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转弯并道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的事故责任认定?
双方都有过失,你是变道是没有避让直行车辆,对方是没有注意行车安全。各自承担50%的责任。
2、两车左转弯时发生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后车超车导致碰撞或刮擦,那是超车的责任。
根据《交通法回》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答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3、拐弯让直行情况下,事故责任认定
照你所述此次事故原因清楚,责任明确。看到你在强调“只要有人不怕牺牲的愿意从“后面”撞上我们”这个后面很重要啊,在后面撞叫追尾。可是你被撞的部位在左后门,并且撞出了个坑,也就是说当时你的车是挡在了电动车的前面,阻碍了电动车的正常行驶。所以你违反了“转弯让直行”的法条。
你还说电动车离你十米你没有避让,以为可以过去。这点属于你判断失误,因为事实证明你没有安全的完成转弯。“转弯让直行”就是说转弯的车辆必须在不妨碍直行车辆通行前提下转弯,在你转完过程中妨碍了直行车辆的通行,就要负全责。
“另外说是3天之内可以申请复议”,超过三天的呢?三天以内提出异议,由交警的升级部门复议。三天以后责任认定书生效,但是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4、直行和拐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由你们双方述说事情经过后,由交警来确定事故各方的责任。
第一、我们没有看到事故现场和交警的勘察报告,特别是现场勘察报告,写好后要由当事人双方签订认可,这样才能做为事故最后评定的依据。所以你怎么来说事故经过,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第二、你的车速度是否超过了这条路上的规定,这你是否违章的依据之一。
第三、《交规》上有明确条款:转弯让直行。开没开转向灯,对方左转弯是大弯,理应停车避让。这都是分析事故和判定责任的依据。
第四、看撞车的位置在双黄线你这侧还是在中线上;同时还要看撞车的部位。如果你撞在对方的车身以后,你就应该负主要责任;如果撞在车头上,双方都有责任,可能对方责任大些;如果是他的车撞到你的车身任何部位,对方应该负全部责任。
依据以上这几条,就基本上能判定是谁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了。
5、左转弯和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如何认定责任
6、直行和拐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什么?
由你们双方述说事copy情经过后,由交警来确定事故各方的责任。
第一、我们没有看到事故现场和交警的勘察报告,特别是现场勘察报告,写好后要由当事人双方签订认可,这样才能做为事故最后评定的依据。所以你怎么来说事故经过,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第二、你的车速度是否超过了这条路上的规定,这你是否违章的依据之一。
第三、《交规》上有明确条款:转弯让直行。开没开转向灯,对方左转弯是大弯,理应停车避让。这都是分析事故和判定责任的依据。
第四、看撞车的位置在双黄线你这侧还是在中线上;同时还要看撞车的部位。如果你撞在对方的车身以后,你就应该负主要责任;如果撞在车头上,双方都有责任,可能对方责任大些;如果是他的车撞到你的车身任何部位,对方应该负全部责任。
依据以上这几条,就基本上能判定是谁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了。
7、如果转弯车辆撞了直行车辆责任划分。
正常情况下,进去主道不得影响主道车辆正常通行,停车位车辆全责。
但直行车辆有导致事故违法行为的,如超速、逆行、不留意路况、前车出主道你不减速让行等行为,结果会有不同:
1、有信号灯的路口,灯头让灯尾
“灯头让灯尾”实际上指的是在十字路口时,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上图中,如果白车越过停止线通过交叉路口过程中,信号灯由绿变红,另一方向信号灯由红变绿,这时后进入交叉路口的红车辆,必须让行白车通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红车全责,白车无责。
这种情况非常常见,但是责任如何认定,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
2、主路出口,辅路让主路先行
红车A转向出主路,直行黑车B应给减速让行,不可认为自己直行而为所欲为,,很多情况下,都有等待标志,所以一旦出事故,在辅路的车要负全责。
3、违规行车
违规行车,走不该走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被判全责没商量。黑色车B闯导流带,虽是直行,但是一旦撞到转向进主路的红色车A时,是要负全责的。
4、有“让”标志
只要记住有“让”标志,你不管什么车都得让,不让就全责。有人说过“标有让字,让也得让,不让也得让,否则警察叔叔不让”。
5、同向同道行驶,转弯前车比直行后车有优先通行权
这种情况也很容易被忽略,很多司机认为如果自己是直行车,前方车辆掉头或转弯,在这时发生交通事故,肯定是前方车辆全责。
实际这真的未必,因为根据道路交通法,同一道路同向行驶的前方车辆左转或掉头的时候,后方是禁止超车的。其实就是让后方车辆配合前方车辆转弯或掉头。而此时直行的黄色车正好是后车,这时候超车发生事故,是要负全责的。
(7)车辆拐弯事故责任认定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网络_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8、左转往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具体责任认定需要看现场情况而定。
交通事故应当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主要依据,交警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需要勘查现场及周边交通状况等为主要认定交通事故的因素,各方的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因果关系,只有综合各因素所作出的责任认定才准确,建议参考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然后根据责任要求赔偿;如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51条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