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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迁移

发布时间:2020-08-02 01:02:27

1、车辆迁移怎么做

如果是在同一地区当过户处理,不需要重新上牌,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则需要在原地将车牌注销后再在当地上牌。
一、过户手续很简单:只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车辆买卖合同、车辆检测报告就可以在当地交管部门进行车辆过户就可以了(事实上是将车辆的行驶证换个名字),车主再在当地相关报刊上登报声明一下就可以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没有当地户口,但必须有当地的固定的暂住证才行。
二、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则相对复杂一些,需要的手续如下:
1、在转出地要办理的手续主要有:
1)、嫌疑车辆调查。主要是核对发动机和车架号是否凿改、是否与原档案相符、是否盗抢机动车等。
2)、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边(出)境领(销)牌通知书》,转出及转入人(单位)的身份证明、与本车辆有关的证件。
3)、回收旧车牌照,发放临时牌照。
4)、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领取机动车档案,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寄达。
2、在转入地要办理的手续主要有:
凭外地车辆管理所封装的档案在迁入地区申请号牌和行驶证。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有:
①、必须有原车封装的档案资料。

②、必须有交易发票。
③、当地车辆入户的政策(新旧车相同)。比如北京市规定:2006年12月1号起,车辆不带OBD的不能入户。所以不带OBD的车辆切勿迁入北京市。
④、出租车或曾经从事出租的车辆。一般情况下更多地区是不予转入的。

购车前先查是否达标
从近两年起,全国各大中型城市正在或准备实施新排放标准和机动车准入标准。凡是未达到标准的机动车,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注册和转入的登记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办理有关环保手续,也就无法上牌。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一定要看清机动车合格证书上有关排放标准是否达到准备迁入当地的准入标准。

2、车辆迁出,手续如何办理?

一、申报材料(株洲市为例):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6、属于迁出管理辖区的,上交机动车号牌。

二、车辆迁出办理程序(株洲市为例):

1、查验岗查验机动。

2、受理岗审核受理。

3、收费岗收费。

4、制证岗制证、归档。

(2)车辆迁移扩展资料:

办理机动车转入登记的程序(株洲市为例):

1、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 登记/转入申请表》。

2、拓印车辆VIN(车架)号,到查验岗提交手续,并查验机动车。

3、到登记审核岗选定或确定机动车号牌号 码,机动车照相。

4、缴纳牌证工本费、株洲市路桥年费(主城区)、车船使用税等税费。

5、安装机动车号牌、电子牌 。

6、领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

参考资料:

株洲市公安局--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车辆管理所辖区)

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常见问题及解答

3、北京车辆外迁

一、二手车外迁必备材料
拓号、行驶证、登记证、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过户票、作价单、买卖双方身份件原件或临时身份证、过户合同(公户: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登记证、发票、原车主身份证各1份,行驶证2份、买方身份证3份),买卖双方委托书及《机动车转移登记表》。
如卖方公户需提供资金票、法代、合同卖方处盖公章。
如买方公户需提供法代、合同买方处盖章、《机动车转移登记表》盖章。
二、二手车外迁流程
拓号: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号,说明此车外迁;
作价:拿行驶证、登记证、拓号条、大票或过户票找人看车作价,说明此车外迁;
取办理号:大厅门口选外迁按车号;
交手续:同本市过户相同另加拓号和一份行驶证复印件;
交牌:到窗口交外迁委托书,《机动车转移申请表》、行驶证、买方证件及复印件2份、登记证、车辆号牌及交牌费,领取回执。
提档:交牌后3个工作日后北京地区上十八里店领取大档案(不包括当日),2日后,上车辆购置税上缴所在地领取小档。大档包括验车单、申请表、车架号、原车照片、原车主行驶证。小档包括报税联、购置税本、车辆信息表。
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发临牌: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
迁入地: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纯手打 希望能帮到你

4、车辆转移迁出和变更迁出有什么区别?

区别:

1.所有权方面

车辆转移迁出:机动车所有权发生了变化,

车辆的变更迁出:机动车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

2.车辆的信息方面

车辆转移迁出:车辆的信息,如外观等不一定发生了改变

车辆变更迁出:车辆的有关信息,如外观等发生了改变

3.填写申请表的不同

车辆转移迁出:《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车辆变更迁出:《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车辆迁移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其中第九条如下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条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参考资料:机动车转移登记_网络

5、关于车辆迁移有关流程

外迁流程

1、拓号: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号,说明此车外迁;

2、作价:拿行驶证、登记证、拓号条、大票或过户票找人看车作价,说明此车外迁;

3、取办理号:大厅门口选外迁按车号;

4、交手续:同本市过户相同另加拓号和一份行驶证复印件;

5、交牌:到窗口交外迁委托书,《机动车转移申请表》、行驶证、买方证件及复印件2份、登记证、车辆号牌及交牌费,领取回执。

6、提档:北京地区交牌后3个工作日后上十八里店领取大档案(不包括当日,其他地方上车管所总店),大档包括验车单、申请表、车架号、原车照片、原车主行驶证。

7、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8、发临牌: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

9、迁入地: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

(5)车辆迁移扩展资料

必备材料

车辆拓号、行驶证、登记证、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过户票、作价单、买卖双方身份件原件或临时身份证、过户合同(公户: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登记证、发票、原车主身份证各1份,行驶证2份、买方身份证3份),买卖双方委托书及《机动车转移登记表》。

如卖方公户需提供资金票、法代、合同卖方处盖公章。如买方公户需提供法代、合同买方处盖章、《机动车转移登记表》盖章。

6、车辆迁出需要本人办理吗

不需要,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6)车辆迁移扩展资料:

