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急救车辆管理

急救车辆管理

发布时间:2021-01-29 12:32:56

1、交通事故现场应对处理基本环节

机动车驾驶员在交通事故现场应该按以下五个步骤采取正确处置方法:
一、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不论大小,都要立即停车。声称自己对已涉及事故一无所知不是理由,也没有任何意义。所以要立即在离事故现场尽可能近的地方停车。如果没有人受伤,将车开出车流,但是要记住发生事故时汽车的痊置以备进行事故报告。对任何受伤人员都要进行任何可能的救治,提供必要的急救并呼叫救护车。如果有人受重伤或身故,你还得报告警察或交警,如果不妨碍交通,就不要移动汽车,即使实在要移的话也要标出原来的汽车位置。
肇事后置伤亡人员或国家财产不顾,为了逃脱个人责任而逃跑,即是极不人道和违反社会公德的恶劣行为,也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结果只会受到法律的加重处罚。所以,不论事故大小,机动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必须马上停车。
二、立即抢救伤员和物资:停车后,驾驶员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死亡人员,确属当场死亡而无丝毫抢救希望者,应原地不动,用草席、篷布、塑料布等物覆盖。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进行抢救。如果受伤者伤势较轻,可暂留现场等待交警处理。如果伤势较重,应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靠近市区的还可以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或请医院派车前去抢救。同时要用白灰、石头、绳索等物将伤员倒位描出。如一时无过车辆或救护车,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若无人伤亡,应迅速抢救物资和车辆。
三、实施现场急救:交通事故发生时,轻者造成皮破血流,重者肢残骨折,甚至死亡。交通事故伤员的抢救,主要是院前急救及院内急救两部分。院前急救在我国目前还属薄弱环节。据研究,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有50%左右发生在事故的瞬间,大约有35%发生在伤害后的一二个小时内,大约15%的死亡发生在伤害后的7天之内。因此,及时正确的院前急救,能挽救许多生命,交能防止伤情恶化,减轻疼痛,预防并发症和残症的发生。急救的基本方法是止血、包扎、固定、搬动和心肺复苏。在实施具体急救时,首先应控制和制止大出血和疏通呼吸道,然后是固定脊椎和骨折肢体,最后可进行针对性的包扎和作心肺复苏等工作。
四、保护原始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对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了解事故情况,正确处理事故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现场保护的内容有: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以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
现场保护方法是:寻找现场周围的就便器材,如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标围现场时,应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如果车辆通行确实有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到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五、准确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亲自或委托他人向肇事点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全国统一为"122"。报告内容有: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和姓名、住址、肇事车辆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等。交警到达现场后,一切听从交警指挥并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和分析等。
六、配合交警处理现场:事故发生后,没有必要主动承认自己对事故负有责任,也没有必要主动接受任何责任,你需要做的,是把警察要求的各项事宜做到就行了。
七、记录目击者及相关车辆信息:立即记下所有目击者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否则以后你可能就没有找到目击者的机会了。
记录下面的详细情况身故发生的日期和时间;身故发生的地点;另一车辆驾驶员和车主的姓名和地址;另一车辆的车号和型号;另一车辆的保险公司名称;另一车辆的汽车车辆保险号;受伤人员的姓名和地址;目击者的姓名和地址;现场警察的姓名和所在警局。
八、驶离现场:如果事故不严重,你就不必要留在现场。但是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警察。报警时要带上自己的驾驶执照。
九、身故处理:如在事故中有人身故,不要耽误,立即向你投保之保险公司的索赔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运送急救病人车辆违章如何处理

运送急救病人车辆发生违章,可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来撤销违章记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2)急救车辆管理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

3、车载GPS定位系统有什么功能?

车辆GPS定位系统的功能:精确定位、电子围栏、伪装、历史再现、街景。全球定位系统。

GPS全球定位系统采用多星高轨测距体制,以距离作为基本观测量,通过对4颗卫星同时进行伪距测量,即可推算出接收机的位置。由于测距可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即定位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的,故可用于动态用户。

现代测距实质上是使用无线电信号测量其传播时间来推算距离。可以测量往返传播延迟,也可以测量单程传播延迟。往返传播测距即主动测距,要求卫星与用户均具备收发能力。对用户来说,这不仅大大增加了仪器的复杂程度,而且从隐蔽性来看也是十分不利的,因为发射信号易造成暴露。单程测距(即被动测距)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上述的缺点。

(3)急救车辆管理扩展资料:

GPS接收机主要由GPS接收天线、GPS接收机主机和电源三部分组成。

1.GPS接收机天线

GPS接收机天线由天线单元和前置放大器两部分组成。天线的作用是将GPS卫星信号的微弱电磁波能量转化为相应电流,并通过前置放大器将接收到的GPS信号放大。

2.GPS接收机主机

接收机主机由变频器、信号通道、微处理器、存储器和显示器组成。变频器的主要任务是使接收到的L频段射频信号变成低频信号。信号通道是软硬件结合的电路,是接收机的核心部分,其作用是搜索、牵引并跟踪卫星,对广播电文信号进行解扩、解调成为广播电文,进行伪距测量、载波相位测量及多普勒频移测量。

3.GPS接收机电源

GPS接收机电源有两种,一种为内电源,一般采用锂电池,主要对RAM存储器供电;另一种为外接电源,常用可充电的12V直流镍镉电池组。

4、你好!我就是凯美瑞混动版满六年,现在车管所也不知道怎么检汽车尾气,车子都不敢开出去,急救!!!

关键现在车管所也没有上班啊,不给验车的!

5、不是车主本人可以处理违章吗

可以的,通过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劳办理。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5)急救车辆管理扩展资料

处罚标准

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 5 日拘留,暂扣6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 5 日拘留,暂扣6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2、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3、超载或超员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 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 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 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 0 % 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4、超速

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 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无证驾驶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6、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使用伪造驾驶证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8、记满12分继续驾车

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9、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肇事后逃逸

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1、不给急救车让道扣3分

2013年1月1日起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把不让行急救车纳入扣分细则中。其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12、无牌照车违章停车双重处罚扣6分罚200

对于司机摘号牌逃避违法停车处罚的情况,交警将通过记录和拍下车架号来开罚单,还会进行双重处罚。

13、公安部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下的交通违章处罚

随着元旦的临近,公安部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又一次引发市民的关注。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解读了这一被戏称为“史上最严”的交规。

参考资料:网络-交通违章

6、在医院开救护车需要什么驾照

救护车属于特种车辆,要求最低是B2驾驶证。

救护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驾驶员应爱惜医院救护车,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救护车,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驾驶员发现救护车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证驾驶。

第八条

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条

车内不准吸烟。本医院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医院外的 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医院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一条

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领导的指令,驾驶员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二条

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三条

除急救和夜晚业务用车时,需向领导申请,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如需急救和夜晚出车,可以不经领导批准,但出车后,严格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单位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得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是确需要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及时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解雇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院长反应。

第十六条

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

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 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救护车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医院人员有其他需要须用救护车者,需经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和使用,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学开车。

第十九条

费用报销:司机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财务室审核签字,再交院长签字,方可报销。

(6)急救车辆管理扩展资料

救护车(英语:Ambulance)

专指接载病员由伤病现场往医院,或用作接载病情严重者作转院服务的陆上紧急交通工具。但在“Ambulance”用语中,指不局限于任何运送方式的各种交通工具,包括了救护车、医护船、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救生艇、医院列车,以及可克服地形障碍的全地形车、皮卡、训练有素的快马等等的交通工具,所以有别于中文所称单一陆上交通工具“救护车”。

目前各地的紧急医疗服务系统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种,将病员送到医师处;

第二种,将医师送到病员处。

视乎各地紧急医疗服务系统的取向,救护车上可能有各级紧急医疗救护技术员或者医护人员,同时亦会有各式急救以及维持生命所需的先进设备。不过,在乡郊或者第三世界地区,救护车可能只是一辆手推单轮平板车,驾驶或操作救护车的人员亦未必受过充足的训练,情况较为恶劣。

参考资料

中国专用车网-救护车管理

网络-救护车(救助病人的车子)

7、考驾照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分别是什么

科目一理论考试;

科目二小路考,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五项必考;

科目三,又称大路考,一般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四,又称科目四理论考试,科目三考试分为两项内容,除了路考,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考试,俗称“科目四”,考量“车德”。内容与科目一稍一不同。

(7)急救车辆管理扩展资料:

考试科目

科目一考试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交通信号及其含义;

3、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

4、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

5、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

6、机动车总体构造、主要安全装置常识、日常检查和维护基本知识;

7、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危险物品知识。

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科目二考试内容

1、在规定场地内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对机动车驾驶技能掌握的情况;

3、对机动车空间位置判断的能力。

考试项目

基本考试项目: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四)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合格标准

1、科目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科目三考试内容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

4、正确使用灯光、喇叭、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

5、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

6、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考试项目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

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科目三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与急救车辆管理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