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牌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车牌注销需要以下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车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3、属被盗抢的机动车,需有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被盗抢机动车的上网信息证明,交管局交通秩序处《机动车失窃报案传递单》。
4、属于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需要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和物资回收部门的证明。
5、报废的机动车属于报废公司的,需提供《报废汽车技术鉴定表》和《物资回收证明》。
6、《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1)车辆注销公告扩展资料:
车牌注销办理流程:
1、车辆行车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交警队申请。注销只有两个可能会给注销,报废车辆和过户车辆。
2、然后是稽查科对接近报废年限的机动车,提前两个月(60天)书面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延期或报废注销),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公安部《注册登记规范》第六十一条规定办理。
2、汽车销户需要哪些手续
汽车销户所需手续:
1、《机动车停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号牌;
5、车主身份证;
6、属于报废的,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7、属于车辆灭失的,还需提供灭失证明材料;
8、属于使(领)馆外籍机动车退运出境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9、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
(2)车辆注销公告扩展资料:
车不在了注销车辆流程:
第一,带着行驶证和汽车,去当地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由他们开出报废手续给你,前提是你这个车一定要是开过去的,而不是拖过去的。而且车上的零件和部件要齐全。然后他们会给你几百块钱,你可以拿着报废单子去车管所销户。
第二,如果因失窃的话,那就先去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一般3-6个月,找不到车的话,会开证明给你,你可以带着证明去车管所注销。
第三,如果是因为经济纠纷,造成车辆不在你手中的话,那只能去法院起诉。等拿到判决书再去车管所销户。
3、车辆强制报废未注销登报公告有法律效果吗?
没有
必须持原车行驶证、登记证去交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缴回车辆号牌。
4、车辆销户怎么办
现在带上行驶证和驾驶证去派出所报警,交警队报失,一段程序时间后交警队将摩托车与你的户口划开就销户了。
首先去交警队办理撤案,然后去车管所重新办理车辆落户。
如果车辆和证件都丢失了,车主本人可以携带行驶证登记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和有车主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到车管所的受理窗口直接办理。由于各地的手续未必一样,建议向当地车管所详细咨询。
第一、带着行驶证和汽车,去当地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由他们开出报废手续给你,前提是你这个车一定要是开过去的,而不是拖过去的。而且车上的零件和部件要齐全。然后他们会给你几百块钱,你可以拿着报废单子去车管所销户。
第二、如果因失窃的话,那就先去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一般3-6个月,找不到车的话,会开证明给你,你可以带着证明去车管所注销。
第三、如果是因为经济纠纷,造成车辆不在你手中的话,那只能去法院起诉。等拿到判决书再去车管所销户。》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拓展资料:
所需材料:
1、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上海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和《上海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
3、在《上海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第一联上粘贴发动机和车架钢印号的拓印;
4、携带报废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不需)、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表(副)》、牌照两块;
5、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时需要注意的是,报废的车辆若遗失行驶证、牌照的,须同时办理补牌证手续;
6、办理登报声明手续;
7、旧车必须送往拆车厂拆旧解体。
8、车主身份证明(单位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证ic卡、私车车主身份证)
5、作废公告出来就代表机动车被注销了吗?
还没有被注销,还需要把行驶证和车牌上交到车管所,车管所出一个注销证明,就代表被注销了。
6、注销驾驶证未收回公告作废 是什么意思
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办理注销业务,驾驶证未上交车管所,车辆管理版所对未收权回的驾驶证公告其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例子如下: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7、如何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辆管理所。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登记注销信息。
(二)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灭失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对因机动车灭失无法交回号牌、行驶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作废。机动车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请注销登记的,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8、车不在了怎样注销车辆
车不在了要注销车辆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以天津市为例,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报废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2、受理窗口领取注销凭证。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号牌;
5、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6、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监销车辆还需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7、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提供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
8、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9、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提供出境证明复印件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10、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1、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提供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2、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8)车辆注销公告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登记审核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注销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回收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情况。
第七十一条 销毁注销的机动车档案时,车辆管理所应当对需要销毁的机动车档案登记造册,并书面报告交警支队,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销毁机动车档案应当在指定的地点,监销人和销毁人应当共同在销毁记录上签字。记载销毁档案情况的登记簿和销毁记录存档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零九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9、车辆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车辆注销手续:
1、《机动车停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号牌;
5、车主身份证;
6、属于报废的,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7、属于车辆灭失的,还需提供灭失证明材料;
8、属于使(领)馆外籍机动车退运出境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9、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
规定:
(一)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二)机动车灭失的;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质量问题退车的三种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三)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四)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登记。
10、小车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以杭州市为例。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3、属于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需要民警监销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4、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的还需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6、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7、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出境证明;
8、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还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
9、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还需提交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10、属于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所需携带的材料同上。车辆所有人在报废地申请结束后,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回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11、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0)车辆注销公告扩展资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车主尽快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交管部门将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交管部门表示,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除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外,还要依法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