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4、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2、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章 设备采购管理
第一节 采购计划的提出与审定
第一条 设备由需单位根据生产需要,每月15日前向设备能源部提出书面计划。
第二条 设备能源部根据设备需求、单位提出的计划,经调查核实并分类整理后,报经营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 大宗设备(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属于生产经营正常所需的设备和备品备件由使用单位提出,报设备能源部审批、采购。
第四条公司主管领导、设备能源部对审批的釆购设备等负有审查及监督的责任。
第二节 采购原则
第五条 设备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效益第一的原则。应当充分挖掘物耗潜力本,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的利用和使用效率。千方百计降低采购成本。
2、公开采购的原则。所有设备采购的数量、质量、价格、供货厂商等全部公开,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
3、货比三家的原则。同样产品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信誉,同样的信誉比服务。
4、公开竞争的原则。对任何参加比质、比价、招标采购的厂商,—律实行公平竞争,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徇私舞弊。
5、遵纪守法的原则。采购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和公司的利益。不得损坏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第三节 设备、备件采购管理
第六条 为规范我公司设备、备件进货渠道和采购行为,作到公开公正、比质比价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此办法。
第七条 采购规定
1、设备及备品备件的购置必须按年、季、月计划执行,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选择两个以上供货单位比价采购。
2、作好市场调查,广泛收集信息,作到同样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信誉。
3、采购主要渠道应从经国家质量认定的厂家直接进货,严格控制从中间环节进货。
4、大型成套设备招标定货,按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进行操作。
5、以纪检、审计、技术、设备部门负责人组成采购管理体系,包括合同评审、招投标委员会。重大订购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明确职能部门责权,互相制约,使采购权利分散,杜绝个人专权。
第九条 采购程序
1、技改新增设备:由生产技术部按经公司批准的项目设计提报采购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计划设备能源部,经主管经理审批后,设备能源部负责订购。
2、报废淘汰更新设备:履行报废手续后,使用部门填写申请更新设备报告,设备能源部审核,主管经理签批 ,设备能源部订购。
3、备品、备件采购;每月5日前,使用部门申报下月消耗计划,设备部门根据库存情况,通报计财部由二级单位下达采购资金计划,设备能源部严格按计划规格数量采购。
4、由设备能源部部长组织设备、备件采购工作,计划员将采购计划分类,编制下达给分管业务员。
5、业务员按计划负责采购,采购前要查对库存,要特别注意如下内容:
(1) 设备备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
(2) 采购及外委要加工的设备、备件的技术要求及图纸。
(3) 设备、备件的标记、运输、交货期限的要求。
(4) 检查规范、设备备件技术标准和验收方法。
(5) 设备安装、调试开车,使用保证日期。
(6) 签定合同,除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外,另做到:
① 关键主要设备购货合同签订,由设备能源部牵头,生产技术部、使用部门共同参加与供货单位洽谈,签定订货合同及技术协议。
② 设备、备件采购及非标委托加工,除标的金额较小又能即时结清的外,均需签定书面合同或协议书。对能即时结清,但价格较高,当时难以监测内在质量和技术性能及易引起纠纷的交易也应签订合同。
③ 合同签约由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④ 设备能源部对合同执行全过程负责到底,包括签约谈判、起草合同、履行手续、办理予付款、催货、提交货、验收、结算、质量保证。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条 质量验收
1、对订购到货的所有设备、备件及外委加工的设备部件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主要(关键)设备的验收,设备能源部汇同技术部门、使用单位共同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注明验收结论及存在问题。合格后验收人员签字办理入库。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明显不合格等情况,采购人员要及时与厂家交涉,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修复、更换或索赔等具体事宜。
3、备件验收由质量管理部门与经办技术业务人员共同检测、验证。对主要尺寸进行测量、结果记录在验收单上,以便于安装使用时备查。参加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并签字。不合格产品不得入库,由经办人员负责与厂家联系解决。
4、对现场无法验收的设备,要在安装时投入使用后跟踪验收,使用单位与技术业务经办人详细记录使用情况。质量保证期内出现问题由采购人员负责解决。
第四节 设备选型
第十一条 设备选型应按“先进、适用、经济”的原则,同时也要考虑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环保性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二条 进口设备或重要设备的选型,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市场调查研究,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 在满足生产工艺的条件下,有标准产品不能采用非标准产品;有更新换代产品的,不能采用淘汰产品;国家未定型、技术不成熟、消化移植未过关、制造工艺和材质难以解决的产品都不能采用。
第三章 设备技术状况管理
第一节 设备机台的划分和分级管理
第一条 设备技术状况管理的机台划分以单机为单位,按单机建立设备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第二条 我公司设备技术状况实行二级管理,即重点设备(关键设备)和一般设备。
第二节 设备定级标准
第三条 设备技术状况分为完好和不完好两级。
第四条 设备完好标准:
1、设备基础稳固,无裂纹、倾斜、腐蚀。
2、设备零部件完整无缺,磨损、腐蚀程度不超过规定的标准。
3、设备运转正常,控制系统、计量仪器、仪表和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4、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设备性能良好,达到核定能力。机械设备能稳定地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动力设备的功能达到原设计或规定标准,运转无超温、超压等现象。
6、原材料、燃料、润滑油、动能等消耗正常,无明显渗漏和跑冒、滴、漏,外观清洁整齐。
7、凡不符合上述六条标准之一的,均属不完好设备。
第三节 设备技术指标与管理效能的计算方法
第五条 设备技术管理指标按下列公式计算:
