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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车辆限号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22 20:10:24

1、长春市限行都哪条路。都几点限行。谢谢回答一定采纳。

长春市每天6时至20时,在人民大街(新发路至卫星广场)和自由大路(新民广场至东环城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含出租车、公交车、中型和大型客车)按车牌尾号通行,车牌尾号与日期尾号相同的车辆,如每月1日、11日和21日,车牌尾号为1的机动车禁行,其余依此类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4号管理,含临时号牌、外埠号牌,31日不做限制)。

受到通行限制的机动车,允许横穿人民大街和自由大路继续直行,不必绕行。特种车辆,包括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警车,不须经过批准即可通行;而燃气、水务、供电、供热、通讯等单位的维修抢险车,如必须经由这两条街路,须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办理通行证件后,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1)长春市车辆限号规定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实时监测机制,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引导交通出行;必要时,采取临时性限制通行等措施,疏解道路交通拥堵。

城市快速路车流量达到饱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临近饱和路段的上桥匝道口采取间断放行等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2、长春都有哪些线路尾号限行?

尾号限行方式有大调整

不按星期几 改按日期来

(一)人民大街

1.在人民大街(新发路至卫星广场)道路中心分段设置一条机动车左转弯专用道。

2.欲在人民大街实施向左转弯的机动车须按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指示通行。

3.6时至20时,在人民大街(新发路至卫星广场)行驶的机动车(不含出租车、公交车、中型和大型客车)按车牌尾号每月禁行三天,即车牌尾号与日期尾号相同的车辆,当日规定时段内不得在人民大街南北向行驶。如每月1日、11日和21日,车牌尾号为1的禁行;每月2日、12日和22日,车牌尾号为2的禁行,其余依此类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4号管理,含临时号牌、外埠号牌,31日不做限制)。

(二)自由大路

6时至20时,在自由大路(新民广场至东环城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含出租车、公交车、中型和大型客车)按车牌尾号每月禁行三天,即车牌尾号与日期尾号相同的车辆,当日规定时段内不得在自由大路东西向行驶。具体方式同人民大街。

(三)设置机动车辅助道

亚泰大街(南湖大路至南环城路、北环城路至铁北二路)、自由大路(亚泰大街至临河街、东环城路至洋浦大街)、卫星路(卫星广场至会展大街)、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至长平高速公路口)、凯旋路(铁北一路至柳影路)、青冈路、台北大街、东荣大路、南湖大路(人民大街至洋浦大街)、前进大街(南湖广场至卫星路)、东盛大街(吉林大路至自由大路)、仙台大街、彩宇大街、景阳大路(西环城路至普阳街)、正阳街(西安广场至创业广场)、基隆街(西安广场至新月路)、湖西路(开运街至泰来街)、东风大街(振兴路至兴顺路)、安庆路(东风大街至支农大街)、硅谷大街(电台街至102国道),以上街路的非机动车道左侧开辟为机动车辅助道。摩托车须在机动车辅助道内通行,在下一路口实施向右转弯的机动车须提前进入机动车辅助道内通行。

解读: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卫东表示,要充分利用人民大街中央区域,在道路中心分段设置机动车左转弯专用道,多设置出一条车道,减少排队左转弯车辆,提高道路的容积率,提高道路断面的通行能力。人民大街的临街单位车辆出行时,要以交通信号为准。

王卫东称,人民大街和自由大路是长春市交通流量达到饱和的街路,其中人民大街最为饱和,交通拥堵临界值正常情况下为0.7,而人民大街达到1.9!所以要在交通总量上进行削减,实施机动车按尾号通行的新措施,此措施实施后,预计会削减两条街路10%的交通总量。

4月21日公布的修改稿中,对这两条街路按尾号通行是按照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各有一对尾号不能通行。但经过论证,考虑到人民大街和自由大路还没有拥堵到非常严重的情况,每个月让每辆车只有3天不能行驶就够了。

将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4号管理,是因为按照长春车主的习惯,交警部门在机选号牌中不发放尾号为4的,而在自主选号中很少有人选尾号为4的,这样会造成尾号为4的日子里禁行的车很少,将英文字母按4号管理就能平衡车流量。而31日不做限制,是因为有7个月有31日,尾号为1的车辆比较吃亏,不利于公平。

