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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驾驶人员

发布时间:2020-12-16 02:36:00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如何处理?

一、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公安部门的到来,以查清主要、次要责任的认定;

二、是拨打120,立即抢救伤员,特别是对危重者,要立即施救;

三、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迅速参加救援工作,尽最大努力救治和保护好伤员。并高度注意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要配和交管部门的工做,做好事故分析;

五、要在今后的时日里,安心等待交管部门的事故鉴定报告,落实主要和次要责任的分晰,积极的把后事安排好、妥善处理好。


(1)车辆驾驶人员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政府法制网

2、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机动车驾驶员岗位职责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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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积极为教育教学服务,热情为领导和师生服务。
二、严格执行交通法规,讲究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时出车,不违章、不发生交通事故。
三、爱护车辆,严格执行车辆的“三检”制度,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有毛病及时修理,让自己的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四、严禁酒后驾车和非司机开车,严禁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不开带病车上路,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五、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上对驾驶员提出的“十三”不准的规定。按时参加交通安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驾驶技能,确保行车安全。
六、随时完成领导和车管干部交办的一切临时性工作。
参考资料:
http://xingda.dxschools.cn/article/printpage.asp?ArticleID=753

3、创文期间作为一名重点车辆驾驶人员你是怎么做的?


为切实抓好创建全国文明旗县城工作,在旗创城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下,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行动,真抓实干,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迎接自治区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小组的实地测评相关工作。

1、领导重视,完善创建机制。

成立了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亲自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局长负总则,小组成员具体抓落实。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明确任务。进入五月份以来,每周一召开一次创城工作推进会,对前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为创城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创城相关知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另外,在单位设立创卫工作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各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悬挂宣传标语或电子屏幕显示宣传标语。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水平。

聘请长期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理论研究与丰富监管经验的专家对全旗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对创城工作进行动员,做到了上下一盘棋,齐心协力开展创城工作。从思想上统一认识,行动上达到了积极主动。

4、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争做文明人。

按照创城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准格尔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派6名有强烈工作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在汽车站附近开展城市管理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志愿者的服务和引导,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城工作,人人争做文明市民。

5、齐抓共管,推进创城工作深入开展。

对单位办公区域进行了责任划分,干部职工各负其责,定期进行打扫和整顿,每天对办公室进行清扫,使单位办公环境保持干净整洁。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并做好防治记录,消灭"四害"。倡导规范的文明礼仪。要求干部工作期间统一着制服,对来访群众使用文明言行,热情待人,树立单位良好形象。

6、加大督查力度,保持集中整治成果。

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文明程度指数实地测评任务分解情况,重点对测评项目开展了集中整治。各执法中队对各自片区进行不间断、地毯式巡查并每日向考核办报告工作情况,考核办对执法中队的巡查进行督查。通过这种双重检查方式,使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做到保证店容整洁、保证环境卫生、保证设备完善、保证标示规范、保证门前停车有序。做到文明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7、加强文明交通。

办公室抓好本单位驾驶人员的文明交通礼仪、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机关公务车辆、私家车要严格遵守文明交通。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要两懂,两懂是什么

机动车驾驶员两懂是指懂机动车安全驾驶,懂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和交通法律法规是汽车驾驶员必备基础知识。

5、汽车驾驶证能驾驶厂内机动车辆吗?

不能。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证件,无证人员禁止驾驶。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遵守《运转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中的相关部分。驾驶车辆前严禁喝酒,行车途中不得吸烟、打手机。 

使用前严格对车辆的启动、运行、转向、灯光和制动系统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装卸物料时翻斗的锁止机构开启、锁止要灵活可靠。

(5)车辆驾驶人员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在车辆启动前应对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后视镜必须记性检查并保持齐全有效。

2、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须向安全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申请批准,按指定路线行驶,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厂内行驶时主干道限速30公里/小时,其他道路限速20公里/小时。

3、厂区机动必须牌照、手续齐全,且有保险,司机持有效驾驶证上岗,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在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已被后期进行查证检查,相关车辆司机更换时必须提前与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并将有效的证件的复印件进行更新。

6、该如何管理公司车辆?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 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 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 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 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 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5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 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 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 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 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 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6)车辆驾驶人员扩展资料:

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 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7、驾驶员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反交通法哪一条

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第九十九条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车辆驾驶人员扩展资料:

无证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处罚应当都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有证人员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要受到处罚。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8、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证件,无证人员禁止驾驶。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遵守《运转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中的相关部分。驾驶车辆前严禁喝酒,行车途中不得吸烟、打手机。
使用前严格对车辆的启动、运行、转向、灯光和制动系统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装卸物料时,翻斗的锁止机构开启、锁止要灵活可靠。
车辆起步前观察四周,先鸣笛后起步。坡道上或路面不良时,一律一档起步。下坡时不得高速行驶,禁止脱档高速滑行,尽量避免急刹车。狭窄环境中行驶要注意四周的安全,转弯时不得碰撞它物。
行车速度:厂区内不得超过10公里/时;转弯、路面不良、路上人员较多时不得超过5公里/时;车间内不得超过3公里/时。
车辆载物宽度两侧不得超过车厢0.2米,长度不得超过车厢0.3米,高度不得挡住驾驶员的视线。装载散装物料时不得有散落。在危险地带卸料时,要在危险处设置安全挡板,车辆要提前减速,行驶到安全挡板处倒料,不得超越界限。
粘结在翻斗内壁上的物料不易倒出时,要用人工刮出。禁止利用高速行驶制动的惯性卸料。卸料后必须将翻斗复位后再行驶。
驾驶员不得将车辆转借或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导致的事故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不得在坡度大于25度的路面上行驶。不得从传送带、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冬季行驶时,要注意车辆防滑。不能保证安全行驶时,不得行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车内只能乘坐一人,严禁超员。
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厂区)内行驶。不得脱线行驶。因脱线行驶造成事故的,由决定人员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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