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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全险解析

发布时间:2021-02-07 03:55:40

1、机动车保险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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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06年,我国产险业四个主要险种——车险、企财险、货运险和责任险保费收入合计1377.96亿元,同比增长24.9%,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91.3%。
据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为1107.87亿元,同比增长29.1%,占财产险公司业务比重为70.1%,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其中,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实现保费收入218.78亿元,占7月至12月车险保费收入的39.5%。
目前中国财产保险中,车险是投保意识最强的险种之一。随着对交通事故第三方受害者赔偿标准的提升,除了交强险外,越来越多的汽车保有者还主动购买了商业三者险,甚至自发地选择较高的保额。
近几年,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和车险投保意识的逐步提高,中国车险保费收入稳步增长,到201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6000万辆,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可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但同时,中国车险市场发展也面临价格战、渠道混乱、理赔漏洞、外资参与不充分等问题。
自2003年车险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以来,2006年车险市场再次发生了重大转折。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不仅对当前市场具有积极意义,带来经营管理质的改变和市场基本面的好转,而且使整个市场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车险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将对今后整个行业的车险经营和市场走向产生深远影响。
本报告依据国家统计局、国资委、国家信息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网、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国民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提供的大量资料,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车险定价、汽车保险的理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汽车保险业的竞争等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国际汽车保险市场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是计划进入汽车保险行业和经营汽车保险行业的企业和投资机构了解目前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动态,把握发展趋势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
目录
第一章国外汽车保险业发展分析7
第一节发达国家汽车保险共同特点7
第二节国外汽车保险规定分析8
一、德国:柏林保费贵新手费率高8
二、美国:未婚低龄男性费率最高9
三、日本:强制三责险零利润9
四、加拿大:周末用车比上班用车保费低9
第三节美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10
一、美国的汽车保险制度10
二、美国汽车保险简介16
三、美国强制车险制度设计与运作的几点启示17
四、美国汽车保险反欺诈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21
第四节德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29
一、德国车险发展概况29
二、德国汽车保险无微不至29
三、车险改革对德国车险市场的影响31
四、德国机动车辆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介33
五、德国车险改革对我们的启示33
第五节英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35
一、英国汽车保险业发展状况35
二、英国车险市场完全细分36
三、英国车险承保的分析及启示38
第六节日本汽车保险市场变革分析42
一、汽车保险费率、条款自由化42
二、适应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创新42
三、打破汽车保险通过代理店销售的惯例43
四、应用信息技术的新型服务迅速发展43
第七节韩国车险费率自由化渐变过程及启示44
一、实行费率自由化的背景44
二、车险费率自由化的过程44
三、车险费率自由化的效用45
四、对我国的启示45
第二章我国汽车保险业发展的综合分析47
第一节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47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47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48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50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51
第二节2006年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回顾52
一、交强险实施,车险经营发生质变52
二、限折令实行,车险价格理性回归53
三、行业条款推出,产品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54
四、监管力度加强,竞争行为更加理性54
五、车险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55
第三节中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发展分析56
一、从政策层面看56
