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驾游去西藏,对车有什么要求?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自驾去西藏:
1、最好开一辆SUV
藏区的许多山路都是未铺筑的碎石路。下雨时,汽车基本上是不合格的,西藏地区的小泥石流频繁发生。虽然破坏道路的可能性很低,但很容易堵塞汽车的道路。因此,陆地巡洋舰是首选。
四轮或全轮驱动被认为是所有越野车辆的必备功能。那些专门为城市设计的时髦SUV,即使它们有四轮驱动,通常车架低,在起伏的道路上很容易发生故障。没人能帮上忙
采用专业的越野轮胎、专业的越野轮胎胎面花纹、齿形排列,配合挖土、砂土等效果。深陷泥沼时,可具有较大的牵引力和较好的转向控制。即使在恶劣的驾驶环境中,如泥沼和沙子也能确保通过。这种轮胎通常可以保护轮圈不因路况差而损坏轮圈。在异常恶劣的驾驶环境下,胎面和胎面也能抵御外来物质的强烈冲击。
2、小心牛羊
在藏族地区驾车时,经常遇到牛羊横越马路,注意避免牛羊是司机的“职责”,如果不小心撞上牛羊,后果会很严重。
3、学习汽车修理技巧
在藏族地区,有少数人一天不能在车上看到,汽车的故障不是每天都在呼叫。学习一些简单的修理技术,如换轮胎,是非常重要的。
有备用轮胎和其他易碎零件,备用轮胎尤其不可或缺。在藏区的道路上经常出现的砂砾和许多未铺筑的道路将是轮胎的最大敌人。
4、计算吃饭和停留的时间。
在西藏不同的平原上,人很少。出发前计算每天的行程是很重要的。吃饭地点和住宿地点必须事先计算。否则,如果你错过了集镇,你只能睡个安稳觉,或是赶夜路。在高原上,夜行是很危险的。它不仅危险,而且容易迷路。
5、车辆必须坚固
除了坚固的车身和车架外,一般不被注意的车顶也应该足够厚。因为在青藏高原上开车更容易发生翻覆等事故,厚超过3毫米的屋顶在翻覆时不太可能被重物压垮,从而保护了车上乘客的安全。在这方面,那些时髦的SUV往往表现得更糟。
6、小心路上的石头
在西藏开车的习惯是:如果车坏了,不贴警告牌,在车的左侧有无数石块,并在修理好后将石块移走。
7、打起精神
不认为只有人才有高度反应,汽车也有,最直接的反应是削弱动力,刹车变软,当噪音的速度变软,车辆的控制不如我们在平原时,所以司机必须清醒精神。
位置:
西藏,位于中国青藏高原西南部,位于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北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邻四川省,东北邻青海省,东南邻云南省,南邻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西邻克什米尔。陆地边界超过4000公里。南北宽900多公里,东西最大长2000多公里。它是通往中国西南边境的重要门户,没有海港。
全区面积1202230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有“世界屋脊”之称。2012年底,全区常住总人口308万人,设4个地级市、3个地区、4个市辖区、72个县。
西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在唐宋时期,西藏被称为“土伯”,元明时期,清代被称为“塘沽”、“土伯”。清朝康熙年间,这里被称为“西藏”。
西藏以其雄伟神奇的自然风光而闻名。它拥有广阔的领土、壮观的地貌和丰富的资源。自古以来,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造了丰富而灿烂的民族文化。
2、交通事故处理勘察记录的重点有哪些
1.机动车碰撞行人事故现场勘查记录的重点
(1)现场上人、车、物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的方位及其相互关系。
(2)人行横道前所在位置、横道路线、车与人相撞时接触的部位及各自所在的位置。
(3)机动车上的毛发、头屑、血迹、手印、人体组织及其他附属物的部位及距离,车与人损伤部位距离地面高度是否相符。
(4)轮胎印痕、制动拖印长度和始点、终点至基准点的距离(制动拖印呈弧形状的还应测量凸凹处距路边的距离)。
(5)变动现场情况,变动物原来的位置与状态,及其与变动后位置的变化。
(6)机动车制动是否合格。
2.机动车碰撞自行车事故现场勘查记录的重点
(1)机动车、自行车相撞后停止位置和骑车人躺卧位置、状态及三者之间在路面上的方位及位置关系。
(2)路面上机动车制动印和自行车轮下轧痕、在地拖印始点及其他遗物的方位,至快慢分道线或路边距离,及双方在肇事前行驶的路线。
(3)机动车车身痕迹的形状、所在部位及与车前端距离和离地高度以及自行车受力变形部位、方向、形状、离地高度。
(4)路口内机动车碰撞自行车,双方车辆停放位置至路口中心,各方来自路口停车线的距离,以及机动车制动印始点至路口切线或路口中心的距离。
(5)双方车辆制动是否有效,自行车载物是否超重、超长、超宽,碰撞后物体散落的位置。
3.机动车相撞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重点
(1)双方车辆相撞后停止位置和状态、车与车之间的位置关系。
(2)双方车辆制动印迹、印迹突变的位置、长度和形态,印迹和车辆的关系,制动印始点至路口中心、路口切线或路边(分道线)的距离。
(3)散落物的位置,散落物掉落的高度及抛出距离。
(4)双方车辆第一次碰撞破损痕迹所在部位,破损程度,着力方向,痕迹表面异物和颜色,痕迹面积,距地面的高度和车辆前后端角的水平距离。
