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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年检新政

发布时间:2020-08-08 16:44:56

1、车辆年检新政策实施,6年以上的车要怎么办?

新政只是对6年以内的车辆免检,6年以后的年检政策仍然是7—15年之内,每年一次,15年以后每半年一次。根据车型按照以下规定年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车辆年检新政扩展资料:

六年以上车辆年检具体流程分为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

线下办理即车主本人携带行驶证(正副本)、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机动车交强险保单、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到当地的车管所进行申请,无需交钱。要是委托他人代办,那么还需要带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免检车(办理人)—车管窗口或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交资料—民警受理、审核资料—行驶证副本签章和核发标志。

线上办理其实就是网上年检,如果你的汽车享受6年线上免检政策,那么你只需通过网上渠道(当地车管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申请,填写相关资料。

等车管所受理后,就会以上门收件的形式将所需资料快递到受理处,核查无误后,车管所会将所有的检验合格标志以快递的形式送货上门,而你只需交来回的快递费即可(一般是35块)。

网上办理所需资料:

车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1原件复印)。

行驶证副证原件。

交强险(副本)第二联原件、及拍照电子版(内容清晰)。

车主手持身份证 拍照电子版(脸部和身份证内容清晰)。

2、车辆年检新规定

车辆年检是车主每年都必须要做的,如果逾期没有办理年检的,车辆是不能合法上路行驶的。那么,车辆年检新规定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车辆年检新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3、汽车年检新规的意思是,6年内不需要去检测站线上检测了吗?

私家车免年检新规定
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两部门今天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在用私家小汽车免予上线检验,私家车免年检条件:
①2010年9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免检。②每2年按规定提供交强险、车船税证明,将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直接领取检验标志。③发生过伤人事故的不在此列。
机动车可直接在车辆所在地进行检验
新规还规定:①机动车可以直接在车辆所在地进行检验,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取消事先在登记地车管所办理委托检验的环节。②大型客车、校车除外。③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也将试行。
面包车和7座以上车辆暂不纳入免检范围今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在用私家车免检,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只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证明,将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处理完毕后,可以直接领取检验标志。注意:①在此期间车辆未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②面包车和7座以上车辆,此次暂不纳入免检范围。
私家车报废年限新规定
2013年5月1日起,国家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正式开始执行。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这就意味着,自下月起,连续3个周期内未年审合格车辆将被强制报废。根据新规,小型私家车将再无使用年限限制,行驶里程60万公里后引导报废。新规对车辆的环保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消费者购车时将更看重节能环保。
私家车报废年限取消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政中私家车自注册登记后的第15年起车辆需要一年进行两次年检,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年检中对高龄车辆进行了严格规定,在私家车在进行功率检验时,底盘输出功率不得低于发动机额定功率的60%或最大净功率的65%。同时,新标准提出,在一个机检周期内的车辆,安全不合格、环保不达标将强制报废。功率检验项目也将取代现有的油耗项目,用以淘汰性能指标较差的车辆。

