴进行涉税处理时可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通知》(国税函[2009]3号)有关规定,来确认发放或报销的各项补贴应该归属于工资薪金范畴或是职工福利费范畴。 二是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企业应建立较为规范的工资薪金制度(福利制度),制度应明确工资薪金(福利)的范围、内容和标准,并经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中福利应是企业为所有员工或部分员工定期定额发放或报销的费用。企业按制度规定发放或报销的合理的费用,可根据上述第一条准确划分工资薪金或福利费后,按规定税前扣除。

3、员工交通补贴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在工资中按照出勤天数发放交通补贴,并且是以现金的形式,这就属于福利,均应计征个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中职工福利费的范围,此类补贴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建议企业可以将此类交通补贴直接以工资的形式发放,同样需要缴纳个税,但是不需要占用职工福利费的限额。 有些企业没有车,且要求员工凭加油票实报实销,这种做法很可能在税务稽查中被要求交个税。但是如果企业在员工手册中明确,员工可以以实报实销形式获得交通补贴,不但可以免除个税,还能作为相关成本费用中的交通费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4、关于话补和交通补贴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通知》对职工福利费进行了明确界定,并明确规定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1、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2、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

3、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

(4)员工车辆补贴扩展资料

单位对个人发放的交通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文规定:

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5、单位使用个人车辆报销个人有车辆补贴吗

可以做到补助里,如果个人收入加上补助超过个税的纳税起征点,要照章纳税(个人所得税)。

6、公司给员工发的交通补贴可以税前扣除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4号公告)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因此,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随同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交通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据实在税前扣除,这种发放方式不需要发票。对凭票报销的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等,应当并入职工福利费用,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7、企业给员工交通补贴是法律明文硬性规定吗?

这因为应该是没有哪一项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交通补贴的。其实在现实中很多企业给交通补贴只是给员工的一项福利吧,体现了这个企业对员工的一种关爱。

8、私家车给公司用怎样补贴?

首先,费用报销标准按照一公里1.5元标准报销,加油费、过路费、高速费等实报实销。

其次,以“效益优先,节俭为本”的原则,一般情况下鼓励员工乘坐公交汽车,特殊情况(如晚上没有公交)经报备本部门主管经同意后可以打车,报销费用时需注明起止地点,用车缘由等。

流程: 用车人员填写申请单——报请相关领导批准——行政部门记录在案——统一报请相关副总审核批准——按照相关费用实报实销。

这个也可以跟老板约定每月增补油费多钱,补贴多少钱。这个可以跟老总商量协定,不是难事。

注意事项:注意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及相关流程。

私自开车或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的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均由相关人员承担,对车辆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8)员工车辆补贴扩展资料:

费用报销项目及方法:

⑴私车公用费用报销项目包括:停车费、路桥费、燃油费、维护保养费、车辆磨损费用。⑵停车费、路桥费据实凭发票报销,燃油费,维护保养费和车辆磨损费按条核定金额后附燃油发票报销。⑶以上私车公用相关费用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统计,并计入部门费用成本。

2.燃油费用的计算方式及标准:

⑴燃油费计算公式: 每公里燃油费=(油价×每百公里油耗)÷100 实际燃油费用=实际里程数×每公里燃油费

⑵燃油费用计算标准:①油价:以现行市价为标准(呼和浩特市10月19日油价7.46元)②每百公里油耗费标准:9升/每百公里(以93号油为标准)

⑶实际里程数计算标准:以出行车起、止地点的里程数为计算标准。工程部以在施工期间内的实际里程为计算标准。

⑷维护保养费标准:以每公里0.15元,车辆磨损费用标准:以每公里0.15元(工程部因地形差异维护保养费用、以每公里0.3元,车辆磨损费用,以每公里0.4元)。 每公里燃油费=(7.46×9)÷100 每公里燃油费=0.67。

参考资料:网络-私车公用

9、公司里车辆补助费如何做会计分录

纯粹的补助就核算在工资中,计入工资总额,并申报缴纳个税。报销的计入管理费用-汽车费等科目。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职工福利费采取计提方式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现金

职工福利费不实行计提方式的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

贷:库存现金

(9)员工车辆补贴扩展资料: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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