1、设备固定资产创净产值率=净产值总和/设备平均原值×100%。
2、主要设备利用率=(主要设备日历台时—主要设备修理故障停机台时)/主要设备日历台时×100%。
3、主要设备完好率=主要设备完好台数/主要设备总台数×100%。
4、设备大修计划完成率=完成大修计划项数/计划大修项数×100%。
5、净产值设备修理费用率=(维修费+大修费)/净产值总和×100%。
6、设备故障率=主要设备故障停机台时/主要设备日历台时×100%。
7、备件资金消耗率=消耗备件总金额/设备原值×100%。
8、库存备件资金周转期=报告天数×(期初金额+期末金额)/(2×报告期内消耗金额)。
9、设备新度系数;全部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全部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原值。
10 吨矿维修费=(维修费+大修费)/处理矿量。
第六条 设备管理效能按下列公式计算:
1、提高设备利用率的效益=(年度实际开机台时—年度制度工作台时) ×小时成本。
2、 降低设备故障率的效益=(上年设备故障停机率×计算年度实际开动台时—计算年度实际故障台时) ×小时成本或=企业全年利润总额×(企业下达的允许故障停机时间—实际故障停机时间)/设备开动台时。
3、降低设备维修费的效益=(计划千元产值维修费—实际千元产值维修费) ×计算年度总产值/1000或=上年同期维修费—本年同期维实际千元产值维修费。
4、缩短修理工期的效益=(上年同等级设备检修时间—本年同等级设备检修时间)×小时成本。
5、 压缩备品备件库存资金的效益=每万元设备原值占用备件资金降低数×设备原值/万元。
6、节约润滑油脂的效益=(年度计划数—年度实际消耗数) ×油脂单价。
7、延长设备零件寿命周期的效益=(实际使用时间—平均寿命) ×零件单价/平均寿命时间。
8、设备更新改造的效益=(更新改造后的设备年产量—原设备年产量)×单位产量的利润额。
9、修旧利废的效益=(零部件的原值—修复费用)×(50—90)%。
10、依靠技术进步提高设备性能提高产品质量效益=(设备改造后单位时间产量—改造前单位时间产量)×单位产品利税+节约能源价值。
11、节约能源价值+(设备改造前单位产品能耗—改造后单位产品能耗)×能源单价×年节能总量。
第四节 设备技术状况检查
第七条 设备技术状况的检查,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八条 设备技术状况检查采取“三结合”的办法,即:检查与自检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总结经验相结合。
第九条 设备能源部要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由设备能源部负责,检查中要严格评比、抓好典型、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每次检查后都应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第十条 由设备能源部负责组织,每年10月份对全公司重点(关键)设备、设施进行一次系统的技术状况评估,写出评估报告上报主管经理,作为下一年度大修、技术改造的依据,同时并上报股份公司备案。
3、汽车运输企业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汽车运输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杜绝或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企业稳步发展,现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行车安全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及内部治安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一票否决权。总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保科负责实施。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
第五条:总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总公司内的重大安全问题必须通过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第六条:总公司设立安保科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下设安全班组,并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服从安保科在业务上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领导责任制
第八条:总公司总经理为本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具体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对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其它副总经理协助搞好安全工作,负协调管理责任。
第九条:总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二级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工伤事故、治安或刑事案件,分管领导必须亲自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向总公司或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第十条:安保科长对安全工作组织综合协调,并在分管经理指导下,负责日常工作贯彻落实。
第十一条: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严格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
第四章 行车安全管理
第一则 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驾驶员安全管理实行“严格考核、三级审批、持证上岗、共担风险、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十三条:新招录用驾驶员管理:
①招聘驾驶员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经办公室通知,由安保科会同客运分公司、机务科共同考核合格后报总公司研究同意,方可录用。
②录用的驾驶员必须向总公司缴纳1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如发生事故或违纪违章按有关规定扣除,无上述情况可以退还。同时还须缴纳培训费1500元(不予退还),但对于正式分配或调入的驾驶员一次性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元及培训费500元(不予退还),才能成为总公司机动驾驶员,并跟车实习至少一个月后方可顶班或承包车辆。
③录用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总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维护总公司利益。
第十四条:车主本人作为驾驶员的,必须向总公司交纳5000风险抵押金,经总公司安保科会同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其准驾证,凭准驾证方可驾驶总公司所属车籍的车辆。
第十五条:承包车主聘请驾驶员上车必须在总公司机动驾驶员中聘请,不准聘请外单位及无机动驾驶员资格的人顶班上车。如私自聘请驾驶员发生事故,其损失概由承包车主承担,公司不预支,不垫付事故费用,原则上不派人参加事故处理。每发现一次私自聘请非机动驾驶员上车顶班的,处以300---500元罚款。
第十六条:总公司所属车主和驾驶员必须签订《行车安全责任状》和《交通事故承付委托书》,未签订合同发生事故的按总损失的10%予以罚款,不享受安全奖,原则上总公司不派人参加事故调处。
第二则 安全行车
