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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

发布时间:2020-08-07 03:35:19

1、在网上如何查询车辆购置税免税目录?

不能在网上查到,可以到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查询。

免税车辆包括以下几种: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4、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回国服务的,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

5、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

6、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

7、农用三轮车。

(1)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的特点:

1.征收范围单一

作为财产税的车辆购置税,是以购置的特定车辆为课税对象,而不是对所有的财产或消费财产征税,范围窄,是一种特种财产税。

2.征收环节单一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课征制,它不是在生产、经营和消费的每一环节实行道道征收,而只是在退出流通进入消费领域的特定环节征收。

3.税率单一

车辆购置税只确定一个统一比例税率征收,税率具有不随课税对象数额变动的特点,计征简便、负担稳定,有利于依法治税。

4.征收方法单一

车辆购置税根据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实行从价计征,以价格为计税标准,课税与价值直接发生关系,价值高者多征税,价值低者少征税。

2、我国免征车辆购置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1.政策规定和主要依据: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2.政策适用范围和条件:
①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③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
④已列入免税车辆图册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⑤农用三轮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⑥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
⑦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1辆小汽车。
3.2017年12月末,四部门发出的一份通知,给新政频传的新能源汽车领域又带来了一个重磅利好。这份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科技部下发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国将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3、国内1.5t汽车购置税多少

国内1.5t汽车购置税按照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百分之十)计算得出的结果。例如购买一辆12万元的汽车,计算公式是120000÷1.17×0.1=10256元,即这辆车的购置税是1025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四条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3)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三条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第九条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四)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4、2016武汉车辆购置税减免的费用如何办理

免征车辆购置税如何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车购税条例第九条“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
1.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免税图册的车辆;
2.未列入免税图册但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税的车辆。
第二十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或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文件为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办理免税。
都可以免交购车税,下面湖北程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销售部为大家介绍一下该如何办理免征车购税手续。
范围: 符合免征条件的车辆办理免征车购税所需资料: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报税联原件及复印件;
2、车辆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免税车辆正、侧、内部5寸采色照片各2张;
4、外交机构及外交人员使用的车辆提供外交部门出具的外交车辆证明原件;
5、没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用途的说明材料;
6、其它免税车辆,提供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湖北程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告诉你办理免征车购税程序:
1、到市征稽处车购税窗口领填《核发车辆购置税免税申报表》;
2、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征稽所签字盖章;
3、到市征稽处车购税窗口签字盖章;
4、到省征稽局车购办办理免税手续。
5、到市征稽处车购税窗口开据免税工本费收据,领取完税证明副本。
6、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领取行车证。
7、凭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免税收据到市征稽处车购税窗口建立档案后领取完税证明正本。
办理时间: 征稽局审批后当场办理
湖北程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洒水车, 垃圾车,环卫车, 高空作业车,高压清洗车,扫路车,吸污车,吸粪车都属免征车购税车辆,为客户节约一笔开支。程力公司愿竭诚为您服务,并期待您来我厂参观考察洽谈定购,湖北程力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5、车辆没牌照是否可以免缴车辆购置税?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单位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准备只厂内使用,不准备办理上牌,是否可以免缴车辆购置税?

专业解答

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本条例规定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车辆购置税。所称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条例》第九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4)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目前,没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购置应税车辆后不上牌或不使用公共道路的可以免征、减征车购税。因此,您单位的情况不符合减免税条件,应按规定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买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日期确定,逾期纳税每天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140118填表日期:年月日行业代码:注册类型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元纳税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地址车辆基本情况车辆类别1.汽车;2.摩托车;3.电车;4.挂车;5.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名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价格厂牌型号关税完税价格

续表141119发动机号码关税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消费税购置日期免(减)税条件申报计税价格计税价格税率免税、减税额应纳税额1 2 3 4=2×3 5=1×3或2×3 10%申报人声明授权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填报的,我相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声明人签字: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以下资料: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地址()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授权人签字:纳税人签名或盖章如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填写以下各栏代理人名称代理人(章)地址经办人电话接收人:接收日期:主管税务机关(章):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或代理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填写。