另外,公交车、出租车及大中型客车,属于有公共交通性质车辆,不受此限制。受到通行限制的机动车,允许横穿人民大街和自由大路继续直行,不必绕行。

尾号受限的机动车如果在禁止通行的街路通行,要被罚款200元,记分卡记3分,交警部门将在两条街路增派警力监控,发现不按尾号行驶的车辆就地处罚;每天查看监控录像,对不按尾号通行的车辆一一筛查,严格处罚。

行动:昨天起,市政公用局已经在清除人民大街的中央双实线,交警部门将尽快施划新的交通标线,为设置机动车左转弯专用道做好准备。

作息时间调整

错时上下班确定要实施

一些学校调上下学时间

市、区机关单位上下班,中小学校上下学,大型商场营业时间的具体调整时间按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和市商务局的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解读:错时上下班的措施无疑成为这次交通调整措施中的最大焦点,针对该措施,各行各业的群众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多数群众比较支持这一举措。经过对市、区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1200名职工抽样问卷调查,表示支持的占七成,所以通告中予以实施。“每一项交通措施的实施,都会给一部分人带来不便,但更多公众的利益和城市整体利益得以实现,大家应该理解支持,作出一定牺牲。”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玉民说。

相比征求意见稿里的细致规定,通告中给予各行业自由决定的权利,由主管部门来决定。据悉,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市、区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上班时间调整延后半小时,为9时,下班时间相应顺延半小时;市教育局已经准许一些学校自行决定错时方案;市商务局准许市商业联合会根据各大型商超单位的情况来确定错时方案。

行动:目前长春市已有部分中小学根据学校周边交通状况,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

东师附小自由大路校区东师附小自由大路校区,约有学生3000多人。学校地处自由大路与同志街两条主要交通干道交会处,每到上下学时,交通拥堵现象比较明显。本学期开始,学校调整了学生上下学时间,将上学时间由原来的8时调至8时10分,原来是16时40分放学,现在则是15时30分起,每隔五分钟一个年级放学。据介绍,如此调整就是为了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期。

长春市树勋小学树勋小学现有40辆班车,1000多名学生上下学乘坐学校班车。目前,学校根据不同班车行车路线,在早晚交通易发生拥堵的线路上,采取A、B两趟班车错时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方式,如途经亚泰大街、东岭北街或是开往汽车厂方向的班车线路,就在放学后15时40分发车,先送走一批学生,之后在16时30分,送第二批学生。

5月15日起实施

单向通行调整

重庆路、红旗街区域单行确定

桂林路、长春站前单行待完善

(一)大经路、大马路区域

6时至20时 1.大经路(解放大路至上海路)南向北;2.大马路北向南;3.四马路东向西;以上路段各设置1条公交逆向专用车道。

(二)重庆路商业区域

1.人民大街以西建和街(崇智北胡同至西安大路)北向南;红光胡同(建和胡同至文化胡同)西向东;重庆胡同(崇智路至西安大路)北向南;西安北胡同(光明路至重庆胡同)东向西。2.人民大街以东北安路南二胡同西向东;重庆胡同(健康胡同至人民大街)东向西;清明街西二胡同(北安路至重庆路)北向南,(民安路至重庆路)南向北;近埠胡同北向南;净月二胡同西向东;交通胡同东向西。

21时至次日9时,解除重庆路机动车单向通行的限制,机动车在公交专用车道内通行;

20时至次日6时,解除北安路(大经路至永安街)机动车单向通行的限制,机动车在公交专用车道内通行。

(三)红旗街商业区域

1.红旗街东一胡同(工农大路至百脑汇南一胡同)北向南;2.虎林街(百脑汇南一胡同至工农大路)南向北;3.百脑汇南一胡同(延安大街西二胡同至虎林街)东向西。

(四)经开区北方市场周边区域

1.金洲街(自由大路至海口路)北向南;