第十七条:总公司所属驾驶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严禁“三超”(超速、超载、超疲劳),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车辆进、出站必须遵守场区安全管理规定。营运线路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累计不得超过行驶8小时。
第十九条:严禁私自带学徒和将车交给无准驾证和证驾不符合人员驾驶。发现一次予以300----500元罚款。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配备和保管好车上消防器材、防冻、防滑及打击车匪路霸器材,且保证完整好用。严禁载客加油,人工直流供油和空档熄火滑行。
第二十一条:营运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及总公司的速控规定。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必须自觉做好车辆“三勤三
检”工作,精心爱护,检测维护,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要求,避免因机械故障引发事故。同时,要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接受总公司的车况检查,对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带病”车行驶,按规定时间检测,凭合格单报班。
第二十三条:站、乘人员必须密切配合驾驶员搞好旅客安全乘车知识宣传,严禁“三品”上车,保证关门起步,停稳开门。车辆启动前,站、乘人员必须检查货、梯、车门等处是否有人。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的,一次予以罚款50----200元。
第三则 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事故处理一律本着“四不放过”原则。驾驶员发生事故后,应写出事故经过及检讨交安保科,在驾驶员会上作出认识,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承包车主及当事人负责事故处理,如车主在肇事拘留期间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委托人负责事故处理,安保科派人协助。如承包车
主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予配合,总公司安保科有权处理,所有费用由承包车主负责。
第二十六条:承包车主聘请的驾驶员发生行车事故,按照承包车主与被聘请人的协议执行。
第二十七条:二人以上合伙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承包车主平均承担事故损失(如两人签有安全管理协议,按协议内容承担损失和费用),事故处理预支费用由当事承包车主支付和打借条,事故未结算前总公司借支的费用先扣到承包车辆。
第二十八条:发生违章引起的扣证扣牌由驾驶员自己处理。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证驾不符人员驾驶发生交通肇事,其损失由车主全额承担,总公司不垫付事故费用,不派人参加事故调处。
第二十九条:交通事故预支费用50000元以内由当事车主支付,50000元以上总公司借支50%。事故费用核销:经保险公司理赔,差额在50000元以下由当事车主全部承担,差额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含10万元)总公司核销30%,当事车主承担70%,差额在10万元以上总公司核销40%,承包车主承担60%。
第三十条:发生交通事故,总公司对肇事驾驶员或承包车主按事故总损失的3%给予罚款。
第四则 车辆保险
第三十一条:总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必须由安保科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承包车主承担,投保险种和保额不得少于下列规定:
一车辆损失险,按车辆重置价投保。
二第三者险;以保险公司当年同意承保最高额度投保。
三承运人责任险。
第三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及车主必须保护现场,及时施救和报案(报案指向交警和总公司安保科),不得谎报和瞒报;统一由安保科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登记报告及索赔手续,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第三十三条:事故赔回的款项由安保科统一办理保险理赔转帐单进总公司帐,任何个人不得到保险公司索要或取闹。
第三十四条:机动车辆必须按期投保和续保,不
得以任何理由掉保、漏保。续保车辆安保科提前15天向所属单位下发续保通知;所属单位必须及时通知承包车主并协助按时办理续保手续,否则所属单位有
权停止车辆运行,因承包车主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车主承担。
第五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必须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认
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相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建
立健全有关制度,明确职责。
第三十七条: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齐全有效。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要认真加强电源线路、压力容器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按规定储存、保管、检查和使用,对重点部位应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
第三十九条:总公司整体布局及房屋建筑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条:仓库物品要摆放整齐,通道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十一条:火灾事故处理:
①发生火灾,所属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报“119”火警,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现场施救。
②接到报案,总公司领导、分管领导及安保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现场施救;消防部队赶到后协助消防部队施救、调查处理。
③发生火灾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根据事故大小,对所属单位和当事人作出罚款和行政、刑事处理。
第六章 劳动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所属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根据岗位工种配齐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佩带使用,严禁招收和聘用未成年劳动用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所属单位岗位工种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或制度,并严格按规程作业。
第四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五条: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发现“三违”现象,一次罚款50元。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要为安全班组提供活动场地、活动时间及一定的活动经费。各安全班组要切实按规定开展活动,作好记录,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安全管理和职工监督职能。
