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诈骗车辆该如何判决
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车子做为诈骗工具该怎么处理?
其实这要看实际案情。假如在诈骗过程中,嫌疑人曾使用该车作为必版要的工具的权就会。例如嫌疑人租了一辆宝马,把一女孩骗上车骗钱骗色就会作为作案工具。如果车在整过过程中,车仅仅作为犯罪嫌疑人去到作案场所前的代步工具,在被害人的反映中没有该车的任何信息,那就不是作案工具,公安机关抓捕嫌疑人时嫌疑人用作逃跑的除外。
3、诈骗犯的汽车被扣押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 在勘查、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扣押的物品、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行扣押。
第二百一十一条 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执行扣押物品、文件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持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侦查人员工作证件。
第二百一十三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写明物品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其来源,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于应当扣押但是不便提取的物品、文件,经拍照或者录像后,可以交被扣押物品持有人保管或者封存,并且单独开具《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二份,在清单上注明已经拍照或者录像,物品、文件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移、变卖、毁损,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物品、文件持有人,另一份连同照片或者录像带附卷备查。
第二百一十五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扣押通知书,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解除扣押通知书,立即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
第二百一十七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第二百一十八条 对不能随案移送的物证,应当拍成照片;容易损坏、变质的物证、书证,应当用笔录、绘图、拍照、录像、制作模型等方法加以保全。
对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录音、录像带、电子数据存储介质,应当记明案由、对象、内容,录取、复制的时间、地点、规格、类别、应用长度、文件格式及长度等,并妥为保管。
第二百一十九条 对查获的下列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文件,原物不随卷保存,但应当拍成照片存入卷内,原物由公安机关妥为保管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移送主管部门处理或者销毁:
(一)淫秽物品;
(二)武器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
(三)鸦片、海洛因、吗啡、冰毒、大麻等毒品和制毒原料或者配剂、管制药品;
(四)危害国家安全的传单、标语、信件和其他宣传品;
(五)秘密文件、图表资料;
(六)珍贵文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
(七)其他大宗的、不便搬运的物品。
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通知被害人后,超过半年未来领取的,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延期处理。凡是已经送交财政部门处理的赃款赃物,如果失主前来认领,并经查证属实,由原没收机关从财政部门提回,予以归还。如原物已经卖掉,应当退还价款。
第二百二十条 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物及其孳息,应当依法追缴。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孳息,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第二百二十一条 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损毁或者自行处理。
第二百二十二条 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孽息中,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扣押的公安机关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上缴国库或者返还受害人,并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案件变更管辖时,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随案移交。
移交财物时,由接收入、移交人当面查点清楚,并在交接单据上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4、车辆被骗后报案,公安机关不立案也不说立案怎么办?属不属于诈骗行为?
答1、裴志平试车将车抵押构成欺诈,
2、如你无证据证明陈永斌不是与裴志平合谋的,不是非法占有,只是处事欠考虑,
3、公安机关是放纵违法行为,扩大了受害人损失,
4、如车在公安局被开走,有权控告公安渎职,
5、报案至今这么长时间了,几次找到车联系公安却因公安局原因致使车被肢解、被盗,应当到人大、政法委控告该局,也可以打行政官司告公安局不作为、渎职可找检察院控告
5、你好!请问遇上车辆买卖诈骗该如何处理?
建议报警处理,这种情况您应该不是唯一受害人。
6、诈骗车辆罪法院判决书下来以后罪犯没有赔偿钱该怎么办?
法院应该有判决责令退赔。刑事判决生效之后,法院会直接移送执行局执行,由执行局去查罪犯有无财产执行。建议去问一下执行局案件执行的情况。
7、被诈骗车辆,在诈骗期间的违章,怎么处理
这肯定是和诈骗者一并处理的,抓到诈骗者时提出这方面的诉求就可以了,警察应该在这方面有完善的机制的,你可以询问一下,没有就需要被诈骗者提出诉求。
8、诈骗案公安机关扣押嫌疑人驾驶的他人车辆如何处理
来根据《最高人民法自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9、购买了抵押车,车辆成了诈骗车辆,被刑警开走,怎么办?
如果你不知道是犯罪,善意购买,并且已经付款,交付给你,那么你可以向刑警主张善意取得,判刑警返还给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发布了《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的第十二条、第十八条明确了对于盗窃、抢劫侵占、抢夺、诈骗的机动车,对不明知是赃车的,结案后予以退还买主。
10、购买涉嫌经济诈骗者的车辆犯法吗?会怎么处罚?
如果本身这辆车是你表姐与其前夫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的,与其前表姐夫的经济诈骗没有关系,购买不应该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