一、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外省市机动车转入本市的除外);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申请外迁的除外)。

(三)外省、市、自治区登记的机动车申请转入本市的,应符合本市环保规定;

(四)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五)申请小、微载客机动车转移登记的(申请外迁的除外),机动车所有人须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六)交验机动车。

二、不予办理转移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三)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四)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五)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六)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七)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八)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机动车使用年限不足1年的;

(九)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十)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一)申请小、微载客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未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申请转移登记提交的资料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机动车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七)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八)使(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领)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九)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十)小、微载客机动车在本市转移或转入本市的,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十一)机动车转入本市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档案。

7、车辆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
1、领取《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用钢笔或碳素笔认真填写清楚《机动车变更申请表》上所列各个项目,车主是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车主是个人的,需填写车主姓名;
2、持所需手续到检验岗窗口申请变更登记,检验车辆;
3、到收款窗口交款;
4、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到受理审核岗窗口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领取《机动车发牌通知书》。
5、持《机动车号牌通知书》到牌证管理岗领取号牌,交回原号牌;
6、凭检验岗窗口业务人员出具的《业务受理凭证》到照相窗口办理机动车照相手续,拍摄车辆照片;
7、持《业务受理凭证》、交款收据和车辆标准照片到牌证管理岗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8、领取《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用钢笔或碳素笔认真填写清楚《机动车变更申请表》上所列各个项目,车主是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车主是个人的,需填写车主姓名;
9、持所需手续到检验岗窗口申请变更登记,检验车辆;
10、到收款窗口交款;
11、持《业务受理凭证》和所需手续到牌证管理岗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和临时行驶号牌;
【申报材料】
1、《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是个人的,身份证明为身份证;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身份证明为《组织代码证书》);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需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或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还应交回机动车号牌;
6、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旧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出具的调拨证明必须是原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国画解除监管证明书》原件;
8、停车警告标志牌;
【承诺时限】
材料齐备,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按标准收费

8、谁知到机动车迁移手续怎么办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
1、领取《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用钢笔或碳素笔认真填写清楚《机动车变更申请表》上所列各个项目,车主是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车主是个人的,需填写车主姓名;
2、持所需手续到检验岗窗口申请变更登记,检验车辆;
3、到收款窗口交款;
4、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到受理审核岗窗口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领取《机动车发牌通知书》。
5、持《机动车号牌通知书》到牌证管理岗领取号牌,交回原号牌;
6、凭检验岗窗口业务人员出具的《业务受理凭证》到照相窗口办理机动车照相手续,拍摄车辆照片;
7、持《业务受理凭证》、交款收据和车辆标准照片到牌证管理岗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8、领取《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用钢笔或碳素笔认真填写清楚《机动车变更申请表》上所列各个项目,车主是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车主是个人的,需填写车主姓名;
9、持所需手续到检验岗窗口申请变更登记,检验车辆;
10、到收款窗口交款;
11、持《业务受理凭证》和所需手续到牌证管理岗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和临时行驶号牌;
【申报材料】
1、《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是个人的,身份证明为身份证;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身份证明为《组织代码证书》);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需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或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还应交回机动车号牌;
6、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旧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出具的调拨证明必须是原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国画解除监管证明书》原件;
8、停车警告标志牌;
【承诺时限】
材料齐备,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按标准收费

9、机动车迁移手续

1、在转出地要办理的手续主要有: 1)、嫌疑车辆调查。主要是核对发动机和车架号是否凿改、是否与原档案相符、是否盗抢机动车等。 2)、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边(出)境领(销)牌通知书》,转出及转入人(单位)的身份证明、与本车辆有关的证件。 3)、回收旧车牌照,发放临时牌照。 4)、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领取机动车档案,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寄达。 2、在转入地要办理的手续主要有: 1)、凭外地车辆管理所封装的档案在本市申请号牌和行驶证。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有: ①、必须有原车封装的档案资料。 ②、必须有交易发票。 ③、当地车辆入户的政策(新旧车相同)。比如北京市规定:2006年12月1号起,车辆不带OBD的不能入户。所以不带OBD的车辆切勿迁入北京市。④、出租车或曾经从事出租的车辆。一般情况下更多地区是不予转入的。

10、车辆迁移要什么手续?已提档,怎么迁入,要什么资料?

手续:打电话预约办理迁入业务,电话打通后,给对方提供了临时牌/车架号之一,对方会给出一个上牌时间的上牌序号。然后去车管所填表、拍照、拓印、刑侦、检测、选号、领新行驶证、上牌完成迁入过程。

需要资料:

1.车辆拓号、行驶证、登记证、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过户票、作价单、买卖双方身份件原件或临时身份证、过户合同(公户: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登记证、发票、原车主身份证各1份,行驶证2份、买方身份证3份),

2.买卖双方委托书及《机动车转移登记表》。

所需时间

领取车辆大档案需要一定的时间,完全办理好外迁手续需要5个工作日。另外,外地车辆迁入北京需要更多的时间,对车辆排放要求更严格。

提档:北京地区交牌后3个工作日后上十八里店领取大档案(不包括当日,其他地方上车管所总店),大档包括验车单、申请表、车架号、原车照片、原车主行驶证。

(10)车辆迁移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车辆违章要处理完。

2.车辆外迁前最好咨询一下当地车管所能不能接收,即车辆排放标准是否能达到当地标准。

3.车辆临牌有效期为15天,15日之内要到迁入地落户上牌。

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与车辆迁移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