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办行车证需要什么手续
所需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3、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
4、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
5、收回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行驶证。
(1)补车辆登记证书需要什么手续扩展资料:
办事程序(以上海市为例,供参考):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浦东机动车管理科1号楼大厅门口,或者莘庄驾驶员考试科8号楼大厅门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号码;(二)叫号后,浦东机动车管理科办理的到1号楼在用车受理28-32号窗口,莘庄驾驶员考试科办理的到8号楼大厅受理窗口受理补、换证手续;
(三)受理后,在浦东机动车管理科到1号楼44-46号窗口付费,在莘庄驾驶员考试科到8号楼一楼大厅收费窗口付费;
(四)付费后,在浦东机动车管理科到1号楼在用车发证34-35号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在莘庄驾驶员考试科到8号楼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受理地点:1、浦东机动车管理科:浦东沪南公路2638号北门1号楼;2、莘庄驾驶员考试科:闵行沁春路179号3号门8号楼。
2、汽车大绿本丢了怎么补办?都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汽车大绿本指《机动车登记证书》,可到车辆登记所在地车辆管理所补办。
一,补办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二,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提供上述材料办理。
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2)补车辆登记证书需要什么手续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表示,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3、补办车辆登记证书需要哪些证件和流程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盖章,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机动车来历凭证;
4、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7、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转入登记还应提交机动车档案;
9、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4、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需要什么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收原件一份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收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车辆识别代码拓印膜(收原件一份)
4、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时)
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收费: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局、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布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发改价格2004[2831]号,黔价费[2008]183号,收费标准:10元
(4)补车辆登记证书需要什么手续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5、车辆登记证丢了需不需要补办?补办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6、车管所补大绿本需要什么手续
二次补领:
丢失补办的,需到任意车管分所验车照相,然后到分所领取。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需北京暂住证。当时可取,不能代办。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6)补车辆登记证书需要什么手续扩展资料:
基本介绍: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第三十条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第三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第三十二条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八)项、第(九)项或者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质押备案。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机动车登记证
7、单位补办车辆登记证都需要什么?详细
补办车辆登记证书需要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登记证补办流程:
第一步,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开车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及各服务站办理;
第二步,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直接到查验点,开始查验车辆;
第三步,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
第四步,接着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
第五步,装订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
第六步,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
第七步,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完成。
(7)补车辆登记证书需要什么手续扩展资料:
登记证审核
1、查看车主身份证件和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时用的证件是否一致,号码是否相符,从而确认是否一手车。
2、查看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国产/进口项目内的填写内容:有填写进口、海关或工商罚没及境外自带等字样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这些可能影响车辆的销售价格。
3、查看实用性质项目内填写的内容是营运还是非营运,如果是营运要注意,并及时通知定价中心。
4、查看是否有抵押贷款,办理解押手续须本人与贷款银行联系,否则无法过户。
5、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代办,但必须有客户身份证原件;丢失补办的必须车主本人到场。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般在车辆管理所办理,领取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6、2001年10月8日之前上牌的车辆均未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之后上牌的车辆都有机动车登记证书,但约一个月的时间内办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发放,车主本人可直接去原办理车管所领取。
8、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到哪里补?需要什么证件?
补办方法
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申请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二次补领
丢失补办的,需到任意车管分所验车照相,然后到分所领取。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以北京为例,外地户口需北京暂住证。当时可取,不能代办。
出示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代办,但必须有客户身份证原件:丢失补办的必须车主本人到场。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般在车辆管理所办理,领取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2001年10月8日之前上牌的车辆均未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之后上牌的车辆都有机动车登记证书,但约一个月的时间内办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发放,车主本人可直接去原办理车管所领取。
《车辆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并在其上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