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叫道路运输证(待理证)
道路运输证是记录营运车辆审验情况和对经营者奖惩的主要凭证。
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道路运输证必须随车携带,在有效期内全国通行。道路运输证中营运证的主证和副页必须齐全,编号必须相同,骑缝章必须相合。
另外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营运证,并且道路运输证未按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规定年审,或三年一次换发的,均视为无效道路运输证。
(1)什么是道路运输车辆扩展资料:
道路运输证使用规范:
1、查验证件。如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工商营业执照、车辆保险手续和身份证等。发放证件。运政人员将营运证和运管费缴讫证合并为道路运输证,发放给经营者。
2、车辆运输违章需要扣证待后处理的,扣下主证,在副页背面填写待理事由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5日),加盖检查部门印章后,交驾驶员凭副页《待理证》继续运行。处理以后,发还主证,副页夹入主证。
3、外籍车辆如运输违章,需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处理的,扣下主证,将《待理证》交经营者继续运行,同时填发“违章通知书”,连同主证一并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车籍所在地对违章者进行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反馈于违章发现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
4、如因年审留证,在“待理事由”栏盖“年审留证”字样,即可通行。无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签章的副页,不起待理作用,不得单独使用。“营业执照号”栏内为证实是否经工商登记而填写,不需加盖工商部门印鉴,也不作为路检路查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道路运输证
2、什么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
一是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二是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是什么意思
评定的意思是车辆要达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章 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的要求。
第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
4、什么是经营性道路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在道路上通过交通动载工具运送旅客或者货物的活动。道路运输活动根据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区分为经营性的和非经营性的。经营性道路主要指为社会提供服务、发生各种费用结算或者获取报酬的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方式结算除运费单独结算这种方式外,还包括运费、装卸费与货价并计,运费、装卸费与工程造价并计,运费与劳务费、承包费并计等结算方式。本条例调整的范围只是经营性道路运输活动。但是,考虑到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也与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条例和八十条规定,“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
与道路运输相关业务除了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外,还包括其他业务,比如,货物仓储、货物装卸、客货运代理、运输车辆租赁等。考虑到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对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对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经营活动作了规定。
5、道路运输车辆燃油和环保什么区别
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全行业内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为交通企事业单位做好节能工作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组织指导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开展节能经验交流、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纽带的作用,为节能工作主体提供完善的节能信息服务。
(2)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对车辆能耗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职能,在车辆进行维护抽检、综合性能检测过程中,按照有关标准严格检测车辆的燃料经济性、尾气排放等指标,把握车辆技术状况与能源消耗动态,控制运输车辆能源消耗量。
(3)加强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确定节能试点企业明确企业节能主体责任,组织对重点耗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在客、货运输企业中各确定一家作为节能试点单位。试点单位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促进企业节能降耗上水平。
(4)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划实施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共同推动。各单位要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的机构、人员组织实施。
(5)加快调研及实施进度实施城区出租汽车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逐步实现运力合理调配,减少车辆空驶里程,从而降低能源消耗;同时对全市已安装车辆行驶记录仪的企业及车辆加强督导,将油耗指标作为企业考核目标。
(6)加强行业指导,做好宏观规划引导运输企业(业户)使用节能型运输工具。在制定行业发展目标过程中,将节能减排作为发展内容,在运输车辆购置过程中全面推广尾气排放为欧Ⅲ标准的车辆作为道路运输车辆,在达到环保要求的同时节约能源。
(7)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级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宣传能源形势和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及先进经验。重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节能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推动节能工作健康发展。
6、什么是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也是记录营运车辆审验情况和对经营者奖惩的主要凭证,道路运输证必须随车携带,在有效期内全国通行。
道路运输证中营运证的主证和副页必须齐全,编号必须相同,骑缝章必须相合,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营运证。道路运输证未按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规定年审,或三年一次换发的,均视为无效道路运输证。
外籍车辆如运输违章,需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处理的,扣下主证,将《待理证》交经营者继续运行,同时填发“违章通知书”,连同主证一并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车籍所在地对违章者进行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反馈于违章发现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
车辆运输违章需要扣证待后处理的,扣下主证,在道路运输证副页背面填写待理事由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5日),加盖检查部门印章后,交驾驶员凭副页《待理证》继续运行。处理以后,发还主证,副页夹入主证。
(6)什么是道路运输车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规定:
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