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车发生事故时,应如何报告和报告那些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本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危害和应急措施,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运输公司挂靠的车辆出了事故,运输公司要赔偿吗
运输公司和挂靠公司都应该赔偿。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三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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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2014年6月12日,徐闻驾驶挂靠在乌鲁木齐市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轻型货车,在米东区永顺街附近倒车时,将在路边玩耍的小美碰伤。
经相关部门鉴定,小美的伤残等级分别为七级和十级。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米东区大队认定徐闻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4年10月15日,小美的父母将徐闻、车辆的保险公司及挂靠公司一同诉至乌市米东区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1万余元。
法庭上,徐闻称其对事故造成的事实认可,并在小美治疗期间支付了医疗费和营养费。驾驶的车辆已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及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也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某保险公司则辩称,该公司在保险的赔偿范围内承担责任,但伤残鉴定费750元不应承担。
徐闻的车辆挂靠的公司则认为,肇事车辆虽是挂靠在该公司经营,但实际车主是徐闻,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该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伤残的,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
同时,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本案中,被告徐闻驾驶的轻型货车登记车辆所有人系被告乌市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其应对被告徐闻应担责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4年12月30日,米东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余万元;徐闻赔偿原告伤残鉴定费750元;乌市某货物运输公司对被告徐闻应担责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危险品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
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应该第一时间救助伤员,然后设置警戒线,拨打救援电话,驾驶人要撤离事故安全区域,等待救援。
4、请车运输货物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有伤亡的情况下请车的一方要担当什么责任
车主有连带责任,需要赔偿。但可向肇事方追偿。
连带责任人代偿内债务后分以下三种情况容寻求司法救济:
一、在民事判决作出之前,部分连带责任人已经向权利人履行了所有连带责任人的义务,且之后作出的民事判决已经明确了代偿债务的责任人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的数额时,代偿债务的责任人可直接以该民事判决书为执行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民事判决确定各连带责任人应当承担份额的,部分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对此,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其他连带责任人偿还,该裁定不允许上诉,但可复议一次;
三、民事判决没有确定各连带责任人应当承担份额的,部分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向其它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5、分包单位临时雇佣车辆运输材料,在工地撞车发生事故,与总承包单位有什么关系?
分包单位雇佣的车发生事故,属于分包单位的责任,但总包单位也有连带责任,不过有权向分包单位提出索赔要求。
6、交通事故中的运输车辆如何计算营运损失?
每日纯收入=每日营业额-每日不变成本-每日可变成本。
生产经营损失,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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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保险公司是不赔付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的。
7、运输车辆超载发生的交通事故货主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货主是幕后,出钱让车主做犯法的事。货主犯法在先。货主没责任是不可能的啦。钱主出钱伤人,伤人的人犯了法,难道与钱主没有关系吗?都是幕后主持。
8、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运输公司得到怎样的处罚
《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袭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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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是给物流公司拉货的司机,在运输途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货物损坏,我们签订的有运输协议,损失谁承担
根据你们签订的运输协议承担损失,所运输协议中没有规定发生意外,如何分配责任。则需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认定,所以需要保留相关证据。金额较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运输货物损毁灭失的,承运人有赔偿责任货主(托运人)将货物交付给货运公司、快递公司等承运人后,承运人应该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将货主交付的货物安全地运送到目的地,这是承运人的义务。
同时在运送过程中,承运人实际上已成为货物的实际保管人,保证货物的安全也是承运人的基本义务。如果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货物出现损毁灭失情况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依照运输合同赔偿货主或收货人的实际损失。
当然了,如果货物的毁损或者灭失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如发生交通是因为司机重大过失或其它肇事方导致的,那么承运人在向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还可以向第三人进行追偿。但具体承担货物损失的赔偿比例,应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各方过错责任大小的比例来确定。
运输货物损毁,保险公司有赔偿责任如果货主已经为货物购买了保险,那么当运输货物发生损毁灭失的情况时,货主可以依照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偿,保险公司在赔偿货主损失后,在向承运人追偿。若货主没有替货物买保险的,自然就不能保险公司索取赔偿。
在运输货物出现损毁灭失的情况时,货主或收货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索赔方案,不同的索赔方案会导致不同的后果,甚至直接决定着货主或收货人能不能索取到赔偿,什么时候索取到赔偿等等事宜,容不得不点马虎。
1、承运人实力强、资金足的,应该按照运输合同向承运人索取赔偿。若双方协商赔偿不成,货主或收货人可以收集证据起诉承运人索偿。
2、承运人存在严重经营困难,甚至破产等情况的,应该将承运人、司机、其它肇事者一同告上法院,进行追偿。
3、货主买有保险的,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若对理赔结果不满,又未能与保险公司谈妥的,可以委托律师起诉保险公司索赔。
4、选择合适的起诉法院。货主或收货人可以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注意的是,当运输货物损毁灭失时,货主或收货人主张索赔的,只需要证明运输合同成立、货物交运以及货损发生的事实即可,而无须举证证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具有不当或者其他过错行为。如果货物损失大,或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参加诉讼的,我们建议最妥当的做法是委托专业运输合同律师协助索赔,根据律师专业的法律建议,制定合适的理赔方案,进行理赔。
当确定了索赔的对象后,最重要的就是确定赔偿金额,这直接关系到托运人或收货人能不能弥补相应的损失。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1、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有约定的,就应当按约定数额进行赔偿。
2、当事人对赔偿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商一致达成新协议补充确定赔偿金额;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如果依照前一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则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4、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进行赔偿。
通常赔偿金额最好是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这样既能保证托运人或收货人的损失等尽可能得到弥补,又能维护承运人等责任方的利益,以便赔偿事宜尽快落实。但是实际上双方很多时候都难以协商一致,尤其是涉及金额很大时,任何一方哪怕退让一点点,所遭受的损失都是不能承受之重,所以赔偿金额往往就是双方争议最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