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友,你问的驾驶证记分和车辆违章有什么不同吗?它的不同之处在于:
一是,驾照的记分是指对某一位驾驶员的一个记分周期内的记分情况;每一名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也就是在12个月的时间里共有12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要是记分没有达到12分,到了一个记分周期后,交警的管理系统自动给你驾照的记分进行清零;如果你的分数被记录成了12分,要想使分数清零的话,就要参加学习和考试了。
二是,车辆的违法记录是对每台机动车的违法情况的表示。对车辆违法的处罚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只对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而不记司机的分;第二是对车辆的违法行为既要罚款,而且还要对司机进行记分。
你讲,你的驾照的记分为零(比我的表现还好哈),但是车辆有了4次违法记录在身,每次罚款是200元。据我给你分析,你的四次违法行为大多数都是冲红灯,超速,违法停车这类的行为吧。据不完全统计,那么能够罚款200元的行为是: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罚200;不按规定超车的罚200元,记3分;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罚200元,记3分;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就是平常随便停车),罚200元,不记分;违反掉头规定的,罚200元;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罚200元,记3分;等等行为都是要罚款200元,有的记分,还有的是不记分的哈。
你要处理这四次违法记录的方法有二:由于你的四次违法记录都是电子眼抓拍的,所以你可以在方便时到交警分局的大厅去处理和缴纳罚款;也可以在你的车子年审时,一起在车管所接受处理和缴纳罚款都是可以的。
2、驾驶证违章查询和车辆违法查询是一回事吗?
这两个查询不是一回事,所以你查询的结果自然就不一样。
3、交通违法和违章有什么区别,分别有什么处罚措施?
自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一律称“交通违法行为”,违章与违规只存在于人们的口语中了。违章是过去的叫法,过去国家的交通法规不叫法,叫条例、规章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已经废除),是由国务院或公安部制定的,违反了叫违章。
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由全国人大制定颁布、2004年5月1日实行的法律,违反了就是违法行为。各条款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条款。如果需要考驾驶员,那可就要好好学学《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违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所属部委颁布的交通管理的规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交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和各级政府及行政职能部门颁布的有关交通管理的规定、通知、通告和条例的行为称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简称交通违法行为。在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前称交通违章,在此以后称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有以下3个方面的危害:
①导致交通秩序混乱;
②导致事故的发生;
③影响市容,造成公害。
4、车辆违章罚款和扣分一起么?
机动车违章扣分首先去车管所、交警大队或通过手机app等方式查询一下有无违章,查询后在车年审前到违章处理大厅处理。
具体违章处理流程如下:
1、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章处理大厅办理
2、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完毕,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3、打单交完罚款后,把票据保留好。几日后再网上查询违法信息,若违法信息没有了,票据就可以扔了,但如果网上还有违法信息没消掉,那就拿着交款单子到交警队的法制科说明情况,经过工作人员确认后,你的违法信息将直接删除。
注意:交警现场给驾驶人开的罚单15日后不缴纳会有滞纳金,电子眼拍到的违章记录或驾驶人不在现场贴在车上的罚单都没有滞纳金。
5、车辆违章和违法有什么区别
违章和违法的区别:
违法具有司法意义,而违章只具有行政执法性。
1、违法所依据的规定是国家的法律即具有强制性及高度约束力的条令;而违章一般是部门或政府具体公共事务维护秩序和地方性的规定,一般是行政执法性,不具司法意义。
2、一般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约束,轻则民法、行政法约束,重则刑事犯罪。而违章行为一般是警告、罚金,严重的顶多行政处罚。
拓展资料
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分类
1、闯红灯。
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有哪些?闯红灯是最常见的违法行为,自从新交通法规出台之后,闯红灯一次性扣除6分。
2、无证驾驶。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3、超载或超员。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 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 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 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 0 % 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4、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有哪些?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5、超速行驶。
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 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资料来源:交通违章——网络)
6、车子有违章就是驾驶证违章吗
如果是现场处罚,那么你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号码都会被记录在公安车管系统网络中,若果不处理的话,你的驾驶证和违法车辆将不能参加一切相关业务的办理,而导致你驾驶证被注销和车辆不能正常行驶的后果。
这种情形有点像"车子违章就是驾驶证违章"的说法。
如果是非现场处罚(即被录像拍摄),那么只会对违法车辆的车牌(行驶证)号码作记录而对驾驶证则无影响。
因为摄像头无法将驾驶人的证件号码作记录,只是处理违法行为时,驾驶人提交驾驶证处理时才作处理人的驾驶证号码作记录。
因此,违法处理时 不一定是提供违法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可以另找驾驶人的驾驶证代替开具罚单。这样一来,虽然是你驾驶违法车辆违章,但他人已经为你代之开具了罚单,记录的驾驶证号码则代替了你的驾驶证号码,自然这次违法行为就与你的驾驶证无关了。
所以现场处罚与非现场处罚是两种不同的记录方式。请注意被处罚的形式。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在生活中,驾驶汽车应该熟悉驾驶规则,避免违章,以下方法可以参考:
1、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不要飙车,合理使用灯光,不按规定用车灯会被罚款扣分
2、熟练掌握驾驶车辆,眼睛可以看到的范围更大,不至于手忙脚乱的分散注意力,可以清醒的看到交警和探头。
3、尽量不要超速,也可以使用例如导航仪类的安全行车系统做测速提示。
4、经常看看地图,熟悉路线,减少出现绕弯的概率。
5、养成上网查看违章记录的习惯,以免年底车检不过。
参考资料:网络——交通违章7、交通违法告知单和处罚决定书的区别
交通违法告知单和处罚决定书的区别只有如下一点:
法律效力:
(1)交通违法告知单是起到告知的作用,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处罚决定书是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一、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使用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口头告知。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十一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交通违章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并可以使用一张处罚决定书。
第十二条
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的,在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予以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
(二)作出处罚决定后,填写《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交付当事人;
(三)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代收罚款机构(以下简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四)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罚款决定的,同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十四条
适用一般程序予以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二)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三)书面告知;
(四)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制作文书,由当事人和交通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文书上注明情况;
(五)作出处罚决定的,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六)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七)作出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收留机动车驾驶证。
(7)车辆违章和违法一样吗扩展资料: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
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
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违章罚款缴纳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3. 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第十九条
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二)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交通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