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车主名称。

3.“纳税人证件名称”栏,单位车辆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车辆填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5.“车辆类别”栏,在表中所列项目中画√。

6.“生产企业名称”栏,国产车辆填写国内生产企业名称,进口车辆填写国外生产企业名称。

7.“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栏,分别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注明的产品型号、车辆识别代号(VIN,车架号码)。

8.“购置日期”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9.“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价格”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价费合计金额。

10.“免(减)税条件”栏,按下列项目选择字母填写:A.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B.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C.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D.在外留学人员(含港、澳)回国服务的,购买的国产汽车;E.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或境内购置的汽车;F.其他免税、减税车辆。

11.下列栏次由进口自用车辆的纳税人填写。

(1)“关税完税价格”栏,填写《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栏,填写《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税额;(2)“消费税”栏,填写《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消费税税额。

12.“申报计税价格”栏,分别按下列要求填写:(1)境内购置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价费合计金额÷(1+17%)填写;(2)进口自用车辆,填写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费合计金额÷(1+17%)填写。

13.“计税价格”栏,经税务机关辅导后填写:(1)填写最低计税价格;(2)底盘发生更换的车辆,按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最低计税价格的70%填写;(3)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按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最低计税价格每满1年扣减10%填写。未满1年的按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最低计税价格填写。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填写0。

14.“应纳税额”栏,计算公式如下:(1)计税依据为申报计税价格的,应纳税额=申报计税价格栏×税率;(2)计税依据为计税价格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栏×税率。

15.本表一式二份(一车一表),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143121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人名称(签字)生产企业名称(公章)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地址车辆基本情况车辆类别1.汽车;2.摩托车;3.电车;4.挂车;5.农用运输车发动机号码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购置日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号码免(减)税条件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接收人接收日期

续表144122主管税务机关意见:(公章)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地市级国家税务局意见:(公章)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意见:(公章)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国家税务总局意见:(公章)年月日负责人:经办人:

《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在申请免税、减税时填写。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生产企业在申请列入《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时,也应填写本表。

2.申请列入《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的生产企业,“纳税人名称(签字)”、“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购置日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号”5栏不填写。

3.“车辆类别”栏,在表中所列项目中画√。

4.“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栏,分别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中注明的产品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VIN,车架号码)。

5.“购置日期”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号码”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号码。

7.本表(一车一表)一式五份,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由地市级国家税务局留存;一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留存;一份由国家税务总局留存。

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145123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地址车辆牌照号码机动车行驶证号码车辆类别1.汽车;2.摩托车;3.电车;4.挂车;5.农用运输车厂牌型号完税证明号码申请补办理由及有关情况:纳税人签字(盖章):年月日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接收人:接收时间: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章):备注:

《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在申请办理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时填写。

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车主名称。

3.“纳税人证件名称”栏,单位车辆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车辆填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5.“车辆类别”栏,在表中所列项目中画√。

6.“厂牌型号”栏,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注明的产品型号。

7.“备注”栏填写补发完税证明号码。

8.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146124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元纳税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地址车辆基本情况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码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购置日期车辆牌照号码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税款完税凭证号码申请退税额完税证明号码退税原因纳税人签章如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填写以下各栏代理人名称代理人(章)地址经办人电话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接收人:接收时间: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章):

《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或代理人)在申请退税时填写。

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车主名称。

3.“纳税人证件名称”栏,单位车辆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车辆填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5.“购置日期”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6.“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栏,分别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注明的产品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VIN,车架号码)。

7.“完税凭证号码”栏,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号码。

8.“已缴纳车购税税款”栏,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上注明的应纳税款。

9.“退税原因”栏,按下列项目选择字母填写:A.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B.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C.因其他原因多缴税款的。