2.海口路(金洲街至临河街)东向西。

(五)伊通河河堤路区域

1.伊通河河堤东路(南湖大路至自由大路)南向北;2.伊通河河堤西路(自由大路至南湖大路)北向南。

(六)其他区域

1.东风南街(奔驰路至兴顺路)东向西;2.一心街(凯旋路至一匡街)南向北;3.秦皇岛路(卫星路至102国道)北向南;4.星期一至星期五,解除青州路(新竹路至西环城路)机动车单向通行的限制。

以上街路机动车按规定方向单向通行。

解读:王卫东表示,单行交通体系已经势在必行,经过论证,通告中保留了4月14日拟订的征求意见稿中全部关于单行体系的调整。今年还将完善建设街和安达街、同志街桂林路商圈、长春站前商圈等区域的单行体系调整。

部分车辆限行调整

部分车主的意见得到采纳

微型面包禁行规定取消

1.6时至20时,三环路区域内(不含三环路)禁止中型、重型和低速货车、牵引车、挂车、轮式自行机械及专项作业车通行。三环路由以下街路构成:

西环城路-越野路-创业大街-安庆路-东风大街-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新城大街-东环城路-小南街-兴业街-北环城路。

2.7时至9时,16时至19时,二环路区域内(含二环路)禁止货车通行。二环路由以下街路构成:青年路-普阳街-春城大街-宽平大路-前进大街-卫星路-仙台大街-东盛大街-远达大街-东荣大路-台北大街-青冈路。

3.伊通河河堤东路、河堤西路(自由大路至南湖大路)禁止货车和大型客车通行;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禁止超车。

燃气、水务、供电、供热、通讯等单位的维修抢险车辆、运送鲜活物品的车辆和其他必须在白天行驶的货车,须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办理通行证件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解读:在征求意见稿里,人民大街在一些时段禁止微型面包车通行,在通告里取消了这项规定。王卫东称,一些车主反对此项规定,他们认为微型面包车属于小排量汽车,占用道路面积较小,对交通拥堵构不成太大的影响,交警支队充分听取了这部分车主意见。

交叉路口限行调整

人民大街和吉林大路

几个路口禁左转暂不实施

亚泰大街净水路口,伊通河河堤东路、河堤西路的自由大路口、南湖大路口,重庆路崇智胡同口,普阳街同心路口,东盛大街双阳路口、兴隆路口、阜丰路口,自由大路苏州北街口、福安街口,以上路口禁止机动车向左转弯;

沿新华路行驶的机动车在光明路口,沿东盛大街行驶的机动车在经纬路口,沿春城大街行驶的机动车在迎春路口,沿南湖大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在人民大街口,沿自由大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在金洲街口,沿深圳街由南向北行驶的机动车在自由大路口禁止向左转弯;

沿五马路行驶的机动车在大经路口,沿经纬路行驶的机动车在东盛大街口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沿北安路北三胡同行驶的机动车在大经路口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

沿大经路、大马路和四马路逆向公交专用车道行驶的公交车全线禁止向左转弯。

其他交叉路口,按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指示通行。

解读:对于征求意见稿中,人民大街及吉林大路的几个路口禁止左转弯的规定,在通告中暂时不予实施。因为很多市民表示,如果在这些路口都禁止左转,会使市民出行不便。

车辆停放调整

重庆路、红旗街、桂林路

利用胡同、小巷增设车位

1.在市区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经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和停车泊位。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和停车泊位。

2.在设置有交通禁停标志或者施划交通禁停标线(道路边缘施划的实线)的道路,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3.货车须进入指定的停车场规范停放。

解读: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交警部门在重庆路、红旗街、桂林路等商业区做停车规划调整,将充分利用胡同、小巷增设临时停车泊位。

行动:长春市政府要求市政公用局和园林局在增设停车泊位的区域内,将马路边石下卧(即下降),便于车辆停到人行道上,将一些能挪动的树木移植,让出停车位置。

3、长春市限行日开车怎么处罚

长春市限行日开车违反限行规定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长春市车辆限号规定扩展资料

《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实时监测机制,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引导交通出行;必要时,采取临时性限制通行等措施,疏解道路交通拥堵。  

第十八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号牌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或者倒置,变形、残缺、褪色及字迹模糊的,应当及时换领;  

(二)不得安装、使用高音、怪音喇叭,大功率音响;  