(5)事故车辆挡位、气压、装载,制动装置及效果,后视镜,方向机自由转动量,雨天雨刷器效能,夜间照明灯光及车尾事故中前车刹车灯性能等。
4.机动车翻车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重点
(1)现场路面的结构(如沥青,碎石、沙石、砾石、混凝土、木板、沙砖等),路面是否干燥或潮湿,有无积雪或泥土,附着系数的大小等。
(2)现场道路有无破损,或横坡度(龟背形)、转弯半径、外超高的高度以及路面坡度对车辆行驶稳定性的影响。
(3)车辆翻覆时遗留在路面上的制动拖印及轮胎挫划印痕所在位置、形状、面积,车辆翻覆起点至翻车止点的距离,车辆翻覆后的状态、损坏部位及其程度。
(4)伤亡人员所在位置及散落物散落的方向、抛落位置和抛出距离。
注意事项制作现场勘查记录的基本要求是清楚、准确,能真实、客观地反映现场概况,做到根据记录内容恢复现场的原始状况。为此,在记述现场地点、方位、物体之前,要选择一叙述的基准点,然后用东、南、西、北“四至”的方法进行叙述,不要用“里外”、“前后”、“左右”,以免产生歧义。对现场的分析、判断、估计、推测的情景都不能写进记录,以免失去其证据作用和法律效力。
现场勘查记录的记载顺序,必须和勘查的顺序一致。由于交通事故现场各式各样,勘查的顺序也应有所不同。如对肇事车辆和痕迹集中,范围不大的现场,可以以肇事车辆或以接触方位为中心,由内向外进行勘查;对肇事车辆和痕迹较分散、范围大的现场,可以从周围向中心,即由外向内进行勘查;对比较分散的重大伤亡,特别是逃逸事故现场,可以从事故发生的起点向终点分段勘查,或从容易破坏的路段开始进行勘查;肇事车辆较多的,可分甲车、乙车、丙车进行勘查。因此记录人应依据现场实际勘查的顺序制作。
3、请检修电子稳定性控制 车子出现这个 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是汽车的电子稳定性控制装置出现了问题,应该及时到相应4S汽车点检修。
电子稳定性控制(ElectronicStabilityControl,简称ESC),是一种辅助驾驶者控制车辆的主动安全技术,它能自动对车身的不稳定性进行矫正,有助于防止事故的发生。
ESC应用高级的传感技术来判断驾驶者行驶方向的意图,在车辆开始偏离道路时,系统启动干预措施,对一个或多个车轮实施制动力,减少发动机气门的干预,将车辆引导回正确路线。
根据2004年秋公布的美国国家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署和高速公路安全保险研究所的研究报告显示,ESC装置在美国每年能挽救7000人的生命,并避免56%的单辆汽车翻覆事故。研究表明,ESC技术对防止事故或减低事故严重程度有明显的辅助功效。
所以说ESC装置是能提高汽车行车安全的重要装置,如果你的汽车提示你“请检查电子稳定性控制”,请你一定要重视,即使到4S店检查维修。
(3)车辆翻覆扩展资料
汽车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是车辆新型的主动安全系统,是汽车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和牵引力控制系统(TCS)功能的进一步扩展。
这套系统主要对车辆纵向和横向稳定性进行控制,保证车辆按照驾驶员的意识行驶。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基础是ABS制动防抱死功能,该系统在汽车制动情况下轮胎即将抱死时,一秒内连续制动上百次,有点类似于机械式“点刹”。
如此一来,在车辆全力制动时,轮胎依然可以保证滚动,滚动摩擦的效果比抱死后的滑动摩擦效果好,且可以控制车辆行驶方向
参考资料:网络-ESC (汽车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4、一部吓人的视频 两个男人开车遇到一个车子抛锚的女人 然后坐副驾驶的男子拍到鬼了
葡萄牙灵异车祸
一辆行进中的家轿车,一共坐着三个年轻人,气氛活跃内;影片播放到4分多容钟时,车辆驶入一段偏僻公路,路边一名白衣女子上车,画面对准女子面孔时会出现短暂模糊,白衣女子上车后神情哀伤,一直在讲述什么。到7分钟时,她转过头再一抬头突然变成满面插满玻璃的狰狞样子!接着短片在一阵惊叫声和汽车翻覆晃动中结束
5、摩托车与狗相撞 是交通事故还是动物致人损害赔偿
目前,交警部门在处理此类事故过程中意见也并未完全统一。绝大部分此类事版故交警部门向当事人发放的权是不予受理通知书,未作交通事故处理。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责任为无过错责任,构成要件:
(1)须是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即人工喂养和管束的动物。
(2)须是动物的独立动作造成他人损害,即动物基于其本身的危险,在不受外力强制或驱使下而实施的自身动作,多数为积极动作,如咬人、吃物;特殊情况下为消极动作,如牛卧铁轨等。
(3)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无免责事由。
6、摩托车与狗相撞如何认定事故责任?
