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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控措施

发布时间:2021-01-06 22:32:21

1、如何加强车辆管理

一、 存在的问题

(一) 修车审批
制度中对是否修车,是由运输部进行把关的。随着公司机构职能的变动,运输部已经不可能履行是否修车以及对具体修理项目的技术把关了。为此,现已调整为由综合部向分管领导汇报审批。
(二) 修车质量
车辆修理后,用车部门对修理质量不满意的反映较多;而综合部负责修理的人员又对现场野蛮用车的现象较为担忧。由于跨度大,监管难,综合部已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但是落实起来难度较大:一是专兼职保管司机落实难,由于人员变动频繁,专兼职司机难以相对固定;二是要求专兼职司机对修车质量进行跟踪修理,对修理厂的修理质量进行验收,对修理质量监督负责。但许多专兼职司机,尤其是境外的专兼职司机由于种种原因做不到,难以确保修理项目的彻底完成。三是部分专兼职司机对车辆性能不了解,只会开车,不知道如何修理,如何监督修理。四是专兼职保管司机对车辆保养不够。五是受当地修理技术的制约,修车质量难以保证。
在修车过程中,由于境外车辆出海关监管库到中旗修理有一些困难,现在有部分车辆是由口岸业务部在口岸修理的。客观说,口岸的修理技术不如中旗;据了解,一些修理项目在口岸是不可能完成修理任务的。
(三) 制度执行落实不够
制度在设计时因对现场情况了解不够,存在缺陷;在执行过程因落实不够,更使车辆管理问题凸显。主要表现在:
1、没有依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专兼职保管司机,致使车辆管理责任不清;
2、对专兼职保管司机的车辆保养没有进行细致监管,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没有对专兼职司机的责任进行检查监督,如:保管司机应该填写车辆运行记录、保养记录,遵守加油规定、修理程序等。
3、非专兼职司机违规驾驶车辆的现象较多;

4、在车辆管理中所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燃油费、修理费等报销时较为宽松,没有归口审核把关。
(四)车辆违章罚款
公司办公车辆在执行任务中,违章罚款情况较多,集中体现在车俩年审的时候。
二、 加强办公车辆管理的建议
公司办公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费、洗车费、修理费等涉及金额较大,管理程序繁琐,为此,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办公车辆管理工作,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同时,尽可能节约开支。这需要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具体为:
(一)各部门要督促专兼职保管司机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利用配备的随车工具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修;
(二)督促专兼职司机做好车辆保洁工作,利用空闲工作时间自行进行保洁,不能完全依赖外部洗车;
(三)重视各车辆相关资料和工作的交接,各部门负责,综合部监督。
(四)禁止随意非专兼职司机驾驶车辆;
(五)对原车辆使用费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可行的费用包干基数,进入部门包干费用,并对专兼职司机进行考核。
随着车辆使用时间的延续,车辆使用的费用将有增大的趋势,请公司领导就车辆使用中存在的现象和问题进行会诊,提出与实际相宜的管理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办公车辆专项管理工作。

2、汽车污染途径及控制措施!

