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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20 22:40:59

1、急求运输车队管理奖惩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除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都应遵守本办法。
三、公司各科室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活动,教育所属人员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办法,协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 安全教育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一次,学习时凭“安全学习记录“卡登记考核。全年累计3次不参加学习者,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驾驶员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事后一周内,自动到安全管理科补课,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每次罚款30元。
三、凡违章肇事驾驶员,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学习教育或上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轮训。被通知轮训学习的驾驶员,不得借故拒绝参加接受教育。
四、车辆经营业主,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一次,按车辆年审日期组织学习,按驾驶员学习考核办法考勤,无故缺课的按本办法第十条处罚。
第三条 证照管理
一、驾驶公司所属各类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安全管理科审查批准,办理内部准驾证,方准驾驶公司车辆。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人员,视为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罚款50—200元。
二、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须按《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协议书》交纳安全信誉保证金。发生重特大事故没收其保证金,并由当事人补交不足部分。无重特大事故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书、准驾证和机动车号牌遗失等需补办,由当事人向安全部门申报,经审核属实后出具补办申请,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
第四条 驾驶证年审
一、凡公司所属驾驶员,无违章、肇事,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凭“安全学习纪录卡”到安全管理科办理年审相关手续。
二、职业道德水准低,驾驶技能差,事故频繁,不服从安全管理,全年3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以及不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的,安全管理科不予办理年审签章手续。
三、驾驶员证照年审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活动有关经费,驾驶证户籍非本公司出具年审手续的,须向安全部门缴纳一定的安全管理费。
第五条 驾驶员行车规定
驾驶员在行驶中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行车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须待驾驶证、行驶证、客运准驾证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制发的内部准驾证,证件不齐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二、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由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渡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三、不准超速行驶;严禁下坡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或不符合跟车实习的人以及外单位人员驾驶。
四、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资格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人货混装;不准驾驶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私自聘请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下客,防止车门、车顶伤人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六、驾驶车辆时须做到遵章守纪、礼貌行车,中速行驶。转弯时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起步做到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会车;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超车时做到不强行超车,让车时不能让道不让速;停车做到选好地点,挂好排挡,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车中做到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驻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行车中还须做好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的特点。
七、雨雾天能见度不足30公尺,车辆不得载客驶出车站,能见度达到30公尺以上时,必须指定一名观察员坐在右前排位置协助驾驶员观察路况,慢速行驶。途中遇浓雾时,必须就地停车,不得冒雾行驶。通过泥泞路段时,要严格控制车速,遇危险路段,应停车察看路况,待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不准盲目冒险行驶。
八、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九、驾驶员在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必须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规定,按期进行保养,使车辆长期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十、驾驶员须严格遵章守纪,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遵守运政法规,服从运政管理和公司调度管理,车辆加班或包车外出,必须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不准私自加班。改变营运线路。
十一、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保证足够的休息,以较好的精力投入驾驶工作,严禁疲劳驾车。
十二、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案,听候处理,不得伪造或开车逃逸现场。
十三、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查,依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处理。
第六条 驾驶员考核录用
一、车辆经营者聘用驾驶员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严格审查。双方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领取内部准驾证后方能上车。
二、车辆经营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合同时,由驾驶员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纳安全学习保证金200元。
三、被聘用的驾驶员应承担车辆运行安全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发车前、收车后、行驶中的例保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经营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
四、督促车辆经营者按期保养车辆,不违章行车,敢于反对违章指挥。
五、驾驶员在受聘期间,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保证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办理。
第七条 违章处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星期,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 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3、 酒后开车;
4、 人工自流供油;
5、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
6、 发生宰客、甩客的;
7、 未经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无公司内部准驾证开车肇事的;
8、 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客车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 客车载运危禁物品;
2、 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3、 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4、 私自带学徒开车;
5、 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6、 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7、 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8、 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9、 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10、 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制度驾车的;
11、 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12、 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13、 人、货混装,驾驶室超负、脚踏板、车顶站人行车的;
14、 车未停稳上下乘客的;
15、 穿拖鞋开车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30元罚款
16、 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7、 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8、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9、 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第八条 肇事处理
一、公司车辆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迅速组织安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现场勘察、原因调查、伤员救治、车辆施救及死亡伤者的善后处理,尽量为车辆经营者减少损失。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科领导参与处理;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参与处理。
二、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参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核赔的费用外,免赔部分一律由车辆经营者自理。凡未参加公司统一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一律由肇事者、车辆经营者自行解决和支付事故费用。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事故报告书》,对事故责任、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善后处理方案,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预防整改措施。属于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应书面检查,并接受上级处理。

