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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车辆上户

发布时间:2021-01-17 06:43:38

1、车辆上户是个人好还是上公司好

如果这辆车是你自己花钱买的,我建议你还是上个人户,不要选择上公司的户,但是如果你是公司法人买车,可以选择上公户

2、汽车怎么上户?

1、购买新车:付款拿到汽车经销商给你的三张发票(一、发票联  二、注册联 三、报税联)新车的出厂合格证;

2、如何缴新车的购置附加费:缴购置附加费所需要的材料有(购车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发票的报税联、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购置附加费申请表、领取号牌(附加费可以用银行卡实行刷卡消费)。

缴完费用之后服务人员会反还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 2、缴费发票 3、缴税凭证 4、新车合格证)

3、办理新车的保险:现在有许多客户在买车过后都是由汽车经销商来办理汽车保险的事情,其实保险里面是有虚头的(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对保险介绍人有保险反利的。

也有的是直接把反利让掉给投保人的)所以在办理保险的时候还是希望大家能擦亮眼睛,多比两家保险公司,还要看保险公司的信誉度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办理保险可以和缴购置附加费同步进行。

4、新车上牌:新车上牌所需材料有(购车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格证原件、新车的保险批单生效之日要是当天的、缴纳新车购置附加费的凭证撕下的部分、新车的发票注册联、填写新车注册登记上牌申请表以及新车上牌流程表)

开车上新车检测流水线、并盖检测合格章,带好以上所有材料到车管所窗口投质料,拿到流水号码后等待下一步按新车车牌号码,然后拿到流水单缴费共计500左右含(车船使用费、汽车上牌拍照费、车管所无人看管停车费60元)以上都有电脑打单出来的发票。

其余的说什么灭火器、牌照框三角牌什么的都是虚人的灭火器车管所80到120元、牌照框车管所120到220不等分车管所里面买的和车管所外面小店买的价格不等、三角牌80到100不等。

(2)企业车辆上户扩展资料:

国产车入户所需资料

1.机动车登记表和数据采集表;

2.车主证明(单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

3.车辆检测单;

4.机动车被盗、抢电脑查车回执;

5。公有小型客车需定编证;

6.小车、摩托车需刑侦验车单;

7.临时号牌或者运输单;

8.附加费缴费凭证及收据复印件;

9.车辆彩色照片4张;

10.车辆出厂合格证及购车发票(购车发票需包括如下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号、车型、厂牌型号、产地、合格证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销货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识别号、开户银行帐号,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验证章);

11.公司营业执照、单位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

进口车入户所需资料

凡进口车必须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到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备案,经省车管所批准并录入电脑资料后凭如下资料到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入户手续:

1.机动车登记表和数据采集表;

2.车主证明;

3. 车辆检测单;

4. 机动车被盗、抢电脑查车回执;

5. 小车、摩托车需刑侦验车单;

6. 定编证(单指公有小车);

7. 临时号牌或运输单;

8. 附加费缴费凭证及收据复印件;

9. 车辆彩色照片4张;

10. 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11. 商检单;

12. 进口货物审批证和进口货物报关单;

13. 进口许可证批文;

14. 购车发票(发票内容按国产车入户发票内容,减填合格证号,增填进口证明号、商检单、海关监管通知书号);

15. 公司营业执照、单位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

16. 监管车辆需提供公司成立批文。

罚没车入户所需资料

1.机动车登记表和数据采集表;

2.车主证明;

3.车辆检测单;

4.机动车被盗、抢电脑查车回执及刑侦验车单;

5.定编证(单指公有小车);

6.临时号牌或运输单;

7.附加费缴费凭证及收据复印件;

8. 车辆彩色照片4张;

9. 《罚没证明书》;

10. 地级市以上公安、工商、海关开具的《裁决书》;

11. 全国43家罚没车辆销售单位开具的《罚没发票》;

12.公车还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营运车入户所需资料

1. 机动车登记表和数据采集表;

2. 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 临时号牌或者运输单;

4. 附加费缴费凭证及收据复印件;

5. 车辆彩色照片4张;

6. 车辆检测单;

7. 机动车被盗、抢电脑查车回执;

8. 小车需刑侦验车单;

9. 临时号牌或者运输单;

10. 车辆出厂合格证及购车发票;

11. 营运车辆入户审批表。

3、公司车辆上牌需要办什么手续?