不断增加的城市空气污染
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私人汽车数量迅速增加,汽车开始进入普通人的家庭生活。汽车需求的迅猛增长是推动2002年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去年汽车制造商制造并销售了325万辆,比2001年增长了37%。此外,去年载客汽车的销售首次突破了100万大关,猛增56%,达到了112.6万辆。
2001年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已经将汽车的进口关税从70-90%降低到44-51%,到2005年将进一步降低到25%。随着汽车价格的下降以及中国人较低的汽车拥有量,中国的汽车市场将会进一步繁荣。
随着轿车进入家庭,主要城市及近郊的交通拥挤状况会进一步加剧,从而使汽车废气排放问题更加严重。中国有2000万辆汽车和1亿辆摩托车,而其中大多数都在城市。在城市环境污染物中,汽车所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到了45至60%,而一氧化碳则占到了85%。因此,中国城市居民所吸入的劣质空气主要是由汽车所排放的废气造成的。
除非政府愿意牺牲这方面的经济支柱产业,限制上路汽车数量。因此,要控制汽车废气排放问题,利用电子技术来减少汽车的废气排放是解决方案之一。
排放标准
2001年底,中国政府宣布对中国三大汽车制造商降低30%的汽车消费税,前提是他们所制造的汽车得满足欧II标准。六个月后,在第三届中国亚洲清洁燃料国际会议上,政府的另一项声明进一步表明了控制汽车排放的决心。声明称,北京将从2003年1月开始对在北京销售的机动车辆实行欧II标准,并计划于2005年实施欧III标准。
要控制废气排放所面临的挑战并不仅仅是要设计一个具有清洁燃烧能力的完美发动机,还要利用合适的半导体电子器件对发动机的燃烧过程进行合理的控制。英飞凌为今天的发动机管理平台提供了所需要的单片机、传感器和功率半导体器件。
用于动力总成系统的半导体器件
为控制废气排放量,可利用半导体传感器来精确测量吸入空气的成份。利用单片机快速计算出所使用的燃料数量,然后再起动燃料喷射器。由于有正确的空气-燃料比,因此可以达到近乎完美的燃烧状态,从而使废气的排放达到最少。
汽车动力总成应用中需要多个传感器来将"真实"环境与电子部分连接起来。基于半导体的传感器专用于测量速度、位置、温度和压力。对于动力总成应用来说,最大的变化趋势是利用集成了传感器单元和信号处理部分的有源传感器来代替过去的被动式传感器。由于需要更精确地测量发动机的状态,因此这一趋势发展很快。
在通过传感器测量到发动机的状态以后,单片机就可以处理这些数据并提供合适的控制信号来控制致动器的动作。单片机是利用逻辑技术制造的,而集成度的提高使得可以将功能强大的处理器与外设集成在一起。目前的趋势是将DSP功能集成进来,从而允许实现更为复杂和精确的信号处理软件算法。这样就可用软件实现以前采用硬件实现的功能。
一旦单片机"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单片机就发送合适的信号到致动器。通常,致动器需要高电压或者大电流才能动作。因此,需要利用功率半导体器件来驱动致动器,如燃料喷射器或火花塞。过去几年里,功率半导体技术的发展主要集中于优化现有系统的成本和部分集成。这产生了能够集成功率输出级(DMOS或双极)、模拟电路和数字逻辑的混合集成技术(BCD)。高集成度功率器件的优势是可以支持诊断,从而可使系统具有更好的可靠性(动力总成是汽车中的关键应用)。同时,这还可使最终产品所需要的外部器件数量大大降低。
系统解决方案
目前的动力总成电子控制单元(ECU)中,电子器件部分主要是半导体器件。
半导体传感器
传感器位于动力总成系统的前端。传感器用来测量物理参数,如水温、空气压力以及发动机曲轴的转动速度。这些数据非常关键,它们为闭环控制系统提供了关键信息。除了温度传感、压力传感和霍尔传感器以外,微机械技术还带来了崭新的加速和偏向角速度传感器,同时还允许利用标准晶圆制造工艺集成信号处理电路和数字化电路。
1.温度传感器