2、公交车驾驶员考核奖惩制度

一、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一)客运企业(含公交车、出租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1、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制度;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一岗双责);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4、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6、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7、车辆等设施、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制度;8、企业员工和车辆保险制度(含驾驶员);9、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制度(含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10、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1、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管理制度;12、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含相关应急预案);13、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1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6、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7、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8、驾驶员“五统一”(统一招聘、培训、考试,统一劳动保险,统一工资发放,统一考核,统一奖惩)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招聘办法、招聘程序、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培训考核规定、劳动保险、工资发放、考核奖惩办法等)。(二)货运企业(含危险品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1、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制度;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一岗双责);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4、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6、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7、车辆等设施、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制度;8、企业员工和车辆保险制度(含驾驶员);9、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制度(含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10、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1、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管理制度;12、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含相关应急预案);13、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1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6、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7、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道路危险货运企业除建立上述制度外,还必须建立以下制度:(1)危险货运登记制度(包括托运单位、受理时间、收货单位名称及地点、品名、编号、重量、承运车辆号牌及驾驶员、押运员姓名等);(2)运输生产调度管理制度;(3)冬、夏季行车安全管理制度;(4)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5)安全管理人员及驾驶员、押运员聘用管理制度;(6)危险品运输货运企业还应有驾驶员“五统一”安全管理制度。(三)汽车站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1、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制度;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一岗双责);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4、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6、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7、车站设施、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制度;8、车站员工保险制度;9、“三不进站”、客车安检、“三品”、“五不出站”等安全检查制度;10、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制度(含各安全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1、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2、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含预案);13、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1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6、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7、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四)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1、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制度;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一岗双责);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4、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6、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7、设施、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制度;8、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制度(含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9、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0、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含预案);11、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1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4、质量管理制度;15、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6、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7、消防、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1、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制度;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一岗双责);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4、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6、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7、教学车辆等设施、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制度;8、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制度(含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9、安全管理人员和教练员聘用管理制度;10、企业员工和车辆保险制度;11、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2、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含预案);13、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1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6、消防、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内容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档案、事故车辆档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客货教练车参照建立相关安全管理档案)。(一)车辆技术档案1、客运企业应建立以下客运车辆技术档案:(1)车辆基本情况包括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保险单复印件及车辆照片;(2)主要部件更换情况记录;(3)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4)技术等级评定记录;(5)类型及等级评定记录;(6)车辆变更记录;(7)行驶里程记录;(8)交通事故记录;(9)车辆审验记录;(10)其他按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2、危险品货运企业应建立以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1)车辆基本情况,包括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单复印件及车辆照片;(2)主要部件更换情况;(3)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4)技术等级评定记录;(5)车辆变更记录;(6)行驶里程记录;(7)交通事故记录;(8)车辆审验记录。(9)通讯工具及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的配备证明;(10)罐体检测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复印件;(11)其他按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3、普通货运企业应建立以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1)车辆基本情况包括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2)主要部件更换情况记录;(3)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4)技术等级评定记录;(5)车辆变更记录;(6)行驶里程记录;(7)交通事故记录;(8)车辆审验记录;(9)其他按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二)驾驶员档案(1)招聘合同(公司化经营);(2)有关证照审查及复印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3)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及考试成绩(含试卷)情况;(4)奖惩记录;(5)运行里程(安全运行累计公里表)。运输企业还要单独建立驾驶员奖励台帐。台帐主要记录奖励时间、奖励对象、奖励原因、奖励形式等。建立驾驶员违规台帐。台帐主要记录违规时间、违规对象、车辆号牌、违规原因、处罚形式等。(三)事故车辆档案(按一案一档要求建立)(1)事故车辆营运手续复印件;(2)事故快报表;(3)车辆技术状况;(4)“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情况;(5)发生事故的原因及死伤人数;(6)驾驶员从业资格、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复印件;(7)车辆技术和类型等级资料;(8)当班车安全例检情况;(9)保险、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处理结果等。运输企业还要单独建立安全事故登记台帐。

