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驾驶证件的核发地和登记地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是指发证地的车管所,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左下角红色印章上
《机动车驾驶证》登记地指考《机动车驾驶证》报名时登记的居住地址
《机动车驾驶证》的具体内容:
(1)又称“驾照”,是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是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副页》组成
(3)证上记录着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档案编号、有效起始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4)《机动车驾驶证》共有 15 个等级:
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A3(城市公交车)
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
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档汽车)、C3(低速载货汽车)、C4(三轮汽车)
D(普通三轮摩托车)、E(普通二轮摩托车)、F(轻便摩托车)
M(轮式自行机械车)、N(无轨电车)、P(有轨电车)
以上内容来源于: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2、驾校题目:登记地车辆管理所与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有什么区别?
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指车管所。车辆登记注册地即车辆归属地,主要是根据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的所在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即你的驾照核发地归属车管所。两个的归属地不在一个地方。
3、驾驶证核发地和号牌核发地是一个地方吗?
你好!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专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属、公正、便民的原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条:
2.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由以上可见,
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都是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
你的问题:
如果你的机动车行驶证是在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的,
或你的驾驶证是在机动车行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的,
即同一个车管所办理,
那么,
驾驶证核发地和号牌核发地是同一个地方;
但如果你的机动车行驶证不是在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的,
或你的驾驶证不是在机动车行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的,
即不同一个车管所办理,
那么,
驾驶证核发地和号牌核发地则不同一个地方。
谢谢!
4、驾驶证核发地和号牌核发地是一个地方吗?
你好!
1.《机动车驾驶证copy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条:
2.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由以上可见,
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都是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
你的问题:
如果你的机动车行驶证是在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的,
或你的驾驶证是在机动车行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的,
即同一个车管所办理,
那么,
驾驶证核发地和号牌核发地是同一个地方;
但如果你的机动车行驶证不是在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的,
或你的驾驶证不是在机动车行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的,
即不同一个车管所办理,
那么,
驾驶证核发地和号牌核发地则不同一个地方。
谢谢!
5、驾驶证户籍地和核发地有什么不同?
户籍地是户口所在地,而核发地是在其它地方或省外地,车管所核发的驾驶证就是驾驶证核发地。
6、驾驶证核发地和登记地车管所作用的不同
就是给你发驾照的地方。比如你是在北京考取的驾照,那么你的机动车驾专驶证核发地就是北京市,属这样的话,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指的就是北京市的车辆管理所,只要是北京市的车辆管理所均可。
车辆管理所具体职能包括路面交通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法制管理、交通管理科学研究等。
7、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指的是户口所在地还是发证地?
机动车驾驶证抄核发地指的是发证地。
1、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2、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3、上述准驾车型以外的车型,必须在户籍地申请。
8、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和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的区别是什么?
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是你领取驾照的地方,登记车辆管理所是指你购买的车的所在地辖区管理所。两者并无过于详细的区别。
9、科目一登记地核发地居住地分别什么情况补办?
区分以下几点:
1、居住地是身份证地址,发证地是证件,品牌发证地,注册内地是车牌档案所在地。
2、驾驶证登记容地点是指登记地址。机动车驾驶证即机动车驾驶证,又称“驾驶证”,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需要申领驾驶证。
3、驾驶证签发地点是指驾驶证签发地点的车辆管理办公室。驾驶人的驾驶证遗失或者毁损难以辨认的,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机关申请补发。
(9)车辆登记地和核发地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和其他经营性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拆卸。
“机动车和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道路上没有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无争议的事实和形成的,在记录的时间和地点的交通事故,另一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汽车驾驶车牌号码,信用卡号码,保险凭证号码,碰撞,并共同签署,撤离现场,协商赔偿。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有争议的,应当及时报警。”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10、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指的是户口所在地还是发证地?
发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