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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牌照法

发布时间:2021-01-10 09:13:41

1、公安部对汽车牌照使用规定

一、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行为的法律规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二)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04)8.10的规定:车辆前后分别设置适用的牌照座,前牌照应设于前面的中部或右侧,后牌照座应设于后面的中部或左侧。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7.1的规定:
1.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端的中间或者偏右,后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后端的中间或者偏左,应不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和号牌的识别;
2.号牌安装要保证号牌无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向水平,纵向基本垂直于地面,纵向夹角≤15°;
3.除临时入境车辆号牌和临时行驶车号牌外,其他机动车号牌安装时每面至少要用两个统一的压有发牌机关代号的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固定;
4.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mm;
5.临时入境汽车号牌和临时行驶号牌应放置在前挡风玻璃右侧,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应随车携带。
二、对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行为的处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三)对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适用代码1616,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记6分。

另:可拆卸、可翻转、带卡通图案、印有广告、内侧边缘距数字字符边缘≤5mm

卡通图案车牌架、4S店赠送的印有广告的车牌架,以及车牌架内侧边缘距数字字符边缘≤5mm的车牌架等

带有卡通图案的车牌架,或者间距小于5mm,一般会遮挡号牌数字,影响或躲避监控设备摄录。而使用印有广告的车牌架,则容易分散其他车辆司机的注意力,进而导致事故发生。
(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公通字〔1998〕31号)规定,对于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规定处罚;对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拆解、改装、拼装、典当、倒卖的,视为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明知是赃车而购买,以收购赃物罪定罪处罚。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及机动车入户、过户、验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处罚。“买赃车套牌上路行驶,问题就不仅仅是套牌那么简单了,已经构成共犯,要受到刑律的严惩!”

但一些套牌车的当事人在警方询问“问题车”的来源时,常常狡辩自己也是被人蒙骗的,对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判断起来其实也不麻烦,有四个硬标准:一是在非法的机动车交易场所和销售单位购买的;二是机动车证件手续不全或者明显违反规定的;三是机动车发动机号或者车架号有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四是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机动车的。这四种情形具备其一的,就可以视为应当知道,“对涉嫌购买被盗抢车辆并使用‘套牌’驾驶的当事人,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决不轻易放过!

对套牌车辆除追究当事人使用套牌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其超速、闯红灯、越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如当事人驾驶套牌的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还要处以1000元或15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针对套牌车的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2条第1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对当事人处1500元罚款,并扣留车辆。“在道路交通管理中,一般违法行为也就罚百把块钱,对套牌车处以扣车并罚1500元的处罚,这个力度已经是相当大的了。”套牌车辆被扣留后,当事人如果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去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还不前去接受处理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
(五)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扣12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六)机动车所有人拥有3年(含3年)以上的机动车办理注销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新购的车辆,可以书面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书面申请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当时或其后的6个月内提出;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的,车辆管理所收回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选取;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根据以往规定,机动车报废后,原有车牌号即注销,车主如果买了新车,就必须申请新的牌号。按照公安部下发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车牌终身制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但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应当在3年以上。

2、新交通法关于农用车牌照车辆的使用年限的法规

农用车牌照车辆如果是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如果是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2)车辆牌照法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3、淘宝司法拍卖车辆不包括牌照指的是什么

就是竞买成功付完款,车可以开走,原号牌不给,需要重新选号牌。如果是限牌的城市,你要确定浙江已经有号牌了,不然可能无法上牌,跟新车一样的性质。

4、新交通法中对于汽车牌照是怎样的规定的

2013新交规规定悬挂车牌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公安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安装标准予以安装、悬挂。
(一)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段的中间或者偏右,后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后段的中间或者偏左,应不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和号牌的识别。
(二)号牌安装要保证号牌无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向水平,纵向基本垂直于地面并不得倒置,纵向夹角不大于15度。
(三)除临时入境车辆号牌和临时行驶车号牌外,其他机动车号牌安装时每面。
至少要用2个统一的压有发牌机关代号的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固定。
(四)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要大于5毫米。
所谓车牌架就是放牌照的架子,也可称为牌照框、牌照托、车牌框、车前车后各有一个。车牌架按材质可分为塑料车牌架、不锈钢车牌架、铝合金车牌架、铁质车牌架、锌合金车牌架、钛合金车牌架、镁铝合金车牌架等。不同的材质特点也不同,ABS塑料材质、铝合金、铁的车牌架质最为普通价格相对比较便宜。不锈钢、黑钛金、锌合金、镁铝合金比较好用起来不容易变形,也不容易上锈,当然价格也比较贵。