3、需要一个汽车修理厂的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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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输车队管理奖惩制度有哪些?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除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都应遵守本办法。
三、公司各科室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活动,教育所属人员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办法,协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 安全教育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一次,学习时凭“安全学习记录“卡登记考核。全年累计3次不参加学习者,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驾驶员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事后一周内,自动到安全管理科补课,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每次罚款30元。
三、凡违章肇事驾驶员,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学习教育或上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轮训。被通知轮训学习的驾驶员,不得借故拒绝参加接受教育。
四、车辆经营业主,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一次,按车辆年审日期组织学习,按驾驶员学习考核办法考勤,无故缺课的按本办法第十条处罚。
第三条 证照管理
一、驾驶公司所属各类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安全管理科审查批准,办理内部准驾证,方准驾驶公司车辆。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人员,视为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罚款50—200元。
二、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须按《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协议书》交纳安全信誉保证金。发生重特大事故没收其保证金,并由当事人补交不足部分。无重特大事故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书、准驾证和机动车号牌遗失等需补办,由当事人向安全部门申报,经审核属实后出具补办申请,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
第四条 驾驶证年审
一、凡公司所属驾驶员,无违章、肇事,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凭“安全学习纪录卡”到安全管理科办理年审相关手续。
二、职业道德水准低,驾驶技能差,事故频繁,不服从安全管理,全年3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以及不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的,安全管理科不予办理年审签章手续。
三、驾驶员证照年审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活动有关经费,驾驶证户籍非本公司出具年审手续的,须向安全部门缴纳一定的安全管理费。
第五条 驾驶员行车规定
驾驶员在行驶中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行车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须待驾驶证、行驶证、客运准驾证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制发的内部准驾证,证件不齐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二、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由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渡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三、不准超速行驶;严禁下坡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或不符合跟车实习的人以及外单位人员驾驶。
四、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资格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人货混装;不准驾驶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私自聘请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下客,防止车门、车顶伤人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六、驾驶车辆时须做到遵章守纪、礼貌行车,中速行驶。转弯时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起步做到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会车;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超车时做到不强行超车,让车时不能让道不让速;停车做到选好地点,挂好排挡,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车中做到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驻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行车中还须做好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的特点。
七、雨雾天能见度不足30公尺,车辆不得载客驶出车站,能见度达到30公尺以上时,必须指定一名观察员坐在右前排位置协助驾驶员观察路况,慢速行驶。途中遇浓雾时,必须就地停车,不得冒雾行驶。通过泥泞路段时,要严格控制车速,遇危险路段,应停车察看路况,待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不准盲目冒险行驶。
八、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九、驾驶员在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必须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规定,按期进行保养,使车辆长期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十、驾驶员须严格遵章守纪,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遵守运政法规,服从运政管理和公司调度管理,车辆加班或包车外出,必须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不准私自加班。改变营运线路。
十一、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保证足够的休息,以较好的精力投入驾驶工作,严禁疲劳驾车。
十二、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案,听候处理,不得伪造或开车逃逸现场。
十三、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查,依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处理。
第六条 驾驶员考核录用
一、车辆经营者聘用驾驶员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严格审查。双方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领取内部准驾证后方能上车。
二、车辆经营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合同时,由驾驶员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纳安全学习保证金200元。
三、被聘用的驾驶员应承担车辆运行安全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发车前、收车后、行驶中的例保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经营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
四、督促车辆经营者按期保养车辆,不违章行车,敢于反对违章指挥。
五、驾驶员在受聘期间,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保证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办理。
第七条 违章处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星期,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 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3、 酒后开车;
4、 人工自流供油;
5、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
6、 发生宰客、甩客的;
7、 未经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无公司内部准驾证开车肇事的;
8、 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客车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 客车载运危禁物品;
2、 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3、 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4、 私自带学徒开车;
5、 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6、 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7、 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8、 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9、 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10、 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制度驾车的;
11、 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12、 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13、 人、货混装,驾驶室超负、脚踏板、车顶站人行车的;
14、 车未停稳上下乘客的;
15、 穿拖鞋开车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30元罚款
16、 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7、 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8、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9、 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第八条 肇事处理
一、公司车辆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迅速组织安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现场勘察、原因调查、伤员救治、车辆施救及死亡伤者的善后处理,尽量为车辆经营者减少损失。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科领导参与处理;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参与处理。
二、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参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核赔的费用外,免赔部分一律由车辆经营者自理。凡未参加公司统一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一律由肇事者、车辆经营者自行解决和支付事故费用。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事故报告书》,对事故责任、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善后处理方案,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预防整改措施。属于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应书面检查,并接受上级处理。

