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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车辆

发布时间:2021-01-17 08:56:12

1、车辆司法鉴定包括哪些?什么是机动车属性鉴定?申请该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车辆司法鉴定包括车辆性能、车辆价值、车辆贬值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当事人回向法院答提出的鉴定内容而定,经过摇号程序确定鉴定机构。
机动车属性鉴定,是属于确定该涉案车辆是否属于机动车范畴的鉴定。因为机动车的界定标准,不仅是外表,更要看从例如速度等方面进行界定。
申请该鉴定,如果你是向法院委托该鉴定,只需提交鉴定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上写明鉴定的内容即可。具体需要什么材料,需通过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后,由鉴定机构确定。

2、司法处置车辆如何过户

司法处置车辆可以通过拍卖过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竞买司法拍卖的车辆是可以过户的,法院将车辆交付竞买人后,车辆所有权就发生转移。

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司法拍卖程序后,竞拍人拍得车辆的,车辆交付竞拍人时所有权发生转移,竞拍人可以持拍卖文书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处理被执行人车辆时,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且对拍卖机构进行监督。

拍卖成交后,法院执行部门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买受人,由买受人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司法厅车辆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明确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

参考资料:网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3、车辆鉴定中心和车辆司法鉴定有什么不同

车辆鉴定中心和车辆司法鉴定虽然同属于对车辆鉴定,但是目的不同,前者是质量或技术性鉴定,主要是为定损。索赔服务的。后者涉及司法性质需要的鉴定主要是痕迹,性能鉴定,主要是为事故责任认定和法律诉讼服务的。

4、请问司法拍卖车辆,可以过户吗。

依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机动车的交易是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司法拍卖同样需要过户。

法院拍卖的车过户流程: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规定》司法拍卖二手机动车的,需要机动车现所有有提供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的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登记。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司法拍卖车辆

你自己都说没看清楚了,这顶帽子法院给你扣上,百口莫辩,等于说“谁让你没看清楚”

找找有没有之前留下的图片,文字描述什么的,如果有历史证据就以事实说话

现在钱款已经付了,协商处理,注意理由是:“拍卖车和实际这辆不一致”

6、司法拍卖汽车无行驶证无车辆登记证怎么办

司法拍卖汽车无行驶证无车辆登记证在司法拍卖后,可以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来办理注册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

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6)司法厅车辆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二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质押备案。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

7、乡镇司法所车辆可以上下班用车吗

乡镇司法所车辆一般是公车,不可以上下班用车。详见《2014公车辆改革方案》。 2014公车辆改革方案显示,此后我国将取消副省部级以下官员公车待遇,国家对厅局级和以下官员以后将发放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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