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9.6米、12.5米、13米、17.5米长的货车可以装多少吨或多少方货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1)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扩展资料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规定
第二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要求其聘用的车辆驾驶员随车携带按照规定要求取得的《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不得转让、出租、涂改、伪造。
第二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聘用按照规定要求持有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
第二十四条 营运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驾驶与其从业资格类别相符的车辆。驾驶营运车辆时,应当随身携带按照规定要求取得的从业资格证。
第二十五条 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货运车辆核定的载质量,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禁止货运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限、超载运输。
禁止使用货运车辆运输旅客。
2、一台集装箱,装货空间高2.44m款2.44m,长6.10m,由于运载集装箱汽车载重量限制,集装箱所载货物质量不能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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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轻型货车限高是多少米
轻型货车限高2.5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内: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容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3)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扩展资料:
分类标准:
载货汽车: 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行驶证上的总质量)划分为:
车长小于等于 3500mm 且总质量小于等于 18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轻型货车:车长小于6000mm 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中型货车:车长大于等于6000mm 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
重型货车: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
4、新规4.2米标载的规定是什么?包括哪些车?
交通部发布新规4.2米标载新规是: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通过新规我们发现,交通部对于货车按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了进一步细分:1类货车与2类货车的分类界限为车长小于六米且最大允许总重4.5吨。货车标准也做了详细的分类:长18米,宽2.5米,高4米以内,重量车货总重两轴车20吨,三轴30吨,四轴40吨,五轴50吨,六轴以上55吨,超过以上标准为超限运输,可处以30000以内的罚款。对于车辆总长度没超过20米、总宽度没超过3米、总高度没超过4.2米的,会处以200元的罚款。
那对于我们经常开的两轴车型中,微型卡车、小卡和标准轻卡的车型都在范围内。4.2米轻卡将是《新分类》中1类车型中最大的一款车型,它甚至与2米微型卡车、3米的小卡同属最低的一个收费等级。相对于微卡、小卡甚至目前的皮卡来说,把4.2米轻卡划为最低的1类车型,对于这些车型非常有优势。《新分类》中除了把二轴货车划分为1类和2类以外,4.2米蓝牌轻卡还有一个硬性指标,那就是最大允许总重在4.5吨以内!这项规定意味着,超过行驶证和车门上喷涂的“最大总重4495kg”的轻卡,即使你是蓝色牌照,也不适用1类车型。而且目前在收费站入口大多设立了地磅,超过行驶证上的总重的话,可能被视为超载超限,或升高收费等级或加收惩罚性通行费,甚至,还完全有可能会拒绝通行!
由于之前很多车主和货运公司为了每趟增加利润,而将货车进行非法改装,以及非法超载酿成了很多重大交通事故,甚至对于一些交通设施有大面积的损坏,所以这次,交通部对于这一次对车型分类的调整,所以请货运车主朋友,再购车时参考新规,以免遭受处罚。具体的标准可以到相关的轻卡销售公司去咨询,销售人员会严格按照新规推荐车型。
5、载运集装箱的车辆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多少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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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新交规的货车超宽超高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1、自地面算起在4米以上4.3以下的(含4.3米),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2、自地面算起在4.3米以上4.5以下的(含4.5米),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自地面算起在4.5米以上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处罚。
(6)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第十四条 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第一百零六条 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7、三轮车发动机250能拉多少吨
通常情况下,250cc发动机的三轮车可以拉动1.5吨左右的货物。
国内市面上,中大内排量已成为三轮车的主流容配置。以KP250发动机为例,配备了水冷电喷四气门,同时降低进气阻力,提升了发动机功率。从参数上来看,该款发动机最大功率19kW,最大扭矩22Nm,处于国内同排量车型的上游水准。
(7)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8、载运集装箱的车辆高度从地面起不的超过多少米
58集装箱回答:载运集装箱的车辆高度从地面起不的超过4.2米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9、根据公路法规定货车超高超长超宽怎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三)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9)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图案的喷涂以及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规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