张某诉至法院,认为李某饲养的狼犬在其行驶过程中横穿马路,致其受伤,要求李某予以赔偿。李某认为,张某驾驶“三无”摩托车撞向其饲养的正站立在路边的狼犬,造成交通事故,张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争议观点】围绕本案的定性,出现了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根据该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根据这个定义,构成交通事故需要具备的六个要件:(1)车辆:包括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2)在道路上:是指交通事故发生的空间,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通行中:即车辆不是静止而是在行驶过程中。(4)具有交通事态发生:即发生与道路交通有关的现象,如碰撞、轧压、挂擦、翻覆等。(5)车辆方应有过失或在意料之外:这是车辆驾驶员的主观心态,如系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则不属交通事故。(6)后果:要有人、畜伤亡或车、物损失。 就本案来看,张某驾驶车辆在道路上通行时与李某饲养的狼犬发生碰撞,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属于交通事故。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如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即《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则适用一般法《民法通则》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了机动车之间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没有规定机动车与其他财产,如物品、动物等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所以机动车与其他财产的交通事故,应适用《民法通则》。按照《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高速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从这一角度看,本案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而李某不需要赔偿张某,因为《民法通则》并未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中,受害人对加害人的损失应当赔偿。当然,如果受害人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责任,但并不等于说受害人应当赔偿加害人。第二种观点:《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责任为无过错责任,构成要件:(1)须是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即人工喂养和管束的动物。(2)须是动物的独立动作造成他人损害,即动物基于其本身的危险,在不受外力强制或驱使下而实施的自身动作,多数为积极动作,如咬人、吃物;特殊情况下为消极动作,如牛卧铁轨等。(3)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无免责事由。就本案来看,李某的狗在公路上与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人身财产损害,应当赔偿吴某的损失。张某驾驶“三无”车辆上路行驶存在重大过失,可以减轻李某的责任。【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目前,交警部门在处理此类事故过程中意见也并未完全统一。绝大部分此类事故交警部门向当事人发放的是不予受理通知书,未作交通事故处理。也有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张某驾驶“三无”摩托车上路行驶,存在过错。李某作为狗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对狗具有进行管束的义务,不能放任狗在道路上自由地奔跑或行走、停留,因此,李某在主观上也具有过错。并鉴于此,明确张某及李某在事故中的责任。比如说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标准中就明确此类事故为特殊形态交通事故,特殊形态交通事故包括以下几类: 1、车辆驾驶人或行人带领动物上道路通行未尽管理责任,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发生的事故:带领动物上道路的车辆驾驶人或行人应承担同等以上责任,其他车辆驾驶人、行人能够及时发现险情并采取相应措施的,承担同等以下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2、动物不在管理人控制的情况下在道路通行虽有影响安全的行为,但车辆驾驶人能够及时发现险情并采取避险措施而发生的事故:车辆驾驶人应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动物所有人、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3、无主动物或者无人控制的动物在道路上有影响安全的突然行为,且车辆驾驶人紧急避险没有超过必要限度而发生的事故: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不承担责任。