二、从经济层面看56
三、从社会层面看57
四、从技术层面看58
第四节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59
一、价格大战削弱了行业盈利能力59
二、渠道混乱增加了不必要的交易费59
三、理赔漏洞大造成赔付成本过大60
四、参与不足外资保险公司贡献小60
第五节我国车险市场化分析62
一、车险市场化的困境62
二、车险市场化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分析63
三、车险市场化的双赢策略展望64
第六节机动车新报废标准对机动车保险市场的影响分析73
第七节交强险之后的车险经营分析76
第八节新车险亮点分析80
一、引导保险公司“重服务”80
二、统一条款有利于消费者维护权益80
三、车险价格基本没有上涨80
四、女性驾驶员享受九五折优惠80
五、A、B、C三款均对酒后驾车不赔偿80
六、车险市场不会形成大保险公司“一统天下”80
第九节机动车险困局及其解决途径分析81
一、机动车辆保险的现状81
二、综合环境质量的下降是机动车辆保险经营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82
三、整合保险资源是解决车险效益问题的有效捷径83
第十节中国汽车保险市场潜力分析85
一、市场结构85
二、承保状况85
三、前景展望86
第十一节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分析87
一、发展汽车保险中介组织的现实意义87
二、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现状88
三、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面临的问题88
四、发达国家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89
五、对策建议90
第十二节汽车保险产业链分析92
一、汽车保险产业链思维因势而起92
二、构建和谐共赢的汽车保险产业链正逢其时92
三、打造和谐共赢的汽车保险产业链93
第十三节汽车保险实行免赔额条款的意义分析96
一、免赔额条款产生的背景96
二、国内免赔额的典型做法97
三、免赔额条款对汽车保险发展的积极意义97
四、保险公司推行免赔额条款的建议100
第十四节车险经营中的现实矛盾分析102
一、车险经营的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之间的矛盾102
二、车险经营中规模与效益之间的矛盾103
三、车险与非车险的结构性矛盾104
四、车险经营的内部矛盾104
第十五节车险代理渠道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分析105
一、车险市场代理渠道的现状及问题105
二、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106
第十六节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风险防范分析108
一、车险承保风险的防范108
二、车险理赔风险及防范110
第三章我国车险定价分析114
第一节我国车险定价发展现状114
第二节我国车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5
一、车损险足额保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5
二、第三者责任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6
第三节完善我国车险定价机制的建议116
一、促进市场的充分竞争116
二、提高精算水平117
三、加强信息披露117
四、进行具体调整117
第四章我国汽车保险的理赔分析118
第一节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分析118
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118
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119
三、我国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对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变革要求121
四、发展我国车险公估业的对策122
第二节影响理赔服务的因素分析124
一、保险公司层面的原因124
二、客户层面的原因125
三、社会层面的原因125
第三节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126
一、机动车辆险的经营现状126
二、车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126
三、降低车险赔付率的对策128
第四节车险理赔的全新模式分析130
第五节车险理赔外包的意义分析131
第五章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析134
第一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的区别分析134
一、目的、功能不同134
二、性质不同134
三、实施方式不同134
四、责任范围不同134
五、责任限额不同135
六、索赔主体不同135
七、条款、费率制定方式不同136
八、辅助补偿制度设置不同136
九、其他区别136
第二节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责任”关系问题137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137
二、交通事故行政责任的承担主体138
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139
四、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被保险人范围不同140
五、结论141
第三节机动车三责险的制度体系分析142
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历史演变142
二、道交法确立法定赔偿规则143
三、实行商业化运营144
四、实行强制缔约制度145
五、确立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保护义务146
六、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47
第四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分析148
一、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定位与功能148
二、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经营原则与模式149
三、机动车强制三责险制度法律关系分析150
四、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相关配套制度构建151