根据扩展电阻原理,线性和稳定的半导体传感器可低成本地替代镍或铂金属膜传感器,同时还可提供比PTC热电阻技术上更优越的器件。
2.位置和速度传感器
动态差分霍尔IC可以测量曲轴或凸轮轴速度、传动速度和车轮速度。通过使用位于单个芯片上的两个霍尔单元,一个差分放大器和处理电路,可以测量到磁场差。这意味着可以将温度漂移、制造容差和外部电磁环境等破坏性环境影响降到最小。同样的信号水平,与单片机的接口要比采用旧式的有感线圈简单得多、便宜得多。
英飞凌新开发的TLE4925C特别适合曲轴应用。其集成电路(基于霍尔效应)提供了频率与转速成正比的数字信号输出。额外的自校正模块提供最优的精度。利用新的模块型封装所集成的滤波器电容器可以减少干扰。
3.进气管绝对压力/大气绝对压力传感器
在新一代传感器中,复杂的处理电路完全集成在传感器芯片上。随着表面微机械技术得以在标准BiCMOS工艺进行微机械加工,利用其技术制造的传感器称为MEMS(微电子机械系统)。利用微机械技术,可以制作出厚度仅有400 m的多晶硅薄膜。这些薄膜构成在芯片上的多个电容器和两个参考电容器。信号则源于压感区域和参考区域的差别。
由于需要利用模拟的绝对压力传感器来测量进气管绝对压力和大气绝对压力,因此标准BiCMOS技术就特别重要。这是因为需要复杂的电路来提供模拟输出信号,进行线性化和偏差补偿。一个MAP传感器测量进气管中空气的绝对压力,并为发动机管理系统提供一个重要的参数(空气体积)。另一方面,一个BAP传感器则测量环境空气压力(是汽车高度的函数),这也是发动机管理系统所需要的同样重要的一个参数(空气密度)。有了这两个参数,就可算出空气的质量,并利用算出的空气质量来决定喷入多少燃料以实现最佳的燃烧。英飞凌的BAP传感器KP120适用于柴油和汽油发动机的管理。
单片机
单片机是动力总成系统的大脑。实时运行的高度复杂的算法用来在各种情况下管理发动机及传送动作。由于系统位于发动机罩下的恶劣环境中,因此除了合适的CPU以外,单片机的整个系统架构对于系统性能来说非常重要。目前在动力总成应用中使用的CPU架构有8位、16位和32位。
8位架构主要用于非常低端的汽车产品,但在摩托车ECU中的应用前景看起来很好。英飞凌提供低成本的增强8位C500核心,以及适合在成本敏感的摩托车市场中应用的高性能外设。由于相应的软件和工具集与业界标准的80C51单片机完全兼容,因此可加快软件开发周期。
32位单片机的市场份额正越来越大。但是,大批量生产的16位产品仍然在目前的汽车中有很大的市场。英飞凌的16位C167系列旨在满足实时嵌入式控制应用的高性能要求。该系列单片机的架构针对大指令吞吐量和对外部刺激(中断)的快速响应而优化。集成的智能外设子系统可将所需要的CPU干预降低到最低的程度。这还减少了对通过外部总线接口进行通信的需要。C167系列的成功源于其CPU,以及对于动力总成应用的要求来说非常理想的外设组合。
称为C166v2内核的新一代C166内核采用了单时钟周期执行技术,因此性能提升了一倍。内置的高级乘法和累加指令(MAC)执行单元极大地提高了DSP性能。
目前功能最强大的单片机采用了32位CPU。此类CPU中的一些源于单片机架构。而象英飞凌TriCore这样的CPU则是针对实时环境中的嵌入式控制应用而设计的,因此非常适用于象动力总成这样的应用。
功率半导体器件
在动力总成应用中,需要开关驱动喷射器、氧气传感器加热器、放气阀、冷却风扇以及一些继电器等负载。在单片IC中集成多个开关可以缩小电路板尺寸,从而降低成本。目前可提供2至18通道的多通道开关器件。根据特定的应用,可驱动从50mA直到30A的电流。负载可以是欧姆负载、容性负载或感性负载。
越来越多的数字逻辑可以在功率输出级一起实现。随着BCD技术的发展,可以在器件中集成许多此前必须由专用ASIC或单片机完成的新功能。
除了这一控制功能外,目前的开关器件还集成了保护和检测功能,如短路、过载、超温、过压、负载开路、静电放电(ESD)和反向电流保护等。此外,还可通过实现在过载时断路以及限流模式等故障保护模式来进一步提高系统可靠性。多通道开关器件通常可利用标准通信接口(SPI)进行控制。诊断信息通过SPI传输回单片机。英飞凌公司还提供了一种高速点到点通信接口,可为未来时间关键的应用(如PWM电流调整)提供更大的数据带宽,并降低微控制器和功率开关器件(如超过 8通道的器件)的I/O端口数量。

