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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评估系统

发布时间:2021-01-19 04:04:37

1、汽车估价软件那个好用?评估的价格准确么?求解!!

汽车估价软件有不少,评估价格准确性不高,因为二手车没有完全相同的车况,同一车型的车,因为车况不同价格也不一样。

还是给你推荐一个二手车评估平台:网页链接

最准确的做法就是找专业的二手车评估师现场评估。多跑几个地方,把自己的爱车卖个好价格。

2、车辆评估公司收费标准是什么?

保险公司自己的定损员是不需要你付,但有保险公司委托公估公司的,有些你自己垫付再向保险公司报销,有300,500等

3、车辆评估有哪些方法

二手车评估方法分为网上评估和现场评估。 
一、网上评估。网上评估是基本的二手车评估定价方法。一般是通过二手车交易平台中的在线二手车评估系统进行评估。在线二手车评估系统,是目前比较完整、准确的评估方式,不仅完全免费,而且方便快捷。共享二手车评估信息,力求让二手车评估价格更加开放、透明的展现给用户。
二手车网上评估方法中对二手车的评估定价通常要比传统方式准确。是通过真实交易价格的采集与汇总。相比传统意义上的经验评估,二手车网上评估方法得出的是最真实、也是最符合当前二手车价格走势的价格。
二、现场评估。现场评估是在网上评估的基础上,对车辆的具体车况来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定价,这就需要评估人对车型和车辆机能有一定的专业认识。一般评估车辆需要通过看车漆的平整、颜色,车玻璃、车灯以及车辆缝隙等外观情况判断车辆的整体完好程度。同时通过发动机、水箱等内部零件评估车辆是否存在严重的事故。
二手车现场评估方法对评估人员的要求比较高,现在的二手车经销商中,不乏专业的国家认证二手车评估师。像奥迪、奔驰、通用这样的品牌二手车专营店,更是通过上百种的专业检测项目来进行全方位监测。
无论是二手车网上评估还是现场评估,最终的评估价都是根据具体车况而定。只有保护好自己的爱车,才能是自己的爱车更加保值,在二手车交易中,才能得到更大的利益。 

4、车辆评估的费用怎么收取的?

分为三种评估方式

电话评估

在线评估系统

 3. 评估报告的情况按车辆评估的一个点收费

 4.传统现场评估300元

济南二手评估网提供

5、车辆交通事故评估不把车开到评估中心去行吗,需要些什么手续

你说的应该是车损评估,车损评估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一、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的工作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 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 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二、车辆损失的评估准则
(一)车辆损失的评估鉴定
应遵循修复为主,更换为辅的原则进行损失评估,在保证使用寿命、主要性能和外观恢复或接近事故前状况的前提下节约费用。
1.评估中确定更换的零部件和维修工时费,一律按事故发行时广州市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计算。
2.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完全毁坏(指修复价格超过该车现行市场价格50%以上的)按事故发生时广州市市场同类型新车的价格水平及该车的成新率计算损失价格。
3. 事故受损车辆权严格按照先鉴定、后维修的原则。事故车辆经评估后,车主有权在损失鉴定金额范围内自行选择合乎质要求的修理厂进行修复。在修复过程中发现车辆存在当次事故造成的,但鉴结论书中未有载明的隐损部位廛,由修理厂及车主及时写现书面报告(附照片)通知鉴定机构,待鉴定机构作出补充鉴定后方可继续进行修复工作;离开广州地区维修的车辆不作补充鉴定。
4.凡机动车辆转向、制动、行驶、传动系统损坏的,修复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检测,凭检验合格证到交通事枚处理机关办理手续后方准上路行驶。
(二)道路交通事枚造成财物损失的评估鉴定
1.全新的物品,按事故发生时广州市市场同类物品平均价格计算其损失金额。
2.已使用过的物品,按事故发生时广州市场同类物品平均价格及该物品的成新率折合计算其损失金额。
3.可修复使用的物品,按照修理费计计算其损失金额。
(三)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设施、建筑物损坏的评估鉴定
属于能维修使用的,按照其维修费用计算损失金额,属于完全毁坏的,按事故发生时的重置成本计算其损失金额。三、车损物损失价格鉴定及标准
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实行有偿服务,收取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费和重新鉴定费;鉴定费由事故责任方按相应的责任负担。鉴定费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制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规定执行,并在业务场所公开张挂《收费许可证》及《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各车主先行自付各车的鉴定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枚,由机动车方先行交付鉴定费;价格事务所收取鉴定费时,先给交款方开具临时收据,结案时交款方凭临时收据换取正式发票。