4、汽车年检的车检新政

2014年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意见公布了关于机动车检验工作的18项新政。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在用私家小汽车免予上线检验:①2010年9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免检。②每2年按规定提供交强险、车船税证明,将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直接领取检验标志。③发生过伤人事故的不在此列。 1.加快检验机构建设。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质检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一律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
2.严格检验机构从业人员条件。检验机构要依法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承担检验法律责任。
3.禁止政府部门开办检验机构。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4.规范检验机构审批程序。省级质检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依法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严格许可的审查和批准工作。
5.加快推进系统联网监管。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在各检测工位安装视频、数据监控设施和系统,实现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实时上传。2015年5月1日前,须全部接入统一联网监管平台。
6.强化检验机构主体责任。对检验机构已检验合格并出具了合格报告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合格标志(新标志注明检验机构,式样另发)。
7.规范机动车检验工作程序。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需提交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强险凭证。检验机构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不得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
8.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检验机构要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作为检验重点,增强检验工作在源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方面的效能。
9.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检验机构要在明显区域公布检测流程、人员姓名和照片、纪律要求、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
10.进一步扩大新车免检范围。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客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免于检验(出厂后2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需安全技术检验)。
11.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12.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推广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13.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有条件的检验机构,允许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通道和窗口,公布每日检测能力和实际业务呈,方便车主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减少排队等候。预约服务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14.简化检验工作流程。对安全检验和环保检测在同一检验机构的,要整台工作流程,业务一次性办结。不在统一检验机构的,不得强制先进行环保检测。
15.创新检验工作便利措施。推行周六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检验服务。推行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开展验车提醒服务。
16.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检验问题。检验机构如被认定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由公安交管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检验机构如存在计量器具或检验设备未依法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或保养、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等问题,由质检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17.完善检验机构联网监管平台。自2015年5月1日起,不使用全国统一的监管系统的,公安交管部门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18.建立联台监督检查机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和质检部门联台采取联网监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经鉴定,死亡交通事故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将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车检新政在赢得普遍喝彩的同时,也有人表达了失望之情,认为新政留有太多余地,不够彻底。比如,私家车6年内免检,实为6年内免于上线检测,车主仍需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失望者的理由还在于,一些发达国家并没有车检制度或者取消了车检制度,中国为何只是改革车检制度?
就目前而言,取消车检制度也许并不现实。当初在舆论强烈呼吁下,强制婚检被取消,结果一些新人并未自觉婚检,导致畸形儿增多,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教训。对改良后的车检制度,应避免重蹈覆辙——如果对私家车放松检测要求,车辆带病上路,最终损害的是公共利益。设立车检制度的初衷,不仅是保障车主的利益,也是为了交通安全,这一制度本身并无原罪,只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变形,或沦为形式,或异化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如果因为条件放松了,一些车主麻痹大意,视公共安全为无物,这就严重背离了车检制度的设计初衷。
西方发达国家确实有的取消了车检,但不是全部。比如美国的一些州仍保存车检制度。与中国不同的是,在发达国家,车检的地方不是政府机关,也不是垄断性机构,而是在加油站、修理站、4S店都可进行,检车程序相对比较宽松,但对车辆的监管并不放松。简政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更不等于“放水”,赋权给社会机构检车的同时,更应该强化监管,可建立倒查机制。
事实上,检车新政也提到,检验机构如被认定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由公安交管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经鉴定,死亡交通事故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将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好政策应该落地,落地才有意义。既加强对检车机构的监督,也加强对车主的监督,如此车检制度才名副其实,更好地维护道路安全和公共利益。
权威统计显示,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已接近1.4亿,已是不折不扣的“车轮上的大国”,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机动车数量属于激增阶段,无论车主素养还是检车机构的道德品质,都不可过高估量。如果监管跟不上,可能酿成恶患。取消和下放权力固然重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更重要。放和管两者齐头并进,管住管好该管的事,尤需在事中和事后方面下工夫。经过改革,既便民利民,遏制住相关人员的寻租空间,最终保证车轮上的安全,才是我们更愿意看到的。

