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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登记人

发布时间:2020-08-07 08:54:36

1、买车登记需要车主本人吗?

给别人买车不需要他本人在场,购车者持有他的身份证原件即可。

购车手续办理流程:

1.选车

2.交付车款

交车款需提供证件:身份证。车商提供:“汽车销售发票”、“车辆保修手册”、“车辆使用说明书”。

3.验车、提车

交齐车款后,车行交车,并提供证件:“汽车销售发票”、“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保修手册”、“车辆使用说明书”。

4.办理保险
办理保险:保险一定要在领取牌照之前办理,汽车交易市场都有保险公司代办机构,在购车时一起完成保险手续,可以省确以后的麻烦。新车必须办理:交强险。

5.交纳车辆购置附加费
交纳车辆购置附加费:在市交通局车辆购置附加费征集管理处办理,一般汽车交易市场都有其办事机构。

6.领取牌照
带齐证件、资料:车主身份证、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汽车销售发票、保险单,到当地车管所办理。

7.购买年票、车船使用税、养路费(有些地方无需年票)
年票、车船使用税可凭行驶证直接买,年票是980元/年,车船使用税40元/月(广州)

8.备案
备案:在各区县的交通大队或当地安委会办理新车备案手续。

9.办理行驶证
办理车辆行驶证:在领取牌照的同一车管所办理,需携带的文件包括行驶证待办凭证、养路费缴纳凭证、安委会登记备案资料。报完牌后,在车管所领取临时行驶证,一周后凭临时行驶证到车管所换正本。



(1)车辆登记人扩展资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

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全国统一。数据库能够完整、准确记录登记内容,记录办理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登记内容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登记系统应当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实行联网。

参考资料来源:机动车登记规定-网络

2、车辆的登记车主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如何认定车辆所有权的归属

如实际出资人承担了购车费用且车辆已交付,车辆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实际出资人。原因:

物权取得须合法;物权取得的方式必须合法,如买卖、赠与、继承等,在登记车主与实际出资人对车辆归属有争议的情况下,因实际出资人承担了购车费用并且获得该车辆,其取得的方式具备物权须合法取得这一核心要件,

交付是车辆所有权发生变动的要件;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车辆行驶登记仅是行政管理手段,不具备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案件中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问题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复函》中也支持了这种观点。

3、车辆登记人是否为车辆所有权人的审查认定

车辆的登记信息,可以去车管所查询的,如果是关于诉讼的,查询他人财产,律师有相关材料是可以查的,立案受理书,法院协查令,不同地区要求不一样。

4、机动车登记个人可以有多个名字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不可以有多个名字.
这个网址是关于机动车登记规定网址:http://ke.baidu.com/view/242284.htm

你方便看一下.
希望能帮到你.

5、车辆登记证书可以填写两个人名字吗?

不可以,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原因如下:
1、在交管局的系统内车辆是要有地址的,而且是唯一的;

2、其次行驶本上要有车主姓名,也是交管局做的,也是唯一的。

3、车辆作为财产在法律上是可以共有的,但只限于财产权力上,原则上只要是合法夫妻,车子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双方的共有财产。

4、当车辆出现问题的时候,如:事故、逃逸、查询等,是只可以有一个唯一对应对象的,那个人就是行驶证上的名字主人。
所以,在行驶证上只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不是为了分清产权,同时也是为了便于车辆管理。

6、如何证明车辆所有权,归实际出资人还是机动车登记证书主体所有?

一般情况下,以车辆的买卖合同、交付凭证、购车发票(收付款依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作为所有权归属依据。不能简单的以车辆行驶证上登记车主来判断机动车的所有权。

一、公安部明确表示机动车登记不涉及车辆所有权的具体归属,不能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如下:

1、《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中确认“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的机动车强制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并不能作为车辆权属认定的依据。

二、其他相关法律:

《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23条规定: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通过以上法律可知,物权变动中,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标准是交付,对于机动车物权的登记为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只要机动车从出卖人手里交付给买受人,且双方之间的机动车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机动车所有权就转移,是否进行过户登记,不构成对机动车所有权的影响。


(6)车辆登记人扩展资料:

车辆应当归属双方夫妻共有:

《婚姻法》第十六、十七、十八条关于家庭关系财产的规定,结婚时,如果是婚后(登记结婚后)那么岳父的赠与原则上就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那么车辆就虽然登记在岳父名下, 但所有权其实是你和你媳妇共有(注意,因为车辆不动产 ,所以不以登记认定所有权,登记只是对抗要件)。如果是婚前,该车辆应当认为是对女方一人的赠与,那么车就跟你无关了。

参考资料: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机动车所有权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7、车辆落户可用两个人的名字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机动车行驶证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如果是合伙购买的车辆,双方另外签订一个协议,协议对双方有效。但是很难防止对方私下卖车,建议约定违约条款,私下卖车须承担违约责任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车辆登记人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为了加强机动车管理,规范机动车登记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办法。 经2000年11月2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8、一个人名下最多登记几个机动车

一个人名下能登记的车辆数目前还没有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为了加强机动车管理,规范机动车登记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办法。 经2000年11月2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8)车辆登记人扩展资料

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机动车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

(三)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

(四)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五)机动车获得方式;

(六)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七)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证明的名称、编号;

(八)机动车办理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九)机动车销售单位或者交易市场的名称和机动车销售价格

(十)注册登记的日期;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网络

9、别人汽车登记在我名下有什么影响

影响大了,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都需要你的证件,麻烦。

2、一旦事故后的赔偿超出保险理赔金额,不足部分法律上就需要你来承担,如果使用车的人良心好点,你还不至于破财,如果当事人良心不好的话,那你就是冤大头了。

3、其他风险(比如使用车的人去抵押,后欠款不还等)

(9)车辆登记人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于2008年5月27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

该《规定》分总则、登记、其他规定、法律责任、附则5章65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予以废止。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

10、车辆登记证什么样子

车辆登记证为绿色封皮的大本,中间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字样。

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在绿色封皮的大本“机动车登记证书”内页右上方的条形码下方,机动车登记证书不是机动车行驶证,封皮同为绿色,但一大一小,应注意区分。

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

如果车主的车是贷款购买,机动车登记证书就会被抵押,特别是还完贷款后,一定要从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把登记证书拿回来,并且拿手续,去车管所办理解押,办完解押后,这个车才算是真正意义上属于车主。另外,当车主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和金融机构是有权处置车量。

(10)车辆登记人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并在其上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

“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类似于我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管所发放的,机动车上牌后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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