5、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考核 奖惩制度

五客运站场的安全管理85分 5.1 客运站(场)安全设施、设备 客运站(场)应当配备与核定等级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实地检查危险品检测设备、地沟等设施设备。 1.设施设备是否齐全()
2.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作() 第1项不合格扣5分;
第2项不合格扣5分。 10
5.2 三危品检查 客运站(场)应加强对“三危品”(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的检查,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防止“三危品”进站(场)上车。 实地检查。 1.是否规定配备设备、制定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检查制度() 第1项不合格扣5分;
第2项不合格扣10分。 15
5.3 安全目标责任书 客运站(场)应当和企业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职责。 抽查责任书文本。 是否签署目标责任书并明确安全职责() 不合格扣5分。 5
5.4 安全
监管 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行车手续不齐、超载的车辆不得出站,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不得驾驶客运车辆。对出站(场)客车的转向、制动、刮水器、轮胎、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应进行检查。 实地检查并查看相关记录文本。 1.客运站(场)经营者是否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2.是否杜绝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行车手续不齐、超载的车辆出站,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是否驾驶客运车辆()
3.是否对出站(场)客车的转向、制动、刮水器、轮胎、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应进行检查() 第1项一人次不合格扣5分;
第2项一人次不合格扣10分;
第3项一台次不合格扣10分。 25
五客运站场的安全管理85分 5.5 安全
监管
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禁止无经营资质的车辆进站(场)从事经营活动。
合理安排发车时间,确保市内长途客车零点前到达目的地。
实地抽查进出站客运车辆营运手续,抽查排班表和调度记录。 1.进出站客运车辆手续是否合法有效()
2.市内长途客车零点前能否到达目的地() 第1项一台次不合格扣5分;
第2项一台次不合格扣5分。 10
5.6 应急
预案
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检查应急预案文本,及演练记录。 1.有无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内容是否完整()
3.是否按规定演练() 第1项不合格扣5分;
第2项不合格扣5分;
第3项不合格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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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交通安全宣传
客运站(场)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悬挂交通安全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录像。
现场检查安全宣传。 宣传是否符合要求() 不合格扣5分。 5

6、随便停车奖惩制度的细节

为加强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和驾驶班工作,保证行车安全,更好地为领导服务,为机关工作服务,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制度 1、坚持“统一调配,相对固定,保证工作”的原则,机关车辆使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机关驾驶员(包括借用或者聘用)都应自觉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与管理。 2、车辆服务范围为: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工作用车;办公室及各工委室工作用车;离退休干部参加统一组织活动用车和急诊用车;机关工作人员急事急诊用车。机关科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不派车。 3、派车程序为:常委会领导在市内工作用车,可与驾驶员本人直接联系,做到随叫随到;凡常委会领导离开市区的长途用车,驾驶员应先报告秘书三科,履行出车登记手续;特殊情况出长途,应先电话报告,返回后及时补办手续;驾驶员出差返回后,车辆应及时入库。 4、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调用各车辆,各工委、室符合派车规定的公务用车,须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驾驶员报秘书三科履行出车登记手续。外单位借车须办公室主任同意。 二、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秘书三科具体负责。 2、出车必须经过统一安排,严禁私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 3、实行定点加油,建立领油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油耗登记和考核。 4、实行定点维修,建立维修登记制度。驾驶员提出维修申请后,按照维修金额逐级进行审定:500元以下的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秘书三科审定;超过500元的,由办公室分管主任审定;超千元的由办公室主任审定;超过3000元的,由秘书长会议共同审定。未经请示自行维修的不予报销。 5、车辆日常维护和清洗保洁,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三、驾驶员工作制度 1、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和其他工作制度,正常上下班,有事需请假。 2、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为机关服务的思想。 3、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团结协作。热情服务,准时守信,遵章守纪,保证安全。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5、精心维护车辆,经常检查检修、保养清洗,保持车容车貌。 6、保管好随车工具,做到小故障自己动手,大故障及时报告。 7、保证车辆停放安全,车辆不用时要及时入库,不准在家或其他地方停放过夜。车辆不得出入与机关工作无关的地方。 8、节假日休假或请假,应主动将车辆交秘书三科统一管理。