5、车辆年检的车检新政

2014年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意见公布了关于机动车检验工作的18项新政。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在用私家小汽车免予上线检验:①2010年9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免检。②每2年按规定提供交强险、车船税证明,将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直接领取检验标志。③发生过伤人事故的不在此列。 1.加快检验机构建设。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质检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一律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
2.严格检验机构从业人员条件。检验机构要依法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承担检验法律责任。
3.禁止政府部门开办检验机构。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4.规范检验机构审批程序。省级质检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依法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严格许可的审查和批准工作。
5.加快推进系统联网监管。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在各检测工位安装视频、数据监控设施和系统,实现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实时上传。2015年5月1日前,须全部接入统一联网监管平台。
6.强化检验机构主体责任。对检验机构已检验合格并出具了合格报告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合格标志(新标志注明检验机构,式样另发)。
7.规范机动车检验工作程序。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需提交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强险凭证。检验机构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不得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
8.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检验机构要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作为检验重点,增强检验工作在源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方面的效能。
9.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检验机构要在明显区域公布检测流程、人员姓名和照片、纪律要求、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
10.进一步扩大新车免检范围。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客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免于检验(出厂后2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需安全技术检验)。
11.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12.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推广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13.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有条件的检验机构,允许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通道和窗口,公布每日检测能力和实际业务呈,方便车主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减少排队等候。预约服务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14.简化检验工作流程。对安全检验和环保检测在同一检验机构的,要整台工作流程,业务一次性办结。不在统一检验机构的,不得强制先进行环保检测。
15.创新检验工作便利措施。推行周六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检验服务。推行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开展验车提醒服务。
16.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检验问题。检验机构如被认定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由公安交管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检验机构如存在计量器具或检验设备未依法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或保养、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等问题,由质检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17.完善检验机构联网监管平台。自2015年5月1日起,不使用全国统一的监管系统的,公安交管部门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18.建立联台监督检查机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和质检部门联台采取联网监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经鉴定,死亡交通事故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将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车检新政在赢得普遍喝彩的同时,也有人表达了失望之情,认为新政留有太多余地,不够彻底。比如,私家车6年内免检,实为6年内免于上线检测,车主仍需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失望者的理由还在于,一些发达国家并没有车检制度或者取消了车检制度,中国为何只是改革车检制度?
就目前而言,取消车检制度也许并不现实。当初在舆论强烈呼吁下,强制婚检被取消,结果一些新人并未自觉婚检,导致畸形儿增多,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教训。对改良后的车检制度,应避免重蹈覆辙——如果对私家车放松检测要求,车辆带病上路,最终损害的是公共利益。设立车检制度的初衷,不仅是保障车主的利益,也是为了交通安全,这一制度本身并无原罪,只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变形,或沦为形式,或异化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如果因为条件放松了,一些车主麻痹大意,视公共安全为无物,这就严重背离了车检制度的设计初衷。
西方发达国家确实有的取消了车检,但不是全部。比如美国的一些州仍保存车检制度。与中国不同的是,在发达国家,车检的地方不是政府机关,也不是垄断性机构,而是在加油站、修理站、4S店都可进行,检车程序相对比较宽松,但对车辆的监管并不放松。简政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更不等于“放水”,赋权给社会机构检车的同时,更应该强化监管,可建立倒查机制。
事实上,检车新政也提到,检验机构如被认定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由公安交管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经鉴定,死亡交通事故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将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好政策应该落地,落地才有意义。既加强对检车机构的监督,也加强对车主的监督,如此车检制度才名副其实,更好地维护道路安全和公共利益。
权威统计显示,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已接近1.4亿,已是不折不扣的“车轮上的大国”,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机动车数量属于激增阶段,无论车主素养还是检车机构的道德品质,都不可过高估量。如果监管跟不上,可能酿成恶患。取消和下放权力固然重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更重要。放和管两者齐头并进,管住管好该管的事,尤需在事中和事后方面下工夫。经过改革,既便民利民,遏制住相关人员的寻租空间,最终保证车轮上的安全,才是我们更愿意看到的。

6、车辆年检新规定有哪些

7、私家车年检新规2016

2014年9月1日起,北京落实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政策。在2010年9月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私家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

机动车“6年免检”不是“不检”而是“6年免上线检验”。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要按照行驶证规定的期限到交管部门窗口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否则就要被处罚呦!

据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自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运营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

(7)车辆年检新政扩展资料:

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已经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给车辆做体检。

车辆年检可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对于车辆年检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文件中有相关规定,在年检前需要一些准备工作(例如知道一些相关信息,网上预约,流程,车需要注意的问题等)以保证能够正常顺利通过,年检有初次和定期年检,也有一些相关政策。

8、车辆年检新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9、车辆年审新规定

2010年9月1日前上牌车辆,仍按原规定执行年检。

新上牌的小型私家客车 六年内免上线,但仍需 按时(六年内两年一次)申领年检及环保标志。

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新规:

若你的车是2010年8月31日以后 上牌的7座以下 的非营运私家客车。

那么根据新规,六年内无需上线年检,但车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期间车辆未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六年后 需上线年检。

货车、面包车、公司注册车辆,均不在新规范围内。

非营运小型客车,前6年每两年年检一次,第7年至第15年每年年检一次。

非营运中、大型客车及货车,前10年每年年检一次,第11年起每半年年检一次。

营运车辆,前5年每年年检一次,第6年起每半年年检一次。

摩托车,前4年每两年年检一次,第5年起每年年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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