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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进出口

发布时间:2021-02-01 07:00:07

1、出口车辆有什么要求吗

商务部《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06]26号)规定出口汽车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列入发展改革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2.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且持续有效; 3.具备与出口汽车保有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在主要出口市场建立较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 4、出口经营企业(含汽车企业集团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应获得符合出口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的出口授权,并根据授权出口该企业的产品; 5、出口经营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授权中约定共同承担出口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连带法律责任。 设在出口加工区内、经国家批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的汽车生产企业(独立法人企业)不受以上条件的限制。 符合上述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须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和授权的出口经营企业名单(3家及以内),报至所在省、市机电办,经当地机电办初核后,于10月31日前报至商务部产业司。

2、进出口汽车运输有什么要求

一 发往朝鲜、越南的货物,不能使用定修、定检过期或预计到达出口国境站过期的货车。
二 出口或过境朝鲜、越南铁路的货物,应使用车体上标有MC标记的货车。
三 装运怕湿货物必须使用棚车,禁止使用其他车辆代替,但两国铁路有协定的除外。
四 中、朝、越的车辆以货车标重加5%作为最大载重量;蒙、俄、哈铁路货车以两轴车标记载重量加1吨、四轴车加2吨为最大载重量;如车辆上标有两个载重量时以较大的载重量为准;
五 标有"禁增”字样的车辆最多只能装到货车标重。
六 不得使用车体不良,(如车体前端侧板、顶板、地板不良或车窗、车门及其配件不良可自动打开或可能在途中脱落,致使货物有可能遭受毁损或灭失的车况)、车体涨出(即棚车每侧超过500mm,敞车每侧超过75mm以及车体倾斜的情况)的车辆装运国际联运货物。
七 中朝间不得使用没有车门的敞车装运废纸屑、废钢铁和铸铁等不易卸车的货物。

3、出口汽车需要哪些手续

(一)汇票(Draft: Bill of Exchange)

它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特定的人或其持票人无条件支持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国际贸易中的货款结算,绝大多数使用跟单汇票(即附有提单等货运单据的汇票)。

在缮制汇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必须列明出标根据,在信用证收付方式下,须说明是根据哪家银行在何日开立的哪一份信用证出具的。

(2)在信用证方式下,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付款人;在托收方式时,付款人的名称一般应为进口方。

(3)信用证方式下的汇票受款人通常应为议付行;托收方式下的受款人应为托收行。

(4)汇票一般开具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任何一份付讫,另一份自动失效。

(二)提单(Bill of Landing,B/L)

它是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 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因而也是卖方提供的各项单据中最重要的一种, 所以在制作提单时须注意提单的各项内容(如提单的种类、收货人、货物的名称和件数、 目的港、有关收取运费的记载、提单的份数等)一定要与信用证相符。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国外来证通常要求提供"全套清洁已装船作成凭指示和空白背书的提单"。 对此要求,当货物装船时应十分注意,如果大副收据上有"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 凭此换取的提单中,也将均有同样的批注,即成为"不清洁提单",而银行一般都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提单一般是一式两份,在托运人要求下,也可签发三份或更多份。份正本提单具有相同效力,但是只要凭其中一份提了货, 其余各份即失效。需要注意的是,倒签提单和预借单中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旦暴露,后果严重。我国出口贸易中应避免这些做法。

(三)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和保险凭证(Insruance Certificate)

它们是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即投保人,一般为进出口商)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 当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它们是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理赔的依据。

保险单(俗称"大保单"),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合同,它一般包括下列内容:被保险人的名称, 被保险货物的名称、数量或重量、唛头、运输工具的种类和名称,承保险别,起讫地点, 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还列有保险人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各自的权利、 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

保险凭证(俗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合同,除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 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不予载明外,其余的内容与保险单相同,并且与保险单有同等的效力。 但在实际业务中,我国保险公司大都签发保险单,较少使用保险凭证。

(四)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简称发票。它是出口企业开立的凭此向买方收款的发货价目清单,是供买卖双方凭此发货、 收货、记帐、收付货款和报关纳税的依据。发票并无统一格式,但其内容大致相同, 主要包括:发票编号、开立日期、有关出口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收货人名称地址、 运输标志以及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方法、单价、总值和装运地、目的地等。 发票内容必须符合买卖合同规定,在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则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 绝不能有丝毫差异。另外,发票必须有发货人的正式签字方为有效。

(五)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它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 主要用途是提供给进口国海关凭此确定货物的生产国别, 从而核定进口货物应征收的税率,有的国家限制从某些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 也要求以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货物的来源。产地证明书一般由出口地公证行或工商团体签发。 在我国,它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

(六)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各种检验证书是分别用以证明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或卫生条件。在我国, 这类证明一般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如合同或信用证无特别规定, 也可区分不同情况,由进出口公司或生产企业出具, 但应注意证书的名称及所列项目或检验结果,应与合同及信用证规定相同。

(七)包装单(Packing List)和重量单(Weight Memo) 包装单和重量单是商业发票的补充单据。 包装单主要用于工业品,对每件包装内的货物名称、规格、花色等逐一作详细说明, 以便进口地的海关检验和进口商核对。重量单多用于以重量计价的初级产品, 载明每件商品的重量,有的还分别列明每件商品毛重、净重,其作用与包装单相同。

(八)普惠制单据(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

普惠制是工业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 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的一种普遍的关税减免优惠制度。 目前,已有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欧共体成员国等19个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 向这些国家出口货物,须提供普惠制单据,作为进口国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

4、什么叫汽车进出口

顾名思义嘛!国外生产的汽车进入国内销售就是进口。相反,国内生产的汽车进入国际市场销售就是出口。

5、汽车的进出口一般使用什么样的国际运输方式?

汽车量大的话可以使用客货轮或者滚装船,量少的话可以安排轿车进集装箱,上货船。

6、中国车辆进出口(青岛)有限公司怎么样?

中国车辆进出口(青岛)有限公司是2018-02-02在山东省青岛市保税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北京路43号办公楼二楼211室-008号(A)。

中国车辆进出口(青岛)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220MA3MNJM50J,企业法人武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中国车辆进出口(青岛)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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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出口汽车具备什么资质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规定:

出口经营企业(含汽车企业集团所属的进出口公司)

1、应获得符合出口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的出口授权,并根据授权出口该企业的产品;

2、出口经营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授权中约定共同承担出口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连带法律责任。设在出口加工区内、经国家批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的汽车生产企业(独立法人企业)不受以上条件的限制。

汽车整车产品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商品,出口汽车整车产品应当在生产地检验。检验检疫机构凭商务部授权的许可证发证机构签发的汽车整车产品出口许可证受理报检。

(7)车辆进出口扩展资料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下一年度从事汽车整车产品出口资格。

(一)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的;

(二)其产品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

(三)伪造生产企业授权证明的;

(四)出口非自产或非授权企业产品的;

(五)出口汽车在国外有重大质量事件并对我国出口汽车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六)有其他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和不诚信行为的。

出口企业可向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举报违法违规企业。在收到举报后,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决定。

8、中国车辆进出口有限公司怎么样?

中国车辆进出口有限公司是1984-11-10在北京市西城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塔楼20层2004室。

中国车辆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10102101103527E,企业法人武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中国车辆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销售汽车(含小轿车);销售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03日);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转口、对销贸易;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展览和技术交流业务;销售汽车配件、车厂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在北京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806266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40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中国车辆进出口有限公司对外投资9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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