第四十七条: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杜绝违章,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十八条:工伤事故处理:
①发生工伤事故,应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立即上报总公司安保科和有关部门。
②发生轻伤以下工伤事故,由安保科会同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调查,由事故单位负责人在两天内写好事故报告分送总经理、安保科和工会;发生重伤事故,由总经理组织调查,并迅速将事故报交通局,劳动局及总工会。
③发生轻伤以下工伤事故,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200----500元,并承担所有医疗费、误工费及直接财物损失,同时由事故单位组织及时召开现场会。
④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报请劳动部门处理。
第七章 内部治安管理
第四十九条:总公司所有干部职工及职工家属必须严格遵纪守法,遵守总公司的一切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安保科管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时刻维护总公司利益和声誉,确保内部稳定。
第五十条:总公司老站门卫、现场管理组、夜间巡逻组、宿舍区门卫由安保科直接管理;检测站门卫由该单位直接管理,接受安保科监督管理;中心站、修理厂门卫由
中心站、修理厂直接管理,接受安保科监督管理。且严格门卫值班制度,门房严禁外人留宿。
第五十一条:各单位职工之间发生纠纷,由单位分管安全领导牵头,工会和安保科派人参加配合调解处理。 第五十二条:总公司宿舍区职工家属之间发生纠纷,由安保科牵头,职工所属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工会参加配合调解处理。
第五十三条:对打架斗殴、偷窃财物、无理取闹、拦车堵塞交通、损害公私财物及其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由安保科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所属出租门店和宿舍区的住户必须与安保科签订《治安防火责任书》,服从安保科管理,搞好治安工作综合治理。严禁外来人员占房或长期留宿。
第八章 安全教育
第五十五条:总公司和各生产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①总公司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职工安全、法制及消防知识培训教育,二次安全分管领导及安全班组长培训。各单位要相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②重大节、假日前后,要针对安全生产的情况和特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③班组应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十六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安全会议,驾驶员必须每月参加市驾驶员协会和安保科组织的安全学习,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30元。并按规定参加交警部门的年度审验培训学习,否则,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第五十七条:新进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由总公司办公室通知,安保科培训建立档卡。
第九章 安全检查
第五十八条:总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安全检查,由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安保科协助做好安全检查的组织、计划、协调、资料整理和总结工作。
第五十九条: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安全检查由安保科组织进行总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参加。每月一次的车况检查由机务科牵头,安保科及客运分公司配合进行。
第六十条: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调度(含现场管理人员)及各单位安全负责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登记备案,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六十一条:总公司所有车辆执行发班前的安全检查,由安保科车检组实施,驾驶员凭车辆安全合格证报班。调度不得安排未经检查和不合格的车辆应班。
第六十二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安保科应经常深入现场查找隐患。
①发现隐患,应尽快向总公司安保科进行反映登记,由安保科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②对总公司安保科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应认真执行,制订整改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按规定时间整改。并由安保科进行复查,发现没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对单位或个人罚款100----300元。
③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或重大隐患,应及时上
报,同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否则必须停止生产经营。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总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的总公司属石首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和荆州神通集团石首市捷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十五条:本规定由安保科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原有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六十七条:本规定经总公司第四届二次职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于二00五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4、物流企业车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不管是什么企业,这些制度都是大同小异的,你可以找一些制度做个参考。
如果你对设备维修与管理感兴趣,我给你推荐一个网站,你搜索一下“设备人论坛”上面有全面的设备管理与维修知识可以免费下载,还有全国最大的设备管理群,上面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设备管理高手,可以交流学习。
5、适合小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总经理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各部门公务用车需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各部门的专车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
