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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卡车辆被

发布时间:2021-01-20 10:18:29

1、交通闯卡有什么处罚?

处警告或者来二百元以自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2、开车闯卡会被拘留吗?

开车闯卡,要看是什么“卡”,如果是警方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就可以处治安拘留回。
相答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3、高速闯卡被抓交警有权扣我驾驶证么

高速闯卡被抓交警是否有权扣留驾驶证,看是否有以下情形,或者有以版下情形的嫌疑,因为现在权都是依法行政,不能根据某个交警的冲动作出处罚决定,交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否则交警现场就算扣留了驾驶证,经核实没有以下情形也要退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4、请问交通闯卡的处罚 谁知道进来下?

处警告复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制;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5、在交警查车时候闯卡怎么处理

以《治安管理处罚来法》第五源十条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6、公安拦截闯卡车辆技巧,

是闯卡吗

7、车被别人开去闯卡不承认怎么办?

现在的马路上都有监控。那个人把你的车开出去。而且违章闯卡了。还不承认。那么就可以到交通队去。把路上的监控调出来。是谁闯的一目了然。他想赖也赖不掉。望采纳。

8、在交警查车时候闯卡怎么处理?

以《治安管理处罚抄法》第五十条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9、对闯卡车辆拦截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过红绿灯在绿灯状态下过停止线中途赛车停在路中间变红灯不会认定为闯红灯。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闯红灯的认定:“闯红灯”的认定要以通过整个路口为准,一般要以三张照片作为证据,第一张是在车轮越过停车线时,第二张是经过路口时,第三张是通过路口后,当然必须都要在红灯的情况下。满足了这些条件,才会被电子眼记录为闯红灯。所以,压了停车线停下后,并不算“闯红灯”,但交警可以在路口“不按规定停车行车”进行处罚。闯红灯的违法成本一下从“扣3分”涨为“扣6分”,也就是说,司机只要闯了两次红灯,那么驾照上的12分就会都被扣光,必须重新“回炉”学交规。一般情况下都罚200元。

10、无牌轿车闯卡被砸伤是谁的责任?

8月11日,黑龙江哈尔滨到双城高速石家收费站,一辆黑色未挂车牌的轿车闯卡逃费。工作人员在设置路障拦截未果后,一人扔出石头砸向车窗,车内小女孩儿被砸伤。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专家表示,司机闯卡明显违法,但工作人员用石头砸伤女孩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事发当时的视频显示,8月11日近16时,一辆黑色尼桑轿车紧随已经交费的前车闯过了收费站,收费站内工作人员跑出收费亭。前车停下,但黑色尼桑却拐弯继续向前开去。办公楼内工作人员跑出在马路中间设置路障,但未能成功拦截尼桑车,车辆驶出不久后停下,有人出来。

另一段车主家人拍摄的视频显示,黑色轿车左后方玻璃破碎,车内小姑娘的脸上有大量血迹。

昨日,车主杨先生告诉记者,开出收费站十几米后他才意识到闯卡,打算停车时发现车窗被砸坏。对于很多人质疑的牌照问题,杨先生称自己的车牌为临时牌照,当时放置在车窗位置,并非无牌车辆。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杨先生称并未感觉到车辆撞到任何路障桶,也未听到工作人员提示,只是看到有人在挥手。

事发后,杨先生带女童就医,目前孩子仍在医院治疗。

工作人员赵先生介绍,石家收费站办公楼距离收费站约200米。当日,他和同事在办公楼收到车辆闯卡的消息后,4名工作人员跑到马路上拦截车辆,并将原位于道路一侧的路障桶搬至道路中间。车主晃了几下灯,轻点了下刹车但并没有停下的意思。

“我们几个怕被撞都跑到一边儿去了,司机开过来把路障桶给撞一边儿了,又开出去几十米停下车。”随后,司机骂骂咧咧出来,赵先生这才看见车辆左后侧玻璃破碎,车内的一个小女孩儿脸上都是血。

8月14日,石家收费站站长崔先生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轿车的车膜很黑,当时并不清楚车内情况,但确有工作人员向车掷石块,碎玻璃将小女孩划伤。事发后,车主及其亲人下车与收费员发生争执和冲突,他见小女孩儿满脸血迹,觉得情况较为严重,就让车主带其离开就医。

崔站长介绍,男子从其他市来哈尔滨游玩,经查上高速时曾取卡。

昨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双城区兰棱派出所了解到,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小女孩已做完伤情鉴定,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黑龙江省交警总队哈双大队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已接到收费站轿车闯卡的反映,如情况属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对车辆闯卡作出细化规范:拒交、逃交、少交通行费的车辆和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蓄意逃交通行费的车辆,应当补交通行费,并加付5倍的应交票款;强行冲闯高速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对车辆驾驶人处以5000元罚款。

石家收费站发生的事情在网上引起广泛讨论,有人认为车主“活该”,也有人表示收费站工作人员行为太极端。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顾大松认为,闯卡的车主应承担责任,有关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强行闯卡对其他车辆、收费站工作人员以及车内的小孩等都很危险,可以探讨这是否涉及危险驾驶。”

而工作人员扔出石头并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顾大松认为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两件事儿应该分开来看,一码归一码。”

顾大松介绍,闯卡行为各地都有发生,还屡次对工作人员造成伤害,但人工拦截的方式并不科学合理。收费站的经营管理单位有义务通过必要的技术手段和措施来规避风险,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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