五、《条例》(草案)综合评介与制度构建的基本路向153
第六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分析155
第一节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利弊分析155
一、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有利因素155
二、车险费率市场化的不利因素157
第二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问题分析159
一、机动车辆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59
二、机动车辆险业务正常化的措施160
第三节加快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进程162
一、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管制的弊端162
二、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背景164
三、推进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几点建议164
第七章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发展分析168
第一节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现状及问题168
一、企业信息化问题168
二、市场成熟问题168
三、电子金融化问题169
四、法制化建设问题169
第二节发展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对策分析170
一、静态信息服务阶段的对策170
二、动态信息服务阶段的对策170
三、在线交易阶段的对策171
第三节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趋势分析172
一、专一化趋势172
二、融合化趋势172
三、国际化趋势172
第八章我国汽车保险业的竞争分析174
第一节当前车险市场竞争特点及对策分析174
一、车险市场改革过程与竞争特点174
二、当前车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成因分析175
三、过度竞争对车险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的影响177
四、对策与建议179
第二节车险价格竞争成因分析182
第三节车险放开经营后的竞争成本与营销机制分析184
一、营销成本迅速增加,车险有成为利润漏洞的危险184
二、创新营销模式是车险放开经营的必由之路186
三、建立车险新型营销机制的思考187
第四节寡头垄断竞争中车险价格行为的实证分析189
一、当前我国产险市场的结构分析189
(一)市场集中度189
(二)产品差异化189
(三)市场进入壁垒189
二、车险价格竞争的实证分析190
(一)车险市场化进程中总体费率持续走低191
(二)车险市场化进程中各公司车险费率出现分化191
(三)车险市场化进程中定价模式以规模导向为主191
(四)车险价格竞争:领导者——跟随者模式初步显现192
三、当前车险“价格战”的对策193
(一)逐步建立战略导向的车险定价模式193
(二)重建行业性风险费率和附加费率的车险组合价格体系193
(三)引导和调控车险领导者——跟随者竞争模式194
第五节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趋势分析194
一、车辆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194
二、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的有限性196
三、非价格竞争与集约化经营趋势198
第九章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分析200
第一节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业现状200
一、高回扣导致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亏损200
二、机动车辆保险代理的利润分析200
第二节保险公司解决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采取的措施分析201
一、联合自律201
二、汽车保险服务“超市”202
第三节针对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应采取的解决方式203
一、上调机动车辆保险代理费率203
二、有效监管203
三、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渠道专业化203
四、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的直销业务203
五、大力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经纪人业务204
第十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5
第一节当前我国车险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205
一、招标目的不明确205
二、中间人的不规范运作205
三、保险人竞争不够理性206
四、标书内容不规范206
五、评标缺乏统一的标准206
第二节车险招投标不规范操作造成的后果207
第三节规范我国车险招投标的对策208
附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210
图表目录
图表1美国汽车保险反欺诈基本框架
图表2美国部分州的保险反欺诈立法要求对比
图表3美国保险公司常用的反欺诈方法
图表4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图表52004-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图
图表62000-2006年中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结构
图表72000-2006年中国车险保费收入及赔付
图表82006年车险市场战略群组分析(1)
图表92006年车险市场战略群组分析(2)
图表10汽车保险费的发展
图表11个别亚洲市场汽车损失率
图表12某财产险公司一份2003年11月25日承保的私家车保单出险情况的部分记录
图表13某保险公司机动车辆险业务经营情况
图表14两个保险公司自律公约的支付矩阵
图表15小鸡博弈支付矩阵
图表16非寿险市场监督的基本态度
图表17两个保险公司第二次博弈的支付矩阵
图表182004年我国前五位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表
图表191997-2004年深圳市车险综合费率变动情况
图表201997-2004年深圳市场主要产险公司车险变动情况

