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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挂牌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17 05:33:58

1、汽车上牌时间规定是多长?

新车不上牌是可以的,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只要是要上路行驶必须上牌,无法回及时上牌需要上路的必答须取得临时号牌才能上路。
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罚款20-200元,驾驶证扣6分,扣留机动车。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汽车买来以后多长时间内必须上牌

关于临时车牌的一些规定:新车使用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过期后,会面临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决定。

买车时的购置税有两个月的期限,超过两个月就要缴纳滞纳金,办理了购置税才能给车上牌!超过60天后有罚金,罚金计算方法是购置税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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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主应留意临时牌照有效期

1、交警部门表示,临时号牌发放有一套严格的规定和流程,需要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等材料。

2、上述材料齐全以后,车管所会凭借车辆的车架号,在公安交管平台的系统内注册登记,因为车架号是唯一的,因此如果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拍摄,一样要受罚。

3、京口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钟瑞良告诉记者,在民警一线执法中,确实曾查处了一些临时牌照过期的违法案例,但总的来说数量并不算多。临时号牌包括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试验用临时号牌、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等4种类型。

4、临时牌照过期必须及时重新申请,每辆车最多可以申领3次临时牌照。如果过期后继续使用,将会面临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

5、值得一提的是,驾驶临牌过期车辆出事故,这就意味着车辆属于无牌上路,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新车主人应时刻留意临时牌照有效期是否过期。

3、汽车未挂牌上路怎么处罚条例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扣留机动车,提供牌照后退还机动车。罚款20元—200元,驾驶证扣12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  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  的规定予以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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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有没有明确规定买车后必须在多长时间内挂牌

没有规定在多长时间必须上牌。未上牌之前不能上道路行驶,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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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5、法律规定在什么范围内车辆不需要上牌

如果是非机动车,就不需要登记上牌;亦或者是机动车只要不上道路行驶,也不需要上牌,例如用于比赛,陈列,展示等用途的机动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机动车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提交有效的资料。

(5)车辆挂牌规定扩展资料:

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的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号牌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其号码是机动车登记编号。《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五十条 车辆管理所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补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事项。

机动车号牌灭失或者丢失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补发,原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变,补发期内应当给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的,应当在受理当日补发。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辨认不清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发,并交回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换发。《机动车行驶证》于受理当日予以换发。

第十章 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是机动车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记载本办法规定的登记事项。

《机动车登记证书》不随车携带。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登记证书》随车交给现机动车所有人。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及时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

第五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登记证书作废,自受理之日起满三十日后,重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事项以及补发前办理的所有登记事项。

自受理之日起至重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之日止,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辨认不清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发,并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于受理当日予以换发。

第五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

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申请过户登记或者转出登记时,提交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在办理过户或者转出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6、公司车辆上牌需要办什么手续?

公司办理车辆上牌需要准备:《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等。

公司车辆上户需要手续:

1、办理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代办人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合格证。

4、机动车过户发票。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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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7、现在国家对汽车上牌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一节 注册登记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2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2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八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车辆的使用性质、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进行审查。
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8/content_1157912.htm

8、新车子上牌有没有时间规定多久必须上牌?

分析如下

新车子上牌没有时间规定。

一、新车上牌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

二、如果新车上路行驶就必须办理临时牌照或依法上牌,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三、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8)车辆挂牌规定扩展资料

机动车号牌

1、机动车号牌是指在法定机关登记的准予机动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号牌一般在机动车辆的特定位置悬挂,其号码是机动车登记编号。

2、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按规则给机动车确定的编号。机动车登记编号包含:用汉字表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用英文字母表示的发牌机关代号、由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的序号以及用汉字表示的专用号牌简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机动车号码牌-简介

9、新购买的机动车挂牌登记有法律规定的期限吗

有没有在复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制。不成文的规矩,每个区域,这里我们需要的是一般20天卡上的家。做驾驶执照。

之前申请临时牌照车牌需要在没有法律,否则他们将被罚款20元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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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登记系统。机动车交通管制部门,公安机关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交通法规,警告或20元两个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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