2、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非公司人员用车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货物运送和人员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派用。公司员工个人用车或兄弟单位和个人借车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5、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6、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季度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
二、车辆维修
7、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每辆车每周使用洗车卡清洗车辆一次。日常车辆清洁由司机负责。
8、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9、车辆修理一般在定点修理厂进行。
10、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11、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维修金额过大的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12、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车辆油耗
13、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 年平均 L/100km
14、车辆用油统一购买,凭票(卡)加油。车辆加油必须是油票(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15、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驾驶员每月1号将车辆上月行驶里程数填报给办公室备查,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每月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票(卡)、油、里程应基本相符。
四、奖惩
16、下列情况下发生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
(2)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者;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或不按指定地点停车造成车内贵重物品和现金等被盗。
17、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销。
18、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
19、意外事故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受损有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20、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21、在任职期间认真工作,无违纪违规行为,能积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表现出色,安全行车一年者,由公司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奖励。
(5)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扩展资料:
车辆管理制度是为了使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应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
第十四条 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 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6、车辆、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档案怎么做?
车辆、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档案要做到一下几点
1、 车辆、设施、设备的使用均实行定人、定岗的职责,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要求后才可以操作。
2、 订购车辆时和选购设备时,都要注意技术质量和经济效益,选购车辆必须按照线路车型和逐步提高配置的原则,以达到提高线路服务质量的要求,选购设备需保持合理的配备结构,避免盲目增购。
3、 凡进购的车辆或设备,在交付之前,须由采购人员、使用单位设备分责人共同验收。参加验收人员应按验收设备分享检验,认真填写记录,技术资料由技术不接受。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技术状况、随机附件、易损设备配件、专用工具。以及有关技术资料等清点工作。 4、 如验收不合格由采购人员负责向商家交涉,要求更换或索赔。
5、 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交付使用单位保管,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台账。
6、 新设备和大修出场的设备必须严格阿扁照要求进行磨合。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7、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超温、超速运转。
8、 营运车辆由各车队建立并负责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定期收集车俩营运、维修等方面的有关数据和资料,填写在《车辆技术档案》及其他有关报表上。
9、 设备一经投入使用,应合理摆放、严禁乱拆、乱拼,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外借。
10、 个车队调度负责将营运车辆进行分型、分类合力有序的停放。
7、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⑵一般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须指定专人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⑶开机前要口头警示,并注意周围人群,确保已无人在设备上作业后方可开机。
⑷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⑸设备操作人员须调整设备内部零件或取出设备内部物品,须停止设备运行,并关闭设备电源。
⑹ 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前须穿戴要求的防护用品。
⑺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发现设备有异常时须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立即通知主管。
⑻设备操作人员在下班前须关闭设备电源,检查设备安全停止后方能离开。
(7)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扩展资料:
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依据以下步骤制定:
——考虑存在什么风险,需要从哪些方面控制风险;
——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流程;
——考虑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也就是5w1h的应用;
——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法律法规的条款转化为制度的内容;
——考虑制度中需要被追溯的内容,设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