2、新车保险是多少

这是我整理的一些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一、 国家汽车强制保险费与车船税
私家车强制险:
第一年:5座 950元,6-8座1100
第二年: 855元 , 990
第三年: 760元 , 880
第四年: 665元 , 770
第五年: 665元 , 770
这样的保费不定,跟出险,脱保,过户有关系,以上任意一个违背了,那样保费就会变的

车船税:
1.0升 以下:180元/年
1.0~1.6升 :300元/年
1.6~2.0升 :360 元/年
2.0~2.4升 :720 元/年
2.4~3.0升 :1920 元/年
3.0~4.0升 :3180 元/年
4.0升以上 : 4800元/年

所需资料,个人车:1.车主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单位车: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行驶证复印件。

二、车险包括什么?
1.交强险
2.商业车险 主要有四个主险:
①车损险:代号A
②三者险:代号B
③车上人员责任险代号:D
④盗抢险G
主要有五个附加险:
①玻璃代号:F
②划痕代号:L
③自燃代号:Z
④不计免赔代号:M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代号X
交强险的特性:
公益性、强制性、广泛性。设立交强险的目的是:让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强制性:强制承保,不能拒保。 广泛性:只要是机动车,都可以承保。(机动车包括摩托车,不包括电动车) 酒后驾车、故意撞人,交强险也理赔,目的是保护受害者,体现了公益性。当然遇到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先垫付医疗费用,再立案调查情况,向司机追偿。 交强险不赔的情况:碰瓷的不赔。
交强险特征:
分项赔偿原则(往下看) 浮动费率原则(第一年不出险,第二年费率下 调10%,最多下调30%,反之则反),奖优罚 劣原则。
交强险能解决哪些问题?
举例:车撞了树,只给车上了交强险。假定树不赔,那么,车的损失是否可以走理赔? 答案:不赔,因交强险只理赔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那么在这个例子里,受害方是树,不赔树的话,车辆损失就得不到任何保险补偿。
再看个案例:一个捷达在后,奔驰在前,突然前面有交通事故,奔驰急刹车,捷达没刹住, 追尾了,把奔驰的保险杠给撞坏了。这倒霉催的,不过还好有车险。奔驰给4S店打电话问修车费,双方协商解决理赔问题。4S店回复奔驰,配件4万,要空运过来,国内没有这型号的配件。捷达车主心想4万不贵呀,光交强险就12万。结果傻眼了:交强险规定:事故中产生的财产损失,最多赔付2千。也就 是说,因为他只上了交强险,没有上商业三者 险,3.8万要等着捷达支付。

交强险的理赔最高限额是12.2万。
大家听了还挺高兴,还算不少啊,一般的车辆损失也就够了。不要高兴太早了,交强险还有个分项赔偿原则: 撞人致死:11万 撞人受伤:1万 交通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2千。 这是在被保险人有责任时的赔偿。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 医疗费1千, 财产100. 交强险累积赔付。意思是:一年的保险金额就这些,几次出险理赔金额要加一起算。超过了就自费。(开车还是小心为好,现在撞人致死 理赔11万,这年头11万能安抚被害人家属吗 ?没个30.50万能摆平吗?) 所以仅仅给车上了交强险,真正遇到事故时, 自己掏腰包的花费很昂贵。

商业三者险:
行内有句话:没有商业三者险的车主,伤不起 。 有的人看到商业保险,商业车险,会有抵触情绪:商业保险是盈利性质的,不是福利,这很对。不过现在保险的理赔率也是很高的,特别是车险,理赔就是给车主的福利。

定义: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 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 、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 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解析: 1.第三者险是赔给第三者的,不包括自己家人。 有一个案例:一人在倒车时,经验不足,让家人站在车后,加上技术不熟练,油门当刹车,导致家人死亡,这种情况车险不能理赔。如果 是外人,可以理赔。这也是为了防止骗保,故意伤害家人。 2.没有分项赔偿原则,有损就赔。 3.不累积保险金额,例如投保10万的三者,第一次出险理赔后, 第二次保险金额还是10万,不会因第一次理赔过而减去上一次赔偿的金额。 4. 商业三者险的保费: 一般在几百元,5万起,例如600左右保10万 ,800左右20万,1千左右30万。建议额度在 20万以上。少了确实到真正遇到事故时,作用微弱。遇到事故时顿时傻眼。(不出险的车 ,保费来年会下调10%,以下的保费为大致数额,保费和车型以及不出险优惠或出现了上涨的幅度有关。) 商业三者险在北京的理赔率相当高。

车损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 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车损险也就是针对车辆本身的损失投的保险。 不上车损险,附加险上不了。 较常见的车损:碰撞、倾覆(翻车)、自然灾害等(冰雹、暴雨、爆炸等等)。保费一般1千多保10万,和车辆型号价格有关,相当于一天3元。这项保险的理赔率也非常高。

车上人员: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 亡。 一名司机加四名乘客。一般每人保险金额1万到3万,保费40左右保险金额一万,,乘客一人20元左右保险金额一万,四人保费100到300左右。 建议车主,有了车上人员保险,还要提醒乘客 ,一定要给自己上 意外险 。意外险100到500的保费,保险金额几万至 几十万。有几个案例,朋友搭车,出了事故, 双方闹上法庭,其根本还是因钱的问题。应该学会将这些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而不是司机来承担,伤不起。我曾经拒绝过没有意外险的朋友搭乘我的车,朋友也理解。(我在微博里 写:没有意外险,请下车;有意外险,可以搭 我的车) 关于朋友搭车, 法律规定:不管乘客是有偿乘坐还是免费搭车 ,承运人都有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法定义务。