3、车辆管理制度内容是什么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

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拓展资料:

应急管理:

1.是指对突然发生的公共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需要采取措施而制定应急方案的管理人员。

2.该系统用以提高对突发交通事件的报警和反应能力,改善应急反应的资源配置。该系统有两个子系统:
紧急告警与人员安全系统;
应急车辆管理系统。

3.城市应急管理系统是新一代的电子政务系统
从京广桥事件,我们已经可以发现原有的电子政务系统存在很大的缺陷。过去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诉求表现在提高政府办公效率和政务公开方面,而忽视了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4.现在国家和各个职能部门都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但是如果没有一个技术平台来支撑,当突发应急事件发生时预案很难发挥应有的效用----松花江污染事件就是一个例证。

5.建立与预案相适应的管理系统,可以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的处置方案可以按照预案的规定启动,保证预案的实施。同时由于预案也是在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因此建立应急管理系统有利于预案的不断完善。


6.现代政府的两大基本职能就是公共安全和服务,而应急管理系统恰恰同时涵盖了这两方面,可以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对公共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在平时又可以沟通各部门的信息为市民提供服务和便利。

4、如何制定企业车辆运行费用的管控方案

一、 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公司公车、 配置给高层的车辆、 中层自购车辆等,享受车辆补贴的(除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必须是享受人的自用车辆。
二、本办法所称高层员工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 工、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以上人员,中层员工指部门正、 副职负责人。
三、高层实行实报实销管理方式,费用凭有效票据(保 养费、修理费、停车费、处罚费、过桥过隧费、年检费、高 速费、汽油费等费用票据)据实报效。
四、中层实行自行购车、定额补贴、超额自负的管理方 式,补贴费用为每车每月 200 元。享受补贴后,使用自购车 辆出公差的,任何费用不予以报销。
五、没有享受车辆补贴的中层可以申请使用公车出差, 但必须有 3 人及以上人员共同出差, 或特殊情况时方可申请。 无法满足条件时出差需乘坐汽车或火车等交通工具。
六、出公差用车需提前预约,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 , 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七、高层用车车辆维修与保养均在相应指定维修中心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等,需填写审批单,经总 经理批准后办理。
八、高层用车结合实际,车辆用油由财务部核定后,采 用实名加油卡形式(即要求购买加油卡时注明车号)定额使 用。
九、事故处理和责任 1.公司高层车辆或经审批后正常出公差的公车车辆如 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责任性质和损失大小给予责任人相 应处罚。无需负责的免于处罚和承担损失;负次要责任的每 次处罚 200 元,并承担事故损失的 3%;负同等责任的每次处 罚 500 元,并承担事故损失的 6%;负主要责任的每次处罚 800 元, 并承担事故损失的 10%; 负全部责任的每次处罚 1000 元并承担事故损失的 15%。每次损失是指事故处理全部费用 扣除保险公司赔付部分之外的损失。 2.公司中层使用自购车辆出公差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所 有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十、违章处理 1.公司高层车辆违章处罚费用由责任人与公司各承担 50%,违章由责任人负责处理。 2.公司中层自购车辆违章处罚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公司概不负责。

5、起重行车管控措施有哪些?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 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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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汽车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是什么