公司办理车辆上牌需要准备:《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等。

公司车辆上户需要手续:

1、办理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代办人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合格证。

4、机动车过户发票。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3)企业车辆上户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4、个人营业执照可以给汽车上户吗

需要咨询当抄地车管部门,其实现在实行居住证,有居住证就可以办理上牌了!

申请人须为当地户籍;

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新车上牌、汽车上牌流程需提交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车辆须提供《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车辆须提供车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原件,包括购车发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如果原件丢失的,其它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印章。

机动车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原件。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还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新车上牌费用

轿车的新车上牌费用:附加费、保险费、上牌费125元、钢印费15元。

货车的新车上牌费用:附加费、保险费、上牌费125元、钢印费15元、反光条1.5元一张。

5、公司买的新车怎么上牌

以厦门市为例,公司买的新车上牌流程及所需资料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查验岗】查验机动车,制作标准照片,录入机动车信息。 

2、【登记审核岗】审查凭证证明,录入登记信息,确定机动车号牌,出具受理凭证。 

3、缴费窗口缴费。

4、领取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1份);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第三联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2)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3)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9、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10、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11、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5)企业车辆上户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五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6、单位的新车上牌需要什么手续

验车上牌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证书;

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提供的这些证明和购车发票凭证完全一致,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 原始购车发票;或法院出具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仲裁裁决书》;

或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公证书》;或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或经拍卖购得的机动车;或通过拍卖的拍卖发票;或执法部门没收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三、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的《货物进口证明书》和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进口机动车还需通过上网核查,国产车要经过盗抢车辆核查,2011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车子还要原厂带的照片和车架拓印号VIN。

四、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 2003年1月1日以后出厂前的国产汽车不提供,车辆参数必须和实际检测结果完全一致,不一致的车辆不得上牌,检测合格后才办理保险和缴纳车购税。 

五、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 车辆检测合格后到税务部门缴纳车购税,把附加税副页原件或税务部门开具的免税证明交车管部门留存。 

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提供该车新办理的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车船税交税凭证。

七、机动车牌照许可证: 有些地方因为牌照限制,购车前还需提前办理牌照许可证或入城证后方可上牌。

八、机动车指标控制情况: 国有企业、政府部门购置车辆还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上牌。

九、《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6)企业车辆上户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于2008年5月27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

根据2012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

该《规定》分总则、登记、其他规定、法律责任、附则5章65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予以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机动车登记规定

7、公司车辆上户限数量吗?

公司车辆上户是没有数量限制的,现在也没有相关政策来限制公司车辆上户的数量。
作为企业规模有大有小,对交通工具的需要也不一样,不对公司车辆上户数量进行限制,符合社会情况,也符合企业自主发展管理的需要。

8、汽车上户是什么意思

汽车上户的意思就是到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挂牌。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交验车辆:

1.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2.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3.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4.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5.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

(8)企业车辆上户扩展资料

营运车入户所需资料

1. 机动车登记表和数据采集表;

2. 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 临时号牌或者运输单;

4. 附加费缴费凭证及收据复印件;

5. 车辆彩色照片4张;

6. 车辆检测单;

7. 机动车被盗、抢电脑查车回执;

8. 小车需刑侦验车单;

9. 临时号牌或者运输单;

10. 车辆出厂合格证及购车发票;

11. 营运车辆入户审批表。

9、车辆上牌可以用营业执照上牌吗?

可以用营业执照上车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9)企业车辆上户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

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全国统一。数据库能够完整、准确记录登记内容,记录办理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登记内容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登记系统应当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实行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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