盗抢险全称:
全车盗抢险,意思是,丢了某个轮子、反光镜那不能赔。 盗抢险理赔的要求:车被盗后,到县级以上公 安部门报案,三个月没找到,可以要求理赔。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也称“涉水险” 投保了车损险的车,可上此险。也就是说,没有商业保险主险,这个不能上。 车辆浸水的情况下,车损险可以赔付除发动机以外车辆损坏的部分,而由此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则只有涉水险才有可能赔。 负责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以及涉水时 施救的合理费用。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 给予赔偿。但是如果被水淹后车主还强行启动 发动机而造成了损害,那么就算购买了涉水险 ,保险公司仍将不予赔偿。 车辆全险并不包括涉水险,车损险不包括发动机损失险。很多朋友以为上了全险万事大吉了 ,其实很多时候的“全险”不包括“涉水险”,所谓的“全险”普遍说的是所有的主险(三者险、 车损险、盗抢险、交强险),而如涉水险这种附加险需要另外购买。车损险发动机的赔付作为免责项,如果想给发动机上保险就必须购买发动机附加险。

玻璃单独破损险 :
在保险事故中,玻璃破碎通常都是伴随着车辆其它部位遭受损失而发生的,此时的玻璃破碎属于车损险的责任范围。而在玻璃单独破碎时 ,此时就不属于车损险范围了,而属于玻璃险的责任范围,这时如果没有玻璃险保险公司就不赔了。

划痕险:
划痕险可以上,可以不上,根车主的经济能力。划痕险的保费一般400元保2000。相对车险的其他项目,比如三者险,600元保10万来说 ,还是比较贵的,不过划痕险只能给三年内的新车上,一般保险公司拒保旧车划痕险。说实在的,有划痕了照样可以开,但有车损或玻璃损坏,没法开。因划痕很容易就出现了,划痕险的理赔率相当高。有保险公司推出:上车险赠送划痕险。为什么可以这样?实际上把划痕的位置乔装改扮,扮成车损的模样,申请理赔 。但是,如果有这种情况,车损怎么也掩盖不了划痕:车身被画上画,这时候,没有划痕险,这家保险公司怎么会理赔呢?所以还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考虑问题周到些,不要被“在我们这里上车险便宜”、“上车险赠划痕险”等词语所诱惑。便宜一定给上的保险金额不会高,这是必然的

自燃险 :
一般新车有自保,不需要上自燃险。旧车因供电线路和油路老化,需要燃险。还有一种情况,因车上货物加上外界温度过高,车内燃烧,也属于自燃险理赔范围,所以新车也可以投保自燃险,特别是夏天温度过高的时期,经常出车的朋友。
不计免赔险: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条款中规定了,保险人将根据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采取一定的责任免赔率,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 5%;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
另外不要把所有证件都放在车里,行驶证放车 里,其他证随身带,以免车辆损失造成证件损 毁,缺少证件到时候理赔的时候会扣一些免赔 ,缺一样扣0.5%(行使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 等等),少了备用钥匙扣3%.
总结:
1.交强险必须上,牢记缴费期
2.车损险:必须上,管赔自己车的,建议 足额投保。
3.第 三者险:必须上,建议保额20万以上一般5 0万到100万,经济条件好就多上点 。
4 .车上人员可以不上,上也不必上多,司机2 万左右,乘客1万左右,当然这是已经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下。一个座位20多元管1万, 不如直接办个人身意外险(100到200左右一 份,保险范围不仅包括了普通意外,还有火车 、地铁、自驾等责任,还可以报销医疗费用。) 注:交通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社保不报销。 5.盗抢险要上
6. 划痕、玻璃险相对较贵,划痕可以不上,玻 璃险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自燃险旧车一定要 上,新车可以考虑上。 7.不计免赔,上为好。
8. 涉水险要上,这几年全国各地暴雨车险理赔 案例不少。

3、车辆保险理赔数据分析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赔说来回答
理赔台数,是指承修的修理车辆总数中,有多少台次是保险事故车辆。
理赔占比,是指承修的保险事故车辆占比总的承修车辆的比例。
赔付比例,是指承修的保险事故车辆的赔款占比总共的承修车辆的修理费之比。

4、车辆保险全险都是怎么赔付的按多少比例,跪求详解!!急,满意再给高分!!