6、交通事故车辆必须要评估吗

你说的应该是车损评估,车损评估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一、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的工作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 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 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二、车辆损失的评估准则
(一)车辆损失的评估鉴定
应遵循修复为主,更换为辅的原则进行损失评估,在保证使用寿命、主要性能和外观恢复或接近事故前状况的前提下节约费用。
1.评估中确定更换的零部件和维修工时费,一律按事故发行时广州市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计算。
2.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完全毁坏(指修复价格超过该车现行市场价格50%以上的)按事故发生时广州市市场同类型新车的价格水平及该车的成新率计算损失价格。
3. 事故受损车辆权严格按照先鉴定、后维修的原则。事故车辆经评估后,车主有权在损失鉴定金额范围内自行选择合乎质要求的修理厂进行修复。在修复过程中发现车辆存在当次事故造成的,但鉴结论书中未有载明的隐损部位廛,由修理厂及车主及时写现书面报告(附照片)通知鉴定机构,待鉴定机构作出补充鉴定后方可继续进行修复工作;离开广州地区维修的车辆不作补充鉴定。
4.凡机动车辆转向、制动、行驶、传动系统损坏的,修复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检测,凭检验合格证到交通事枚处理机关办理手续后方准上路行驶。
(二)道路交通事枚造成财物损失的评估鉴定
1.全新的物品,按事故发生时广州市市场同类物品平均价格计算其损失金额。
2.已使用过的物品,按事故发生时广州市场同类物品平均价格及该物品的成新率折合计算其损失金额。
3.可修复使用的物品,按照修理费计计算其损失金额。
(三)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设施、建筑物损坏的评估鉴定
属于能维修使用的,按照其维修费用计算损失金额,属于完全毁坏的,按事故发生时的重置成本计算其损失金额。三、车损物损失价格鉴定及标准
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实行有偿服务,收取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费和重新鉴定费;鉴定费由事故责任方按相应的责任负担。鉴定费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制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规定执行,并在业务场所公开张挂《收费许可证》及《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各车主先行自付各车的鉴定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枚,由机动车方先行交付鉴定费;价格事务所收取鉴定费时,先给交款方开具临时收据,结案时交款方凭临时收据换取正式发票。

7、汽车评估方法

以下详细介绍这四种汽车评估方法:

1,平均年限法:每年折旧额=原值/预计使用年限。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则二手车评估方法是每年应计算1万元的折旧。也就是说在第一年末,汽车的价值是九万元;第二年末,汽车的价值是八万元;以此类推。

2,工作量法:这个二手车评估方法具体是,按照行驶的里程计算折旧,折旧额=原值(已经行驶的里程/预计使用里程)。空说这个二手车评估方法不好理解,举个例子: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行驶里程为10万公里,则每行驶1公里提取1元的折旧。

3,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公式是:折旧的百分比=2/预计使用年限。每年的折旧额=年初时的价值(折旧的百分比),在预计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平均分摊剩余的价值。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折旧的百分比为20%。



(7)车辆评估系统扩展资料:

选择评估方法时应考虑的因素:

1,必须严格与二手车评估的计价标准相适应;

2,要受收集数据和信息资料的制约;

3,要充分考虑二手车鉴定估价工作的销量,选择简单易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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