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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发布时间:2020-08-10 02:22:42

1、车辆抵押需要哪些手续?

2、机动车辆抵押程序

3、车辆抵押去车管所抵押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4、车管所抵押车辆的登记流程是什么?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5、车辆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

申请车贷汽车抵押贷款服务所需条件和材料:

1、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2、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

4、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

5、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或居住证)

6、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不同的汽车抵押贷款机构,申请时所需要的条件也略有不同。

综合来看的普遍条件是:

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这类无须押车的汽车抵押贷款,则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需要你出示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货居住证)。

6、机动车如何办理抵押登记?

携带以下证件去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副本原件。

拓展资料:

机动车办理抵押登记的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

(二)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下列情形不予办理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解除抵押登记除外);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或者未经海关批准转让的;

6、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解除抵押登记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7、个人对个人,能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吗?

可以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第二十四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抵押登记日期、解除抵押登记日期可以供公众查询。
第二十六条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或者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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