保修技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工作前应检查工具和举升起重设备是否完好,禁止使用有毛病的适用的工具和机具。如发现机具有毛病,应立即报告班组长。
二、顶垫车辆必须牢固可靠。使用电动举升器顶车时,前后应同卡,高低一致,并注意举升器的最高行程。切勿超过。
放下车辆前应与周围的人预先招呼,确认无人在车底下工作和无什么障碍物时,方能启动举升器把车辆放下并注意举升器最低行程,不要全靠限位的行程开关来停止举升器。
三、不需要整车举升的必须用三角垫木垫稳不离地的车轮,严禁在没有垫稳车轮的情况下,在车下进行保修作业。
四、不准在吊起的物件下面进行工作,必须在专用座架上地行总成或部件的拆装。
五、清洗零件应在专设的洗件盆或洗件池内进行。非必要,禁止使用汽油清洗零件。
某些零部件如发电机、起动机、离合器片、刹车摩擦片等需用汽油清洗时,必须使用无添加剂的工业洗涤汽油,并严禁烟火,用后的汽油应集中处理,不得随便乱放、乱倒,以免引起火灾。
六、拆装汽车时应使用专门的拉压机器成套扳手,禁止采用手锤、錾子代替扳手使用。
七、拆下半轴、传动轴等轴类长零件,不可竖在车身旁,应当平放在座架上以防倒下伤人和刮伤车身。
八、禁止用扳手接连使用或加接管子来增加其扭力。应选择使用的或特制扳手。
九、禁止使用无手柄的狂锉刀和手柄不牢的锤子。不能使用手锤直接敲打淬火工作,而必须通过铜棒之类的软金属,以免铁碎伤人。
十、使用砂轮机必须遵守砂轮机的使用规程,并戴上防护眼镜。
十一、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和风动工具,须熟悉其安全操作规程。将电动工具移到工作地点后,才能接电使用。工作完毕后,不准用拉电线的粗暴办法拨插头,而应该先把开关拉下,用手把插头拨下。
十二、使用电动轮胎螺丝拆装机时,应该用冲击次数来控制螺丝的扭力,切勿过松或过紧。对于滑角的套筒应及时更换,拧紧螺丝应对称进行。
十三、使用电动钢板骑马螺丝拆装机时,其扭力的控制全凭经验。边上紧边注意钢板的位置是否对正,一个钢板总成的骑马螺丝应对称逐步拧紧。
十四、使用钻床时,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工件应牢固地夹持在工作台虎钳中。
十五、在帮助焊工接工件时,须戴上防护眼镜和手套。
十六、在车底下工作时,必须使用卧板。
十七、装钢板肖子绝对禁止用手指伸入肖孔对正,应该用对孔工具校对。
十八、禁止将工具零件放在驾驶室顶上或发动机及叶子板上,应放在工具托架上。
十九、禁止正在试验刹车系统或离合器时,人在车底下工作。
二十、禁止在保修车辆上随意摆弄变速杆,起动马达开关等操纵件。
二十一、进行发动要保修作业和传动系保修作业前必须把电源总开关打下(未装电源总开关的应拆下电源线并包扎好)。
二十二、修理油箱需要放油时,周围应严禁烟火、停止风、电焊作业。抽油机应是密封式,盛油桶应加盖密封放在安全的地方。
二十三、车间所用一切油料及易燃物品应放在安全地方,禁止油污落地,禁止油污沾在轮胎上。
二十四、对下列有关安全部件必须由主修技工复检,检验人员负责必检:
(1)前桥方向系——工字梁、转向节主肖、方向盘自由转动量、转向节、球头肖、横直接杆、三臂(转向节臂榜臂、重臂);
(2)制动系——决泵、分泵、制动鼓、制动摩擦片、制动软管。
(3)后桥——轮 、后桥
(4)发动机——活塞、活塞环、研磨气门,检修连杆及大、小轴承。
二十五、凡有弹垫圈、开口肖、保险垫片等报废防松装置的,复装时务必如数装上,不准凑合使用。
二十六、无驾驶执照者严禁开动汽车。需要起动发动机时应以班组长为主,或由班组长指派比较熟悉汽车性能的主修技工发动。
二十七、双班时,当班人员应将工作中所发现的各种毛病及未修好的部件报告组长或通知接班人员。
二十八、工作后主动整理自己的工作位置,将工具擦净收拾好,清扫场地。
氧焊工安全操作制度
未经专门训练并经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准进行焊接工作。
一、作业前,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戴好工作帽,女工应将长发罩于帽子中。
