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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收缴

发布时间:2021-01-24 05:10:18

1、刑事案件收缴车辆会还回来吗

是不是作案工具呢,有的作案工具没收上缴国库,,有的家属等案件结束去开回家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罚款的收缴法律法律有什么规定?

(一)对一般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罚款处罚
1、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第89条)。
2、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90条)。
(二)对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罚款处罚
1、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91条第1款)。
2、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并处2000元罚款(第91条第2款)。
3、对公路客运车辆超载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载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第92条第1款)。
4、货运机动车超载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载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第92条第2款)。
5、运输单位的车辆超载的,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92条第4款)。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处检验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第94条第2款)。
7、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上述牌证、标志的,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96条)。
8、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并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第97条)。
9、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并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费的2倍罚款(第98条第1款)。
10、对无证驾驶,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或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99条)。
11、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第100条)。
12、在道路两侧及绿化带种植植物或者设置物件,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第106条)。
简易程序进行的罚款,当场收缴,你可以当场索要罚款票据,工作人员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此罚款上缴国库,一般程序进行的罚款,要到指定银行去缴纳。

3、违规驾驶车辆被处罚,交警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对违章的处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专分离制度,因此,违规驾属驶机动车辆被处罚,交警不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只有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希望采纳。

4、收缴机动车驾驶证和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有什么不同啊?

瞒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驾驶证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吊二: 被吊销驾驶证后,两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撤三:被撤销驾驶证后,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醉五:醉驾被处罚后,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逃终身: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后,终生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这是为了方便记忆处罚条例总结的口诀,你理解后记忆起来比较快了。

收缴是暂扣,经过处罚或教育后会返还给你,撤销就是在系统里注销,需要重新申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5、公安局上缴的车辆怎么处理

公安局对上缴copy的各类车辆一般停放在各省市当地车管所;
一般上缴车的使用年限到了就变成报废的车辆了;
1、有一些交通事故车辆,如损毁严重的话也要按报废车辆处理;
2、剩下的还有一些就是经济罪犯,例如诈骗、恶意透支信用卡不还的,当地法院、政府相关部门有权力对这类罪犯的名下财产进行拍卖,一般是拍卖处理。 (望采纳~!)

6、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与吊销驾驶证有什么区别

1、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与只要及时处理违章,交清罚款,符合条件后是可以重新拿回自己的驾驶证的。参加交通管理部门的学习和考试合格后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2、吊销驾驶证是指到期或不适应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而依法注销。注销驾驶证可以立即到驾校交钱,重新考驾驶证。如果是终身禁驾,就没有资格重考驾驶证了。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原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6)车辆被收缴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7、警察利用职务强制收缴公民非法车辆并占为己有,这是什么行为?是否要

“公民的非法车辆”不属于当事人所有,财产的获得必须是合法的。
警察强制收缴扣押是允许的行为,如果有证据证明,警察占为己有,涉嫌犯罪。

《民法通则》
 第七十二条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收缴没收机动车牌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9、公安机关收缴作案车辆的法律条文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吗?

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内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容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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