(三)不得改装、加装外部照明、信号设备、光电器材等干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装置;  

(四)不得非法改装消声器、改变车身颜色、加高或者降低机动车底盘等改变机动车外观、构造和技术数据。

4、长春市货车限行时间

为6时至20时禁止“黄标车”通行。

自2015年12月15日起,将现行的四环路以内6时至20时禁止内“黄标车”通行的规容定,调整为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以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任何个人不得驾驶“黄标车”在调整后的限行范围内通行。

通告所指“黄标车”为经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合格,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发动机汽车或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汽车。违反本通告规定,驾驶“黄标车”在调整后的限行范围内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4)长春市车辆限号规定扩展资料:

货车限行的相关要求规定:

1、持有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

2、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交管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5、谁知道长春市里小货车几点限行?

长春市里的小,货车,应该是七点15到,九点,因为这个点儿一般的都都应该是不忙了,交通各方面都应该疏通完了,客流过去了,猜他才能通行

6、长春机动车限号的路段有哪些?

1、6时至20时,在人民大街(新发路至卫星广场)行驶的机动车(不含出租车、公交车、中型和大型客车)按车牌尾号每月禁行三天,即车牌尾号与日期尾号相同的车辆,当日规定时段内不得在人民大街南北向行驶。如每月1、11和21日,车牌尾号为1的禁行;每月2、12和22日,车牌尾号为2的禁行,其余依此类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4号管理,含临时号牌、外埠号牌,31日不做限制)。

2、6时至20时,在自由大路(新民广场至东环城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含出租车、公交车、中型和大型客车)按车牌尾号每月禁行三天,即车牌尾号与日期尾号相同的车辆,当日规定时段内不得在自由大路东西向行驶。具体方式同人民大街。

3、6时至20时,沿吉林大路(亚泰大街至东环城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含出租车、公交车、中型和大型客车)按车牌尾号每月禁行三天,即车牌尾号与日期尾号相同的车辆,当日规定时段内不得在吉林大路东西向行驶。

4、6时至20时,人民广场机动车(不含出租车、公交车、中型和大型客车)按车牌尾号每月禁行三天,即车牌尾号与日期尾号相同的车辆,当日规定时段内不得在人民广场行驶(含临时号牌、外埠号牌,31日不做限制,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4管理)。

7、长春有外地车限行吗?具体的限行规定是什么?

没有。

主要是尾号限行和单号限行,出租车、公交车、外地车不受尾号限行规定,但必须遵守单行线限行。人民大街不允许微型面包车行驶。

规定:1、限号的路段是人民广场、人民大街、吉林大路、自由大路。例如每月尾号为3的车在3号、13号、23号在以上路段是不允许通行的,违者罚款200元。2、字母相当于0,在10号、20号、30号不允许在上述路段通行。

8、长春2020年7月7日外地车限行吗?

长春2020年7月7日外地车限行。

9、长春市皮卡车限行吗?具体哪些地方?

7时至9时,16时至19时,二环路区域内包括二环路,禁止货车通行。

城市出于保护城市环境、提高通行效率、缓解交通压力等考虑,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采取了在交通拥堵的高峰时段或区域限制货车通行的措施。

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皮卡车定义为多用途货车,因此在一些地方皮卡车进入城区也相应受到了限制。

当地已经解禁了,皮卡进城基本上不会有限制,只要不要超载行驶,我在合肥这边,经常开着域虎7进城拉货的,皮卡车最主要的限制就是城市道路不让通行,有些地区会限制载重吨位,这样的地方皮卡车就可以,对于车辆运营管理比较严格的地方,对于皮卡车的定位都是非常摸凌两可的,由于皮卡车具有载货的功能,所以对于皮卡车是否应该办理营运证,在很多地方都不相同。

(9)长春市车辆限号规定扩展资料:

皮卡的功能优势在于:首先是它兼具了家用车和商用车的双重特性(客货两用),具有显著的单位和家庭工具车特征。

其次是它构造多样化从而满足了更广泛的需求(双门或四门、长货厢或短货厢、两驱或四驱、汽油或柴油发动机)。

相比于轿车它有承载性和通过性的优点,相比于轻卡和微卡它有安全性和驾乘舒适性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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