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车身重大事故认定
1.驾驶人与所有人为夫妻关系的情况
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一般按照共同财产管理,因此无论所有人登记为哪一方,驾驶人为哪一方,事故责任最终均由家庭承担。但是,如果夫妻对财产管理、车辆使用等有单独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应该按照约定办理。
2. 驾驶人与所有人为为借用车辆关系
一般亲戚朋友间借用车辆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驾驶人在使用借用车辆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事故认定书对于驾驶人需要承担责任的,一般由驾驶人承担交通事故相应责任。车辆所有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受害人能证明所有人有过错的,所有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明知道机动车不符合上路行驶条件或者明知道借用人没有合适的驾驶资格、醉酒等情况。
3. 驾驶人与所有人为租赁车辆关系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使用人和所有人(出租公司)之间或者一般个人和汽车租赁公司之间。
对于以协议形式明确租赁使用的出租车驾驶人和所有人之间(承包关系也属于租赁使用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长期租赁关系),车辆的使用是因为租赁关系发生的。在租赁期间,车辆的营运收益由驾驶人获得,所有人依据协议获得相对固定的租金收益。实际上所有人按照租赁协议的约定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实际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根据风险控制和风险利益归属一致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出现的交通事故应由驾驶人承担责任,所有人没有过错的无需承担责任。
对于一般的自然人租赁相应车辆租赁公司车辆从事非营运目的使用的,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则应由驾驶人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表明属于机动车车况不适等租赁公司责任的,所有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机动车已经转让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
机动车所有人已经和买方达成协议并且已经交付机动车给买方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比较特殊。此时机动车车由买方占有和支配,实际上所有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实际支配和控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虽然登记车主为卖方,只要卖方能证明已经将车辆交给买方占有,则无需承担相关责任,但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5.转让车辆为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情况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强制报废,禁止上路行驶。因此此类买卖协议当属无效。原所有人出卖此类机动车辆给买方,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则应由原所有人和买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6.车辆被盗窃、抢劫或抢夺后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
如果车辆被盗窃、抢劫或抢夺后所有人应第一时间报警,以证明车辆已经脱离自己控制,这是以后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是否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如果车辆盗窃、抢劫或抢夺后在驾驶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由相应驾驶人承担责任,所有人无需担责。
7.存在挂靠关系的情况
在出租车及其它营运车辆中大量存在着挂靠关系,也就是挂靠车辆登记在某某单位,实际车主为自然人,车辆由车主实际控制,挂靠单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或者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当事人可以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
8.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
对于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受害人可以向车辆所有人主张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相应无过错赔偿责任。如果受害人损失仍然无法弥补,则有驾驶人继续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9.雇员为雇主(车辆所有人)开车的情况
雇员(驾驶人)在为雇主(车辆所有人)开车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应当由驾驶人承担的责任应该由雇主(车辆所有人)承担。雇员(驾驶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驾驶人)追偿。
2、二手车怎么样才能定义为重大事故车
事故车复是指由非自然损耗的制事故,造成车辆伤损,导致机械性能、经济价值下降的车辆。“事故车”,一般是指存在结构性损伤的车辆。同时,泡水车、火烧车等也都属于“特殊事故车”这一类。
换过水箱框架没有伤到大梁气囊没有弹出不算事故车,后备箱切割过算是事故车。
属于事故车的情况:
1、纵梁有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2、ABC柱有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3、其它不可拆卸部份有严重的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4、因撞击造成汽车安全气囊弹出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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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事故车的方法:
1、看前后大牌
因为大牌是采用压铸成型的,所以一旦撞过造成事故扭曲之后,想要修复成完好如初的情况是不可能的。
2、看水箱架
如果发生撞击,车子的水箱架是无法修复成原本的样子的。就算是重新烤漆过,只要是扭曲过的地方,撞击过后的痕迹也是无法隐藏的。
3、看原厂钢板从侧面来看,可以发现原厂的钢板结合处并不是一条直线的,而是像阶梯似的,变成一条直线也可能存在问题。
3、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的定义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内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容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4、重大、特大事故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区别在于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不同:版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权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国家规定什么是重大事故车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1984年11月10日交通部、公安部《关于填报交通事故报表的通知》和1987年11月23日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事故统计分类的标准执行至1991年12月31日为止。
三、在事故统计中,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统计范围不变动。死亡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轻伤,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在事故处理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轻伤同样按上述标准确定;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6、现在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划分标准分别是什么?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版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权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拓展资料: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负主要责任要赔偿对方医疗费等合理费用的百分之八十,双方通过调解打成赔偿协议也可以。你们双方达成协议的是民事部分,就刑事部分是一定要判的,因为已经构成《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7、重特大交通事故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
《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8、什么算重大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
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第一档为发生重大事故,而这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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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