10.本表(一车一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147125填表日期:年月日车主名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地址完税证明号码车辆原牌号车辆新牌号车辆变动情况过户过户前车主名称过户前车主身份证件及号码转籍转出车主名称地址转入车主名称

续表148126地址变更变更项目发动机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其他变更前号码变更前号码变更后号码变更后号码变更原因接收人:接收时间: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章):备注

《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1.本表由车主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车辆过户、转籍、变更档案手续时填写。

2.办理过户手续的,过户后的车主填写以下各栏:车主名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地址、完税证明号码、车辆原牌号、车辆新牌号及车辆变动情况过户栏。其中“完税证明号码”填写过户前原车主提供的完税证明号码。

3.办理转籍手续的,车主本人填写以下各栏:车主名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地址、完税证明号码、车辆原牌号、车辆新牌号及车辆变动情况转籍栏。其中“完税证明号码”填写转籍前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号码;转入、转出车主名称应填写同一名称。

4.办理既过户又转籍手续的,过户后的车主填写以下各栏:车主名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地址、完税证明号码、车辆原牌号、车辆新牌号及车辆变动情况转籍栏。其中“完税证明号码”填写过户、转籍前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号码;“转出车主名称及地址”填写过户前车主名称及地址;“转入车主名称及地址”应填写填表车主的名称及地址。

5.办理变更手续的,车主本人填写以下各栏:车主名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地址、完税证明号码、车辆原牌号、车辆新牌号及车辆变动情况变更栏。

6.本表“备注”栏填写新核发的完税证明号码。

7.本表一式二份(一车一表),一份由车主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6、企业如何获得 2015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

您自己看一下就会明白了哦:

7、免车辆购置税包括哪些车型

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包括: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购买的进口的1辆自用小汽车;

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

解放军和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如洒水车、 油罐车、垃圾车、吸粪车、吸污车、叉车、铲车、压缩垃圾车、吊车、环卫车、 垃圾运输车、密封垃圾车、挂桶垃圾车、自卸垃圾车、摆臂垃圾车、高空作业车等工程机械;

农用三轮车;

此外,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也可以按规定免税、减税途发生变化,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二、车辆购置税

1、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特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征收的,在消费领域中的特定环节向车辆购置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特种财产税。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2、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车辆购置税的特点: 

1、兼有财产税和行为税的性质;

2、车辆购置税是价外税;

3、车辆购置税是属于费改税。

(7)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征收对象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

包括各类汽车。

2.摩托车

(1) 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 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3) 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空车质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3.电车

(1) 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

(2) 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4.挂车

(1) 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2) 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5.农用运输车

(1) 三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四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 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8、企业生产(改装)或进口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如何列入免税图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3)规定:“二、生产(改装)或进口的车辆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按《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6号)规定提交信息、照片及资料扫描件。
三、国家税务总局定期对生产企业或纳税人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汇总,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编列免税图册。
四、生产企业和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免税图册。
......
七、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9、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手续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1、车购税退税申请表原件两份: 单位需盖公章。(退税申请表一般国税局有)

2、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完税发票。

4、原购车发票复印件一份,原车辆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5、需要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由销售商(4S店) 开具的负数发票报税联原件一份。

(9)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退税要求:

(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第十六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第十八条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四)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九条 车辆购置税条例第九条“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的车辆。

第二十条 纳税人在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据免税图册对车辆固定装置进行核实无误后,办理免税手续。

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定期编列免税图册。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完税证明管理,不得交由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核发。主管税务机关在税款足额入库后发放完税证明。

10、申请特种车辆购置税免税需要些什么资料?

申请特种车辆购置税免税需要如下信息和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车购税条例第九条“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
1.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免税图册的车辆;
2.未列入免税图册但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税的车辆。
第二十九条 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或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文件为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办理免税。
第三十七条 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


与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