不超过20万就可以100%给你赔

车损险一定要买的,平时自己不注意,磕磕碰碰的保险公司都会赔偿你。

盗抢险,是指你的车丢了,3个月后找不到,会赔偿你。但是如果你平时注意停放的话,没有必要买,因为你的车不是说特别贵,而且你说你的资金紧张。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你撞着别人了,包括财产和人身,保险公司会赔偿你。去买个5万的就行了。

交强险是强制性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虽然是强制性的,但是保障效力不高,所以要买三者责任险来补充。

不计免赔,是一定要买的,因为赔付的时候会多赔付你。

其他的盗强险,玻璃险,车上人员险,车身划痕险,就没有必要买了

整个下来,2800多一年!

5、车辆保险月度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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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促销的重要性。没有范文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总结的注意事项: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总结的基本格式:1、标题2、正文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3、落款署名与日期

6、有没有人懂的汽车保险的,详细讲解下

1车险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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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广泛开展的一项险种,是以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汽车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车辆保险具体可分商业险和交强险。商业险又包括车辆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
商业险主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损失险承保被保险车
辆遭受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对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也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全车盗抢险系指
(一)在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的被保险机动车(含投保的挂车),需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60天未查明下落;
(二)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三种情况下发生的损失可以赔偿。车上人员责任险系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发动机进水险、无过失责任险,代步车费用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车上货物责任险等多种险种。
2起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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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保险的起源
国外汽车保险起源于19世纪中后期。当时,随着汽车在欧洲一些国家的出现与发展,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随之增加。尽管各国都采取了一些管制办法和措施,汽车的使用仍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引起了一些精明的保险人对汽车保险的关注
1896年11月,由英国的苏格兰雇主保险公司发行的一份保险情报单中,刊载了为庆祝“1896年公路机动车辆法令”的顺利通过,而于11月14日举办伦敦至布赖顿的大规模汽车赛的消息。在这份保险情报中,还刊登了“汽车保险费年率”。
最早开发汽车保险业务的是英国的“法律意外保险有限公司”,1898年该公司率先推出了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可附加汽车火险。
到1901年,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保险单,已初步具备了现代综合责任险的条件,保险责任也扩大到了汽车的失窃。
(二)车辆保险在国外的发展
20世纪初期,汽车保险业在欧美得到了迅速发展。1903年,英国创立了“汽车通用保险公司”,并逐步发展成为一家大型的专业化汽车保险公司。
1906年,成立于1901年的汽车联盟也建立了自己的“汽车联盟保险公司”。
到1913年,汽车保险已扩大到了20多个国家,汽车保险费率和承保办法也基本实现了标准化。
1927年是汽车保险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美国马萨诸塞州制定的举世闻名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的颁布与实施,表明了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开始由自愿保险方式向法定强制保险方式转变。此后,汽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很快波及到世界各地。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广泛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汽车保险的普及和发展。车损险、盗窃险、货运险等业务也随之发展起来。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汽车制造业的迅速扩张,机动车辆保险也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并成为各国财产保险中最重要的业务险种。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汽车保险已占整个财产险的50%以上。?
(三)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进程?
1.萌芽时期
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汽车保险进入我国是在鸦片战争以后,但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处于外国保险公司的垄断与控制之下,加之旧中国的工业不发达,我国的汽车保险实质上处于萌芽状态,其作用与地位十分有限。?
2.试办时期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1950年,创建不久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办了汽车保险。但是因宣传不够和认识的偏颇,不久就出现对此项保险的争议,有人认为汽车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于肇事者予以经济补偿,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于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5年停止了汽车保险业务。直到70年代中期为了满足各国驻华使领馆等外国人拥有的汽车保险的需要,开始办理以涉外业务为主的汽车保险业务。[1]
3.发展时期
我国保险业恢复之初的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全面恢复中断了近25年之久的汽车保险业务,以适应国内企业和单位对于汽车保险的需要,适应公路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事故日益频繁的客观需要。但当时汽车保险仅占财产保险市场份额的2%。人保集团现时已发展成一综合保险企业,以规模保费计仍以财产保险业务占多。集团财产保险产品丰富涵盖不同范畴,其中以汽车保险业务最为重要。以原保险保费收入计,汽车保险业务占财产保险业务约七成。
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机动车辆迅速普及和发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也随之得到了迅速发展。1983年将汽车保险改为机动车辆保险使其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在此后的近20年过程中,机动车辆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尤其在财产保险市场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到1988年,汽车保险的保费收入超过了20亿元,占财产保险份额的37.6%,第一次超过了企业财产险(35.99%)。从此以后,汽车保险一直是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并保持高增长率,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2014年上半年,人保财险车险营业额达907.75亿元,同比增长14.4%