5、不悬挂车牌怎么处罚

扣汽车,罚款20-200人民币,扣6分驾驶分


扣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扣分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2条第10项第11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十一)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罚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6、关于车辆号牌按规定悬挂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第九十五条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车辆牌照法扩展资料

公安部2013年新交通法规将于1月1日起执行,按照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的规定,可使用牌照架辅助安装号牌,牌照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

此处牌照架应是固定式牌照框,保护号牌且不影响号牌字符识别,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式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牌照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和可翻转号牌。同时,机动车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 字母 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视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7、交通法关于临牌和试验用车牌照有什么区别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试验用车牌照属于临时牌照的一种。临时牌照主要包括:本地临牌、异地临牌、试验车临牌、特种车辆临牌。试验车临牌与其他临牌的区别在于:

1、样式不同,例如本地临牌为天蓝底纹黑字黑框线;异地临牌为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特种车辆临牌为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在临时号牌的右侧印有“超”字字样;而试验车临牌为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同时在临时号牌的右侧印有“试”字字样。

2、用途不同,本地临牌仅限于本市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异地临牌供机动车跨市行驶使用;特种车辆临牌供轴荷和总质量超限的工程专项作业车和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大型不可解物品的特型机动车使用;而试验车临牌仅限于试验用机动车使用。

(7)车辆牌照法扩展资料:

临时牌照申领条件: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在本地购车要驶往外地时,需到本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往外地;反之相同。

5、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根据《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二节第五十四条规定,办理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1、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属于未销售的机动车或者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的特型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3、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4、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按规定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8、车辆车牌放大号有什么规定?知道的请说一下,急用!!!

大、中型货车及其挂车(包括小型货车、小货车、中型客车、公交车、10余辆小客车)应当喷涂扩大的车牌号,但规定不得喷涂扩大的车牌或扩大的车牌。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对重型、中型卡车及其挂车(包括小型卡车、小货车、中型公共汽车、公交车、10座以上的货车)喷涂在车厢后部有较大的木板,文字应加以校正并保持清晰。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号牌》(GA36-2007)的规定,喷涂于大中型卡车及其挂车的车身后部或后车厢的扩大板尺寸应为车牌号码的2.5倍。T应清晰完整。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悬挂机动车牌照,并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牌照,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封堵或污损,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8)车辆牌照法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大型载货客汽车车厢后部应当按规定喷涂放大的本车牌号,字样应当保持端正、清晰、完整。”放大号与车牌号不一致的、处以200元罚款。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网络

9、新交通法对车牌框架是怎么规定的?

2013新交规牌照架规定,车牌如果没有按规定悬挂使用,驾驶员也将面临罚款以及扣分的处罚。老式的框架车牌各地规定不一样,也没说全国都统一换。

新交规车牌架规定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对发现安装可拆卸或者可翻转号牌架的,当场予以拆除,未按照新交通法规2013全文规定要求安装号牌前,不允许上路行驶;

在办理定期检验或者更换号牌业务时,要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固封装置的机动车换发新固封装置。

按照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标准《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804—2008)的规定:

1、号牌固封装置主要由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固封扣盖组成。固封扣盖上印有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和代表发牌机关代号的字母,与号牌上登记编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和代表发牌机关代号一致。

2、机动车号牌必须按照规定悬挂,在指定位置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安装,不使用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或者使用其他装置安装的属违法行为。

3、每幅机动车号牌应当配置8个新式的号牌固封装置,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前后2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

(9)车辆牌照法扩展资料

车牌架不规范的处罚:

安装机动车号牌既可以直接安装到车身上,也可以通过规范的车牌架安装号牌,前提是这种车牌架不可以随意拆卸,并要使用带有“粤A”字样的固封装置将螺丝帽封死,以防止随时可以拆卸。

号牌架不得使用外置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照架。同时,机动车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毫米。交管网暂未接到对4S店配发的号牌架进行处罚的公示通知。

新交规规定

新交规规定,牌照架上带有卡通图案是不允许的;同时,现在很多新车上的牌照架多半是4S店免费赠送的或自己购买用于“防盗”带锁的可拆卸车牌架,牌照架上下均标有4S店的销售广告、电话及品牌标识,根据新交规规定,这种牌照架也不可采用。

由于公安部对新规的具体操作实施细则尚未下达,对原来车辆仅安装两个固封、车牌字符跟牌照架内侧边缘距离小于5毫米这类问题,各地尚未进行处罚,暂以教育为主。

但如果是原来公安部明令禁止使用私自购买带锁可拆卸车牌或遥控自动遮盖或翻牌车牌架的,交警一旦查获,将予以没收,并按新规记12分;车牌架上随意粘贴卡通图案的要责令车主当场清除,暂给予教育警示。


与车辆牌照法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