7、单位车辆管理奖惩制度

为使车辆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心,确保安全用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规定
1、确保区领导用车。严格控制一般性用车,各科室用车由主任通知派车。
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制度规定,加强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注意保养车辆,杜绝杜绝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如遇车辆机械故障须到指定修理厂报修。
3、驾驶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服从领导调度、分配工作,无出车任务时,不得擅自离岗。驾驶员如有事外出,应提前请假,并需批准。
4、车辆实行专车专人保管,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驾车外出,不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车辆一律停放本单位内,特殊情况经批准带车回家,应注意存放、看管好车辆。
5、驾驶员出车应按时准点到达指定地点,出车结束后应回单位报到。
6、驾驶员如遇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单位及保险公司,并由交管部门鉴定责任,按有关处理办法办理。
7、机动车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登记表,写明车号、出车事由、出车到达地点和用车时限。如无法事先填写后必须补填。
二、驾驶员管理奖惩规定
为加强司机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
1、安全奖每人每月100元。
2、行车补贴每人每月200元,原则上发放行车补贴后不再发放加班补贴,特殊情况确需长时间占用休息时间出车由领导视情况酌情予以补贴。
(二)惩罚
1、因责任心不强,发生人为机械事故者,按所造成经济损失赔偿。
2、无故旷工、迟到或上班不请假外出者,扣发当月安全将。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4、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扣发当月安全奖;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三)交通事故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扣发6-12月个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10%赔偿。
2、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扣发3-6个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5%赔偿。
3、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4、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或因其它原因被吊销驾驶执照的,在编司机调离岗位,临时工司机予以辞退。
三、报销管理
1、每月最后五天驾驶员应收齐当月需报销单据,经财务会计审核后报主任审批再到出纳处登记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2、停车票每月80元以内据实报销,超过80元应说明使用情况,过路费等其他发票应在发票注明事由。
四、车辆维修
1、驾驶员应及时对车辆定期或定程进行保养,如三清、打腊等。
2、车辆出现问题,先上报说明情况,填写车辆报修单,经领导批准后,到定点修车厂维修。
3、修理项目要和修车派工单一致。
4、临时紧急情况需维修的,电话报告领导后,可先行到维修厂维修,回到单位后补填报修单。
5、对于维修厂由于技术原因无法修复车辆的,或驾驶员认为维修项目重要的,报领导审批后可到专业维修厂维修。
五、加油管理
1、车辆凭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不得将本车加油卡交由其他车辆加油,如发现此类情况除收回加油金额外扣发半年安全奖,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2、驾驶员临时无法到达指定加油站加油的或指定加油站无油可加的,报领导批准后,可换加油站临时加100元以内。

