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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证明牌

发布时间:2021-01-24 00:20:22

1、车辆牌照是否属于国家证件

你好,其实这个问题现在有很大的争议:

一、汽车牌照是否属于国家机关证件
国家机关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并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职务、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有关事实的证明文件。国家机关证件具有三个特征:一是由国家制作和颁发;二是对证明对象具有国家认可的法定的证明效力;三是以一定的物质载体作为证明标志,三个特征缺一不可。汽车牌照是由国家制作并颁发的,用以证明每一辆汽车法定编号的证件,完全符合国家机关证件的三个特征,所以汽车牌照当然属于国家机关证件。
有观点认为:汽车牌照不属于国家机关证件,理由是: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七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及机动车入户、过户、验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在这一规定中使用的是“汽车牌证”一词,牌证中包括汽车的牌照和证件。而到了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三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这一解释中没有使用“牌证”一词,而使用叙明表述的方法,只规定了行驶证和登记证书这两种证件,因而汽车牌照不属于国家机关证件。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理由是:第一,目前国家四部门还没有对1998年的《规定》宣布废除,所以这一《规定》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第二,2007年的《解释》是两高院制定的司法解释,这个《解释》是对《规定》中没有涉及到的一些问题的具体细化和补充;第三,《解释》的主要内容是刑事法律适用的问题,它没有超出《规定》的内容,也没有与《规定》相冲突的地方。所以《解释》不是对《规定》修改或否定,而是对《规定》的补充和释疑,两者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因此,笔者认为,汽车牌照理应属于国家机关证件,盗窃汽车牌照的行为应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

2、机动车牌子放弃证明怎么开

随便写一下就行了

3、车辆落牌照都要什么手续?

一、以广东深圳市为例,车辆上牌办理流程如下:

1、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2、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3、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4、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5、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

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3)车辆证明牌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4、车辆被盗找回需办理车牌证明怎么开在哪开

拿你的行驶证和身份证到你办理上牌的车管所打证明。

5、办理车辆牌照都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车辆牌照都需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等材料。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5)车辆证明牌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

6、车牌丢失证明怎么写?

车牌丢失证明范文一:
证 明
兹有XX乡政府职工XXX于XX年XX月在XXXX村委会旁丢失一辆牌照为XXX的黑色宗申牌二轮摩托车,该车于XXX年X月X日购买,发动机号为XXXX,车架号为XXXXX。
XXXXX派出所
XXXX年XX月XX日
车牌丢失证明范文二:
车辆牌照遗失怎样申请,需要那些手续可以办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 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变。
补发号牌期间应当给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望采纳

7、机动车牌证:车主身份证明指的是什么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和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3.外商在华独资企业或者外商驻华机构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5.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 6.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7.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8.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8、车牌损坏,去车管所换新的需要带什么证件

车牌损坏后,补领牌照需提供的材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2、机动车行驶证。

3、因丢失补领一块号牌的,需收缴并换领另一块未丢失的号牌;因损毁换领机动车号牌的,需同时收缴并换领两块号牌。

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车主先到车管分所填一张补领牌证申请表,公车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将给您一张警务回执单和一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贴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以便民警查验。使用临时牌照不影响年检。

(8)车辆证明牌扩展资料

车牌补领

补领新牌证很方便,直接去车管所申请,而无须去公安局报案。补领的牌照须与您原有的车牌号码一致,“个性化”车牌丢失须换领92式车牌。车主一定要亲自到所在区县的车管分所办理牌照补领手续。办理车牌补领手续的具体流程如下:

1、除了车辆的行驶证和自己的身份证外,已经办理了机动车登记证的一定要带上,公车还要带好组织机构代码。

2、车主先到车管分所填一张补领牌证申请表,公车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将给您一张警务回执单和一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贴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以便民警查验。使用临时牌照不影响年检。如果您的车只丢失了一个牌照,您还要在办理申请补领牌照手续时把旧牌照交回。

3、30个工作日以后,您就可以到车管所领取新牌照。新车牌上的号码与您的原车牌号相同,您的行驶证仍可使用。

牌照处理

如果卖车,原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不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在获得更新指标后6个月内,若满足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条件,车主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保留牌照需要满足的三个条件分别是: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原车牌是由车管所进行管理。

9、自购新车上完牌照应该有的所有证件是什么?

自购新车上完牌照应该有的所有证件是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9)车辆证明牌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十条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十二条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10、汽车上牌子都要那些手续

一辆新车从验证验车、缴费纳税到照相上牌、建档备案等要经过十多道“工序”、八九个“关口”才能顺利上路。多环节、多地点常让购车者苦不堪言,不知从何着手。
其实购车本身并不需要什么手续,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算成交。但给新车上“户口”时,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

机动车未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一)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其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凭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可以申请9座以下小型客车、摩托车的注册登记。)

(二)机关、学校、工厂、公司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领馆或者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四)军人的身份证明,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的证明;

(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台湾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留证件。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一)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

(二)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所有权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仲裁机构裁决所有权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四)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五)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国家机关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七)经拍卖购得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拍卖发票。

注:除上述(一)、(二)项外,还须提供原始发票。

三、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一)进口汽车的进口凭证,是国家限定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二)其它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各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三)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监管地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四)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无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该部门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六、《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2003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国产汽车)

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无效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与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来历凭证、合格证、进口凭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记载的内容与机动车不一致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

(五)、机动车属于走私、无进口证明、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或者套用国产车目录的;

(六)、机动车未获得国家生产许可的;

(七)、机动车为右置方向盘或者将右置方向盘改为左置方向盘的;

(八)、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利用报废车辆的零部件拼组装的;

(九)、机动车检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十)、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步骤一、服务台领取《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填写、盖章或签字,拓印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VIN码)各三份;

步骤二、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将资料(详见手续说明)交工作人员审核(如属控制上牌的车辆,还须提交指标证),如符合规定的,在窗口领取受理凭证。(将一份拓印纸粘贴在受理凭证背面);

机动车指标控制情况

市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市级国有或国有控制企业购置超标准车须经绍兴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人民西路财税大楼三楼)审批;市区摩托车停止上牌,其余在各县级车管所上牌。

步骤三、属免检车辆的,持受理凭证到车管所大楼二楼209室车辆人工检测岗,将车辆交检验员查验。其他车辆持受理凭证到检测站上线检测;

步骤四、交费后到车管大厅牌证窗口电脑选号并领取牌照;

步骤五、领牌后到本所场地上安装牌照,拍摄车辆照片;

步骤六、将照片交至办证大厅窗口;

步骤七、持身份证明与交费凭证到办证大厅领证窗口领取登记证书、行驶证。

提示一:四、按规定交纳税、费;机动车上牌须缴纳的税、费(以车价为二十万元的轿车为例)

提示二:进口机动车还需通过上网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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