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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移登记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1-01-12 09:09:28

1、机动车户籍转移 怎么办理+机动车户籍转移 怎么办理?

 一、办事条件:

(一)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在本市范围内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应办理车辆转移登记。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1、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2、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3、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4、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5、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7、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8、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9、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10、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11、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1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1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4、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文后的有关说明):

(一)《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交验机动车。

(五)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七)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在《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八)属于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管理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九)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十)《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领取]。

(十一)提供一张符合要求的车辆照片。

(十二)下列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的材料:

1、需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本市购置税税单的情况:

(1)本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台湾居民的"Z"字号牌车辆和外国人的外籍号牌车辆及领馆号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的。

(2)公务车自初次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办理转移登记的。

(3)留学回国人员和特批的自备车、摩托车,自初次登记之日起未满五年办理转移登记的。

(4)单位车辆自初次登记之日起未满二年办理转移登记给个人的。

2、部队改挂车辆办理转移登记,由档案管理科经办人审核相关资料无误后,计算机操作人员在计算机中消除“不准过户”信息,并分别在《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上方签注意见并盖章。再到机动车管理科检验岗确认车辆、旧车交易市场交易,凭相关资料到机动车管理科在用车受理窗口办理转移登记,经电脑选号后核发新号牌,相关资料存档。

3、经批准改装的车辆且行驶证上相关数据齐全的允许办理转移登记,但现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交申请转移(管辖区域外)时恢复原参数的书面承诺。

4、特种车、施工车、环卫车、邮电车办理转移登记需经综合科审批;教练车办理转移登记时需驾驶员管理科审批。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认定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转移成交手续,由市场指定人员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转移登记。

(二)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同时,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三)以下情况办理转移登记,无须进交易市场,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凭第二条所列材料将车辆开至浦东验车场,到1号楼旧车办理28 - 32号窗口受理:

1、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

2、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

3、继承、赠予、中奖、协议抵偿债务和拍卖的机动车。

4、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

5、国家机关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

6、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

2、车辆过户在哪里办理

车辆过户也就是车辆转移登记,应该到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即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3、求知道:车辆登记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1、《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4、转移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原件;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转移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查验车辆);
6、机动车车辆照片一张和车架号拓印一份;
7、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8、如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凭证。具体到广骏机动车服务 站办理

4、机动车转移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
办理对象:办理转移登记的

办理条件:
(1)登记审核岗审查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来历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2)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3)确认机动车。
(4)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有无被凿改嫌疑。
(5)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还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6)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符合规定的,受理转移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7)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牌证管理岗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回原行驶证并销毁,重新核发行驶证,交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原号牌、行驶证并销毁;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核发号牌;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
(8)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牌证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整理资料,密封机动车档案,并在密封袋上注明“请妥善保管并于90日内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入,不得拆封”;收回号牌并销毁;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办理程序:申请人提出申请、登记审核岗、外检岗、登记审核岗、牌证岗、收费岗、制证岗、牌证岗、档案岗。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需1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单位车辆在表格上加盖公章,个人签字);
(3)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机动车交易凭证;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外观检验表;
(7)机动车车架号的拓印膜2份、发动机拓印膜1份;
(8)机动车牌照;
(9)机动车标准照片两张。

申请书格式:有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根据新计价费[2005]450号规定,汽车过户45元、摩托车过户35元,转出35元。

5、汽车转籍需要哪些手续怎么办理

先在原籍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转籍(转出)手续,领取车辆档案袋,回本籍办理机动车转籍(转入)手续。

6、机动车转移登记是什么意思?

机动车转移登记指的是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办理登记需要的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7、属于使(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领)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8、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6)车辆转移登记怎么办理扩展资料:

办理登记的详细流程: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7、已注册的机动车,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到底是什么意思!

机动车变更登记是指机动车登记事项如所有人姓名、住址、车身颜色发生改变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相应登记事项。

机动车转移登记是指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因此,该题中,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7)车辆转移登记怎么办理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8、车辆办了转移登记原来保险怎样处理?

车辆过户时原保险也可以申请办理批改。

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被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予他人、变更用途等,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车辆在车管所完成过户后,新车主应带着过户证明、行驶证复印件、保单正本以及本人身份证和原保险人的身份证,到原保险公司填写一张过户申请单,就可完成批改过户手续了。

车辆过户所需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5、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7、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8、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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