8、车辆管理员的奖惩制度

为加强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和驾驶班工作,保证行车安全,更好地为领导服务,为机关工作服务,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制度 1、坚持“统一调配,相对固定,保证工作”的原则,机关车辆使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机关驾驶员(包括借用或者聘用)都应自觉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与管理。 2、车辆服务范围为: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工作用车;办公室及各工委室工作用车;离退休干部参加统一组织活动用车和急诊用车;机关工作人员急事急诊用车。机关科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不派车。 3、派车程序为:常委会领导在市内工作用车,可与驾驶员本人直接联系,做到随叫随到;凡常委会领导离开市区的长途用车,驾驶员应先报告秘书三科,履行出车登记手续;特殊情况出长途,应先电话报告,返回后及时补办手续;驾驶员出差返回后,车辆应及时入库。 4、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调用各车辆,各工委、室符合派车规定的公务用车,须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驾驶员报秘书三科履行出车登记手续。外单位借车须办公室主任同意。 二、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秘书三科具体负责。 2、出车必须经过统一安排,严禁私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 3、实行定点加油,建立领油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油耗登记和考核。 4、实行定点维修,建立维修登记制度。驾驶员提出维修申请后,按照维修金额逐级进行审定:500元以下的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秘书三科审定;超过500元的,由办公室分管主任审定;超千元的由办公室主任审定;超过3000元的,由秘书长会议共同审定。未经请示自行维修的不予报销。 5、车辆日常维护和清洗保洁,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三、驾驶员工作制度 1、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和其他工作制度,正常上下班,有事需请假。 2、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为机关服务的思想。 3、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团结协作。热情服务,准时守信,遵章守纪,保证安全。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5、精心维护车辆,经常检查检修、保养清洗,保持车容车貌。 6、保管好随车工具,做到小故障自己动手,大故障及时报告。 7、保证车辆停放安全,车辆不用时要及时入库,不准在家或其他地方停放过夜。车辆不得出入与机关工作无关的地方。 8、节假日休假或请假,应主动将车辆交秘书三科统一管理。 四、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具体负责驾驶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派车,及时发放油料。 3、根据出车情况登记出车时间,用油数量,出车天数,按月计算出单车油耗。 4、根据驾驶员提出的车辆维修申请,及时检查车辆故障情况,提出维修意见,维修金额较大时,报有关领导批准。维修后要做到跟踪检查,确保维修质量。 5、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了解各种车辆的工作状态和各驾驶员的工作情况。 6、及时将驾驶班工作情况向办公室汇报,处理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补助及奖惩制度 1、驾驶员补助实行定补加出差补助的办法。长途实行派车制度,按照实际出差天数计算,标准为省内20元/天,省外30元/天,但报销金额最高不得超过300元。驾驶员定补标准为300元/月,具体包括:劳保用品30元/月,洗车费30元/月,安全奖30元/月,通信费40元/月,市内用车100元/月,交通费70元/月。驾驶员的出差补助的变动,应遵守财经制度的规定。定补数额的变化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具实变动。 2、严格按照规定核定定补及出差补助费用。旷工,按日扣发定补;请假超过一周,扣发同期补助。 3、驾驶员不服从统一调度,或服务态度恶劣;无故矿工和私自出车以及不入库等情况,发现1次,劝其做出书面说明,发现2次,扣发全部定补费用,发现3次,停车检查。 4、驾驶员酒后开车,或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引起事故的,扣发全年安全补助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5、发生交通事故,以交通管理部门出据的责任认定书为依据,负全部责任、主要或对等责任,相应扣发全年安全奖以及当月定补中的安全奖,同时承担保险公司保险额度以外的实际损失,并视情给予停车等相应处理。 6、工作中安全和节约等成绩突出的,除当月发给安全奖金外,视情给予一定的补助。 7、管理人员自身违反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8、全年驾驶班工作安全无事故,管理人员可享受驾驶员全年个人安全奖的30%。 9、驾驶员供给关系不在本单位的,其报销由原单位负责。

9、车辆用油管理,和司机用油奖惩制度,谢谢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车辆节油奖惩办法
一、严格公务车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公务车辆档案,实行公务车一车一卡加油,及时掌握每辆公务车油耗状况,定期严格考核。
二、公务车辆油耗参照市政府公务车辆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排量标准核定,排量在2.0-2.5为13升百公里,2.5以上为14升百公里(自动挡车加1升,车辆行驶10万公里以上加1升,另根据冬夏季使用空调加1升)。
三、建立单车月行驶里程及用油台帐,对每月节约用油的驾驶员进行奖励,每月公务车辆用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节油总额的50%进行奖励。
奖励金额=百公里节油量×当月行驶里程数×当月油价×50%
二、对每月超出标准用油的驾驶员进行处罚,驾驶员每月公务车辆用油超出规定标准范围,按超出油量总额100%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百公里超油量×当月行驶里程数×当月油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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