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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让流程

发布时间:2020-08-10 04:14:51

1、汽车过户流程怎样走

汽车过户流程如下: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1)车辆转让流程扩展资料:

车辆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35元的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目前我国实施的二手车过户费用标准主要是按排量、年份进行收取,根据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车辆类型以及不同排量范围、载重量范围等类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4、比如北京来说:目前该市汽车过户费主要和排量和年限有关,费用从180元到980元不等。其中1.0L以下排量收费200元左右,1.0L-1.9L排量收费400元,2.0L-2.9L排量收费600元,3.0L及以上收费800元。另外,年限越长的车过户费越便宜。还有一个上牌费用115元。

5、需要交易双方携带过户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相关部门签订协议办理手续。不同的地区对于二手车过户的手续费用也有不同的规定,需要大家参看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二手车交易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只要支付额外的代理费就可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车辆过户

2、小轿车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

3、车辆过户给他人,需要怎样的流程???

1、甲方带上车主本人身份证,及车辆的行驶证、车辆工商注册登记证等资料。乙方带上个人身份证、驾驶证。
2、本地(车辆户籍所在地)的交警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交过户费。在车辆档案上注消甲方信息。
3、异地过户还需要在本地注消车辆信息,提取车辆档案(交提档费),收缴车辆牌照和行驶证,领取临时车牌。
4、乙方同时在交警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汽车过户手续,在车辆工商注册登记证上和车辆档案上记录乙方户名。 需更换个性化牌照的,在选号机上选择新号牌。
[异地还需到乙方所在地的交警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汽车上户手续,交上户费、验车、交档案,拍照、选择号牌(或个性化车牌),领取新的行驶证、和临时车牌。]
5、领取新的行驶证、个性化车牌因为要等待一周,需领取临时车牌。
6、一周后,去交警队车辆管理所领取新车牌,并安装好。过户手续即办理完毕。

4、车辆过户的基本流程

车辆过户的基本流程:

车管所查档 → 刑侦、工商验车 → 领取行驶证受理回执 → 领取行驶证正本 → 购置税过户 → 保险更名。

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所需证件

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 / 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 / 卡 / 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4)车辆转让流程扩展资料:

过户类型:

一、个人过户给公司

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身发票、卖方的身份证、卖方去车管所照相、车辆年审即无违章、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公章2份、申请书加公章、白纸加公章。

二、公司过户给公司

机动车登记证书,有效期内的交强险,过户双方的企业代码证和公章(复印件,买方原件),行驶证,买卖协议,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车管所填写过户表格,到相关窗口办理。

三、个人过户给个人

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税证,养路费凭证、保险单、车船使用税证、身份证。

方法/步骤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

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证、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特别要注意交易车辆有无违章或未处理的事故。

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前往购置附加税大厅办理购置税的变更或转籍。

四、亲属过户

直系亲属机动车过户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交易方式,即仍需去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点可以是本人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或是转让方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但转让方不必本人去办理。

另一种是赠予方式,可到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公证,凭借赠予声明和公证书来办理转移登记。但公证费用按照赠送车辆的价值百分比来收取,一般高于交易方式的费用。

5、车辆过户给他人,需要怎样的流程?

1:双方持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去二手车市办理二手车交易发票.
2:备好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行驶证原件.登记证书原件.二手车交易票登记页原件,车架拓印号.车辆照片.有效的交强险保单原件(无原件可去当时购买的保险公司出具抄件).
3:去车管所先核对档案,再查验车辆.后窗口办理过户手续.
4:领取新行驶证和打印好的登记证书.
5:持新行驶证复印件和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手车交易票二联去车购办换领新的购置附加费正本.
具体的费用视当地的收费标准: 一般标准 :过户收费两百二十五元.

6、个人轿车过户买卖的手续和步骤?

汽车过户需要准备的手续:
一、卖方需要准备的手续:
1、原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
2、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大绿本)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原始购车发票(红联)或上次过户发票(红联)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5、购置税完税证明(01年以前是小红本01年以后小绿本)
二、买方需要准备的手续:
1、新车主身份证原件1张、复印件3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
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
3、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原件一张,复印件3张(中签结果)
4、如果是外地户口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
二手车过户流程:
准备好上述证件,可去二手车交易大厅办理二手车过户。二手车过户要交易双方或者双方的代理人前去办理,被过户的车辆也必须到场。流程如下:
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了。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35元的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 北京二手车过户由排量、年限决定,费用从180元到980元不等。其中1.0L以下排量收费200元左右,1.0L-1.9L排量收费400元左右,2.0L-2.9L排量收费600元左右,3.0L及以上收费800元左右。年限越长的车过户费越便宜。另外,过户费各个交易市场略有不同。
4、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5、拿到转移受理回执单后,缴纳上牌费,对北京的家用车(非营运车)来说是115元。挂黄拍照的车默认保留原牌照,不需缴纳上牌费。

7、车辆过户具体流程是什么?

8、车辆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1、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到场、买卖方为单位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委托书加盖公章2、《机动车行驶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4、需拍卖成交确认书5、财政部门关于公务用车6、机动车交强险保单;

9、本人把车辆过户给本人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机动车过户需要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办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9)车辆转让流程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六十一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确认机动车和审查证明、凭证的;

(二)故意刁难,拖延或者拒绝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三)违反本规定增加机动车登记条件或者提交的证明、凭证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的;

(五)违反规定跨行政辖区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的;

(六)超越职权进入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或者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登记系统办理登记和业务的;

(七)向他人泄漏、传播计算机登记系统密码,造成系统数据被篡改、丢失或者破坏的;

(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九)强令车辆管理所违反本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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