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说2020年车子保险改革了?
是的。
2020年车险改革与之前方案相比,本次征求意见稿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一内个是拟微调商业容车险费率调整系数中的因子分类,第二个拟取消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的浮动空间。
另外一个是拟适当下调附加费用率。这次调整不仅合并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同时还取消了自主定价系数的浮动空间,设定了附加费用率预定不得超过30%。
(1)车辆改革扩展资料:
汽车保险注意事项:
在选择车辆保险险种的时候,建议两个主险一定要上。一是车损险,二是第三者责任险。这两个险种是车主在出事故以后,人和车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的基本保证。
车主们在给汽车续保时,选好续保时间也是非常重要的,给汽车续保时间不宜过早,也不宜太晚。有的车主由于工作比较忙,常常忘记按时给汽车续保,常常是脱了很长时间才想起来,这段时间不出险还好,一旦出险,所以费用就要车主自行承担了,所以说车主一定要按时续保,避免保险脱保。
2、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的各种规定有那些
1、根据《2016全国事业单位车补方案》,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上半年完成。各部门所属在京事业单位2016年底前完成;京外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地方同步完成。
2、参改人员范围:并非所有事业单位人员都参改,而仅仅是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参改。改革后的公务出行保障,也不是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一种方式,而是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其中,现在通过实报实销等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人员将维持现有方式。
3、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车辆改革有新规定吗
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范围。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车改进展
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全面完成,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方案2015年内公布,争取2016年底基本完成;涉及面更广,情况更复杂,仅事业单位就有1万家左右。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启动的同时,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方案也一直在研究当中,方案已基本成熟,会在2015年内印发并对社会公布,争取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
中央事业单位和企业车改实施意见分别由国管局和国资委牵头制定,已分别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听取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中央车改办将尽快完善两份改革方案,经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批准后印发执行。
据统计,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涉及一级预算的中央直属事业单位10余家,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所属的各级事业单位1万家左右,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100多家,还有数十家中央金融企业及各部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涉及面更广,情况更为复杂,应分类施策,但节约开支和应改尽改是必要前提。企事业单位车改一定要避免将车改补贴标准福利化和发放范围扩大化的倾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和行政机关有很大差别,涉及公务出行的人员范围有限。推进改革首先要按规定严格确定涉改人员范围,改革后也不是像机关车改那样统一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而是要根据各单位实际,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不同方式。同时,要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将得到保留。
日前,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中央企业:
现将《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
62%涉改车辆取消,节支率10.5%;已公开拍卖2672辆涉改公车,平均溢价率65.15%
2014年7月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启动;2014年12月,134个部门实施方案获批,年底完成车辆封存停驶、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工作;2015年上半年,又分两批完成了其他6个部门实施方案的审批。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参改部门实施方案全部批复,参改车辆全部封存,司勤人员全部安置,补贴全部发放到位,车辆处置全部公开,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各项改革措施均已顺利落实,改革后公务出行实现多种方式有效保障。
据统计,中央和国家机关140个部门共取消车辆3868辆,保留符合条件的2391辆,取消的占62%。各部门涉改公务人员49355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执行。初步测算,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节支率为10.5%。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曾表示,这只是根据直接节约支出测算的节支率,如果考虑到司勤人员的相关支出、车位的建设及其他潜在费用,节支率比10.5%还会有所提高。
封存停驶的车辆移交后,到达报废年限的进行解体,其余的公开拍卖。已举办26场拍卖会,据初步统计,共2672辆车拍出,总成交价15665.95万元,平均溢价率65.15%。
涉改司勤人员也进行了妥善安置。据统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共有涉改司勤人员2126人,其中提前离岗136人,解除合同265人,清理清退退休返聘人员50人,内部安置1675人。安置工作平稳有序。
改革后如何公务出行
发放补贴后公务员自行选择出行方式,费用自付;87家社会化车辆租赁机构提供服务
车改后,公务出行实现了多种方式的有效保障。国管局、中直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分别选取了51家和36家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机构,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出行提供服务。北京市在中南海、人民大会堂、京西宾馆等重要场所附近还增设了6处出租车扬招站和相关配套设施。
领取补贴后,公务员出行方式自行选择,包括骑自行车、开私家车、乘公交,不少人也用起了叫车软件。公车改革的推行,也让社会化车辆服务机构捕捉到了商机。2015年7月以来,一些中央机关办公楼内就装上了“人民数字”公司与易到用车公司共同推出的“政务用车使用平台”,通过大屏幕用个人手机号叫车,车辆到了后,乘车人自行付费。
车改效果
对实施方案“联审联核联批”;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将公车使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切实加强保留车辆监督管理
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审批各部门实施方案,采取“联审联核联批”,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同时审核方案,同步反馈意见,发现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中央车改办通知上报部门修改,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车改单位除了要详尽提供申请保留公务用车情况说明、中央编办核定编制、参改人员花名册,还要填报现有车辆信息统计表,列清车辆所有人、品牌型号、车牌号、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登记日期、排气量、购置价格、使用性质、使用人姓名、职务、任职状况、级别、备注(留用或上交)等。而在补贴预算申请表中,列出了机关参改人员的总人数,包括中管干部总人数、执法执勤人员总人数、其他人员数(含离退休),同时附上每位参改人员的花名册和岗位信息,以便核查核对,避免冒领误领公务用车补贴。
除了纪检监察部门加大车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审计部门加强监督,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还将通过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实现实时动态监管,防止公车私用。
5、政府为什么要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按照这一方案,中国将取消一
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社会化,并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意见》用于全面指导公车改革,
阐明了公车改革的意义,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细化了公车改革主要
任务,对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方案》明确了参改
范围、人员范围、车辆范围和车改任务。其中,车改的四大任务是:(
1
)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
留必要的机要通信、
应急、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
2
)
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测算,
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
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
承担的工作职务等因素。
(
3
)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要以人为本,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
能简单推向社会,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要做好相关司勤人
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发放、社保关系处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
4
)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制定了规范处置办法。通过公开招标评估、拍卖
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这项工作一定要公开、规范,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
国有资产流失。
6、车辆改革环保执法可以配车吗
车辆改革环保执法可以配车要看通知。望采纳
7、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属于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公务用车改革组织实施
1、中国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3、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5、中国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细致统计测算,周密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时限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6、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革任务。已先行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地区和部门要按本意见进行规范。
(7)车辆改革扩展资料:
公务用车改革基本原则
1、创新制度、分类保障。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统筹协调、政策配套。妥善处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有机衔接。
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地方党政机关加快实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有序推进。
公务用车监督检查
1、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2、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3、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是什么意思
公车改革启动 中央国家机关取消一般公务车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今天下发:①取消一般公务用车②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③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④中央国家机关今年完成改革。改革方案详解见图。
详见:http://auto.qq.com/a/20140716/055771.htm
9、《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用于全面指导公车改革,阐明了公车改革的意义,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细化了公车改革主要任务,对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
根据指导意见,公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力争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指导意见规定了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具体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是针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参改范围、人员范围和车辆范围。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方式是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按照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公车改革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