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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票是

发布时间:2020-08-02 03:31:44

1、汽车销售发票和增值税发票有什么区别

样式不一样,销售汽车要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货物只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就可以了。
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第一联为发票联,是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为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为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为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为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详细参考http://blog.sina.com.cn/s/blog_6cfcfa650102xse5.html

2、机动车发票哪几联是给客户的?

应该是电脑六联式发票。

机动车销售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

1、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印色为棕色

2、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印色为绿色

3、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印色为紫色

4、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印色为蓝色

5、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印色为红色

6、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印色为黑色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机动车销售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

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2)车辆发票是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机动车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3、汽车销售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区别

区别一、组成颜色不同。汽车销售发票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联为蓝色、第二联为棕色、第三联为绿色、第四联为黑色。

区别二、发票的联次不同。机动车销售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第二联抵扣联,第三联报税联,第四联注册登记联,第五联记账联,第六联存根联。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

区别三、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销售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区别四、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销售发票则可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区别五、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销售发票要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机动车销售发票

网络-增值税专用发票

4、车辆的发票是统一发票还是增值税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属于增值税发 票的一种,经认证后可抵扣进项税额。

5、“买车发票”和“购置税发票”有什么区别?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

1.什么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第一联为发票联,是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为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为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为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为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2.纳税人领用的发票种类及用量是如何确定的?
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
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以上两类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有哪些规定?
答:(一)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须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内打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如购买方需要抵扣增值税税款,该栏必须填写。
(三)填写“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时,“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应换行打印在“购买方名称”的下方。
(四)“完税凭证号码”栏内打印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完税证号码,自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此栏为空。
(五)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新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免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免税”,“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
(六)如发生退货的,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
(七)纳税人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如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的,应先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7、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据此,若企业购买的车辆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机动车销售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机动车销售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7)车辆发票是扩展资料

“增值税税额”指按照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出的税额,供按规定符合进项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税款时使用;“不含税价”指不含增值税的车价,供税务机关计算进项抵扣税额和车辆购置税时使用,保留2位小数;

“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指销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吨位”指货车核定载质量;“限乘人数”指轿车和货车限定的乘座人数。

8、买车过程中发票是什么时候开票

消费者买车,在付了全款后经销商就应及时开具相应的发票。

不过有的4S店却不这样做,消费者在付过全款后,却拖着不开发票,“要发票可以,等明年1月份再给你。”业内人士表示,这对消费者而言,具有很大的风险,因为没有发票车辆就无法办理保险,更不能上牌照。所以建议消费者在付了全款后经销商就应及时开具相应的发票。

(8)车辆发票是扩展资料

机动车销售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机动车销售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参考资料:机动车销售发票---网络

9、车辆运输发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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