4、无主动物或者无人控制的动物在道路上有影响安全的突然行为,车辆驾驶人遇此险情采取的紧急避险不当而发生的事故:驾驶人应承担相应责任。笔者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根据该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即交通事故可以在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狗作为一种有生命的主体,它直接参与本案,其法律地位应当等同于当事“人”,而不宜认定为财产。但狗作为特殊的当事“人”,其既不是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又不是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故其不宜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明确未参与事故的饲养人为当事人的做法不妥,本起事故宜认定为动物致人损害赔偿。
7、货车重货压久了有何危害
1、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
2、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给国家造成了巨额损失。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不得不提前大中修。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公路基础设施损坏超过300亿元。
3、导致了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以竞相压价承揽货源,以超限超载来获取利润,超的越多,赚的越多,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正常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的货运车辆2至3年后即报废。
(7)车辆翻覆扩展资料
1、驾驶疲劳要不得
货车司机由于长时间、长距离驾驶,难免会出现疲倦、精力不集中等状况,更有甚者在开车的时候打起了瞌睡,特别是在道路又宽又直,或者是长下坡的时候,最容易视觉麻痹。疲劳驾驶会导致驾驶人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从而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在出发前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不要疲劳驾驶。
2、严禁超载、超高上路行驶
货车超载会导致车辆重心升高,严重影响车辆操控性能,加大刹车距离,并容易发生制动失效,翻覆风险增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货运驾驶人自觉抵制超载运输,为人为己留一份安全。
3、不可随意变道
货车虽然座位高,相对小车前方视野更好,但因车体宽、车身长,车辆后方及两侧存在更多的视线盲区,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变道将加大安全风险,易导致追尾碰撞事故。请货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严格按道行驶,切忌抢道霸道行驶。在车辆并线时一定要提前打转向灯,注意观察后方和两侧是否有并行车辆,确保安全后再进行并线操作。
8、什么是电子稳定性控制?
电子稳定性控制是一种辅助驾驶者控制车辆的主动安全技术,它能自动对车身的不稳定性进行矫正,有助于防止事故的发生,ESC应用高级的传感技术来判断驾驶者行驶方向的意图,在车辆开始偏离道路时,系统启动干预措施。
对一个或多个车轮实施制动力,减少发动机气门的干预,将车辆引导回正确路线,通过车辆转向行驶时横摆率传感器、侧向加速度传感器和方向盘转角传感器,通过ECU控制前后、左右车轮的驱动力和制动力,确保车辆行驶的侧向稳定性。
ESC系统的功能是基于,跟随期望的偏航率,车辆侧滑的调节,防侧翻和车轮的滑移控制。控制器使用的传感器信息为四轮速度、横向加速度、转向输入、侧倾角和横摆率来检测车辆运动并判断驾驶员意图,基于上述信息,控制器分别得到四个车轮的最优制动力。
(8)车辆翻覆扩展资料;
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传统的汽车制动器(制动主缸、轮缸等)、监控汽车行驶状态的传感器、根据传感器信号判断汽车运行状态及发出指令的汽车电子控制单元ECU以及辅助的汽车发动机控制单元EMS等。
液压调节器接收到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CU控制指令后通过对电磁阀控制信号的调节控制轮缸压力变化。它主要由12个电磁阀、1个电机、2个回油泵喝高、低压蓄能器组成,他在主缸与轮缸之间建立联系,将主缸的制动液输送到轮缸形成制动力。
作为一种智能的汽车主动安全系统,ESP 系统由电子控制单元(ECU)、轮速传感器、横向或纵向角速度传感器、方向盘转角传感器,横摆角速度传感器和液压系统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