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判定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如果该电动三轮最大速度大于50km/h,则依法属于机动车,否则属于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4项“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下简称“电摩标准”)于2009年6月25日发布,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这项标准将40公斤以上400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由电驱动的两轮或三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且划入机动车范畴。
2012年版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重新定义了摩托车。将部分长着摩托车样子、速度并不慢的代步“电动自行车”纳入了轻便摩托车的管理范畴。
如排量大于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综合大于4kW的摩托车,均称为普通摩托车。
(1)三轮车辆扩展资料:
新国标“20/40”标准把多数电动车划为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一批超过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升级”为摩托车,从慢行道骑上了机动车快行道。
早在1999年,国内曾出台《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据说,新国标是“承”这一文件而来。然而如今市场中几乎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已超出该“20/40”标准。
新国标继承老标准,却被指不符合如今的现实情况。此次研究制定电摩新国标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动车市场,保障电动车使用者和行人的人身安全。
电摩新国标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整车重量大于40kg、时速超过20km的电动两轮摩托车将划归到轻便摩托车中,而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规定,这类电动车可被纳入到机动车管理范围中。
相应的,一旦轻便摩托车划归到机动车队伍,依据国家相关法规,驾驶人必须通过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几道关才可以合法上路。
2、三轮电瓶车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三轮电瓶车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判断,比如北京市的电动三轮属性是机动车。
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原、被告对事故发生经过以及主次责任的划分均没有异议,但在审理中,原、被告双方就原告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存在争议。经审理后,澄城县法院认定原告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车重不得超过40公斤,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电动自行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应以上述标准来区分。
本案中,原告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因有三个轮子,空车质量更是近200公斤,最高时速超过40公里每小时,虽冠以“电动”名称,但明显不属于电动自行车范畴,澄城县法院审理后认定该车为机动车,依法作出判决。
(2)三轮车辆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
1、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2、 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3、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4、特种车: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
5、有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
6、无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
7、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8、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等。
参考资料: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3、什么是三轮车?
“三轮”是三轮车的俗称,是安装三个车轮的人力车、机动车,装置车厢或平板,用来载人或装货。图中为三轮车。
4、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电动三轮车不属于机动车。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条电动汽车是作为机动车的一种应当购买交强险后及时挂牌。驾驶电动轿车应办理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
目前路面行驶的“电动汽车”(电动三轮、四轮车(需取得D证)),由于成本和技术的原因,大多使用铅酸蓄电池,无法达到国家强制安全标准,因此无法上牌。
(4)三轮车辆扩展资料: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法条:
第六条重型汽车和挂车应装备防抱制动装置的要求,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应装备液压传能装置部件失效报警装置的要求及安装具有防抱制动装置的汽车应具有防抱制动装置失效报警功能。
检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行车制动性能的规定;乘用车和总质量不大于 3500kg 的货车的后轴制动力及三轮汽车的整车制动力等要求,并针对用平板检验台检验乘用车行车制动提出了特殊要求。
第八条提高了部分机动车远光光束的发光强度要求;在"8.4.7 光束照射位置要求"中调整了前照灯近光光束和远光光束的高度照射位置和水平照射位置要求。在其它电气设备和仪表中增加了部分汽车应安装行驶记录装置的要求。
5、三轮汽车指的是哪种车辆?
三轮汽车是载货汽车的一种,载货部位为栏板结构,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版以小型柴权油机为动力,主要用于载货,上拖拉机牌照。见下图:
驾照规格:
准驾的其他车型:只能开C4,无其他准驾车型。
考试车辆的要求:至少有四个速度挡位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或者普通侧三轮摩托车。
请采纳!
6、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吗?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根据道路安全法,不符合国家非机动车标准的,属于机动车。而电动三轮在国家标准中属于轻便摩托车范畴,不符合电动车、残疾车的国家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4项“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6 轻便摩托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 50km/h ,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 50mL 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6)三轮车辆扩展资料:
属于机动车的摩托车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但不包括:
a)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400kg的不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b)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600kg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c) 最大设计车速、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
d) 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 20km/h,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
普通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 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大于 4kW的摩托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
参考资料: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7、三轮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你好!电动三轮车或者三轮摩托车是属于机动车,三轮自行车就属于非机动车。请查验你的三轮车是属于哪种类型的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 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 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 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 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 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 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一、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在本市行政辖区内;
(二)申请机动车登记的证明、凭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齐全有效,没有被涂改或者与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的证明、凭证不符的情况;
(三)机动车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进口;
(四)申请登记小、微载客机动车须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五)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六)交验机动车。
二、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2)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机动车所有人有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报废机动车的;
(6)申请京A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交同车辆类型的京A号牌摩托车注销或者转出本市的证明的;
(7)申请京B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属于本市城六区的;
(8)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9)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提交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不属于免检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查验机动车的地点查验机动车。
(二)查验机动车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提交办理注册登记的申请资料到办理注册登记的地点申请注册登记。
8、三轮汽车和三轮摩托车的国家规定是什么?
三轮汽车和三轮摩托车的规定如下:
1、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查电动(含燃油)三轮车违法销售源头,防止未经国家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含燃油)三轮车流向路面。查获2019年8月后购买的电动(含燃油)三轮车,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情况,并协助查处。
3、、强化路面管控,对电动(含燃油)三轮车交通违法的加大查处力度,同时,通过发送电动(含燃油)三轮车交通安全提示短信、进村居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通知到固定教育点提供教育服务等方式,对电动(含燃油)三轮车管理人或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4、对驾驶无牌或者无备案号牌上路的电动(含燃油)三轮车一律依法扣留车辆。属无证驾驶的,首次查获,扣留车辆并处罚款500元后放行,第二次查获一律依法拘留。
5、属准驾车型不符的,首次查获,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使用警务通作出警告后放行,第二次查获扣留车辆,并处罚款500元,记12分。
6、发现车辆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依法处罚。
7、发现有被盗抢嫌疑的,依照法定程序,扣留车辆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8、 扣留的车辆,未备案的不再办理备案登记。
对已上牌或者已备案且有闯红灯、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驾乘2人及以上)的电动(含燃油)三轮车,一律开具学习通知书,驾驶人接受安全教育2天后,返还保管的车。
(8)三轮车辆扩展资料:
2020年三轮汽车和三轮摩托车驾驶规定
1、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
2、整车重量不能超过55KG。
3、电动车电机功率400W。
4、必须带有脚踏功能。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上牌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驾照,牌照登记注册则须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9、有哪些法律法规可以支持把电动三轮车认定为机动车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都可以认定以下四种情形的电动车是机动车:
①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
②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且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的电动三轮车(电动三轮摩托车);
③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或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
④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的电动三轮车(电动轻便三轮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于2009年6月25日发布,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项标准将40公斤以上400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由电驱动的两轮或三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且划入机动车范畴。
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6日晚就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发布说明,称新批准发布的4项“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012修改版:
客车安全性
加严了客车侧倾稳定性要求;规定车长大于9米的客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所有车轮应装子午线轮胎(其中校车、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还应装无内胎子午线轮胎)。校车、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的所有轮胎不允许使用翻新胎。
私人乘用车
乘用车和小于等于7吨的货车,应在靠近风窗立柱的位置设置永久保持、可从车外清晰识读车内车辆识别代号的标识。
摩托车重新定义
将部分长着摩托车样子、速度并不慢的代步“电动自行车”纳入了轻便摩托车的管理范畴。如排量大于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综合大于4kW的摩托车,均称为普通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