二、作业前应对乙炔发生器、水封安全器、氧气瓶减压伐、压力表、焊把、割把、胶皮软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好。
三、乙炔发生器应放置于安全、人少、有禁火标志牌的地方,距施焊处不得少于5米,周围不准有明火,水封安全器内必须保持一定水位,无水或缺水时禁止使用。
四、氧气瓶要轻装轻卸,防止震动,使用或存放须有固定地方,严禁暴晒或靠近高温工作场所,更不准放置于易沾油污场所。氧气瓶与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严禁放置一起,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五、施焊现场附近不得有电闸和火源,安装压力表时,操作人员头部应转向侧面,不准面对瓶口,冬季瓶口冻结应用热水烫,不准用明火烤。
六、氧气瓶必须立放或地面不小于75度斜靠,不准横卧于地面使用,流动作业时应将氧气瓶置于专用小车。
七、焊、割油箱、油桶及其它易燃容器前,应用苏打水蒸汽等清洗干净,将所有的螺塞拆下和打开气孔,方可焊、割。
八、焊接密封容器或两端不通气的管子等物体,要钻出排气口,防止焊接时容器内气体膨胀发生意外。
九、点燃焊枪时,应先开乙炔开关,后开氧气开关,应先关乙炔开关,后关氧气开关,当焊嘴温度过高时,发出“噼啦”声,应关闭及乙炔开关、氧气开关,将焊枪头放入净水中冷却后再点燃施焊。
十、点燃焊枪时,严禁手持火柴直接点火,应将焊嘴对准被燃物点燃。
十一、氧气胶管和乙炔胶管严禁互换使用。胶管因冻而不通时,应取下放置温室内或用开水烫开,严禁用火烤,乙炔管不通畅时,严禁用氧气吹。
十二、作业完毕,应及时将焊枪卸下,将管、表、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分离,盖好气瓶盖,拨出乙炔发生器筒,将乙炔吊篮取出,胶管盘好挂起。
十三、瓶中氧气不得用净,剩余压力应保持不低于是47KPa——245KPa(1.5 —2.5Kg/cm2),剩余压力降到上述值时停止使用,及时换瓶。
十四、搬运氧气瓶时将铁帽旋紧,将防护胶圈套好。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未经专门训练并经技术考试合格者,不准进行焊接工作。
一、电烛机外壳应可靠接地。电焊机不能放在潮湿的地方,不能雨淋,应放于干燥通风处,以免损坏绝缘。内部线圈是水冷的,在使用时应按规定通水冷却。
二、修理焊机和搬动焊机时,首先要断电,避免触电。
三、经常检查导线的焊接绝缘是否良好。
四、工作时带好绝缘手套及穿好胶鞋,皮肤不能外露。
五、工作时必须用面罩保护面部,使用的滤光玻璃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六、仰焊时,要将衣领、袖口等处严密扣紧。
七、清理焊条,必须戴电焊手套,以防触电。
八、车间及工场固定的焊接工作地点,应有通风装置。并用隔墙与其他工种隔开。
九、在车上焊接时,应先检查周围有无易燃物品,防止引起火警。
十、在车上焊接时,回路电线不准搭在油箱或油箱架上,防止出危险。
十一、工作完毕,必须将电焊机电门关好。
油漆工安全技术制度
一、在存放漆料的地方以及附近场地和场所严禁吸烟。不准带火柴、打火机和其他火种进入上述场所。
二、在施工时必须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防毒口罩等。
三、在施工后,应用温水或肥皂清洗手脸。喷漆后,要进行淋浴,工作服不准离开车间,以防污染。
四、在车上喷漆时,应注意车辆是否稳固。不得随便用桶或箱子代替脚手架。
五、漆料库房和施工场所各种电气设备(如照明、电动机、电气开关)都应采用防爆型式。
六、在施工时,应避免敲击、冲击、磨擦等,以免发生火花、引起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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