与此同时,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以及管理也日趋完善,尤其是中国保监会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机动车辆保险的条款,加大了对于费率、保险单证以及保险人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加速建设并完善了机动车辆保险中介市场,对全面规范市场,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车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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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车损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属于广义的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是强制性险种,机动车必须购买才能够上路行驶、年检、上户,且在发生第三者损失需要理赔时,必须先赔付交强险再赔付其它险种。
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
第三者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撞车或撞人是开车时最害怕的,自己爱车受损失不算,还要花大笔的钱来赔偿他人的损失。因为交强险(2008版)在对第三者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上赔偿较低,在购买了交强险仍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
全车盗抢险
盗抢险,全称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车上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其中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就是过去的司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无过失责任险
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毁,保险车辆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掉落责任险
承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来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划痕险
划痕险即车辆划痕险,它属于附加险中的一项,主要是作为车损险的补充,能够为意外原因造成的车身划痕提供有效的保障。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若碰撞痕迹明显,划了个口子,还有个大凹坑,这个就不属于划痕,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
玻璃单独破碎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的车险在使用过程中,车辆本身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车主一定要注意“单独”二字,是指被保车辆只有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出现破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可以进行赔偿。如果车主想知道玻璃单独破碎险多少钱,可以通过下面的车险计算器来计算价格,也可以借此机会来比较一下哪家的保险公司车险价格更实惠,从而更有助于车主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公司进行投保。
车辆停驶损失险
保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而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以下赔偿:
(1)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2)全车损毁的,按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3)在保险期限内,上述赔款累计计算,最高以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为限。本保险的最高约定赔偿天数为90天,且车辆停驶损失险最大的特点是费率很高,达10%。
自燃损失险
自燃险即“车辆自燃损失保险”,是车损险的一个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车损险之后才可以投保自燃险。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本车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该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而必须要支出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会相应的进行赔偿。
设备损失险
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由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未投保本险种,新增加的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不计免赔特约险
只有在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保险。办理了本项特约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基本险条款规定计算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也就是说,办了本保险后,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方面的损失,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这是97年才有的一个非常好的险种。它的价值体现在:不保这个险种,保险公司在赔偿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的损失时是要区分责任的:若您负全部责任,赔偿80%;负主要责任赔85%;负同等责任赔90%;负次要责任赔95%。事故损失的另外20%、15%、10%、5%需要您自己掏腰包。
4车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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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大家,许多保险公司的保险小卡已不在作为理赔凭证。
二、出险及时报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时需要提供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
三、临时牌照车辆一般只办理了短期交强保险,且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四、车辆异地出险时,及时报保险公司,由出险地定损人员进行代查勘定损。赔付费用一般按出险地的行业标准估价,若有局部损坏回到投保地才发现的,这部分的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可补定损赔偿。
五、被保险人如果要委托修理厂办理赔,或将事故赔偿费直接划给修理厂的,应亲自签订授权委托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每次修理时,与修理厂签订质量合同,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购买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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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要重复投保
车主们在投保汽车保险的时候要避免重复投保,有的车主可能会认为自己在某一方面出险的几率比较大,就重复投保这个险种,认为这样就可以得到重复的赔款。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即使车主重复投保了一个险种,涉及到赔款问题也不会得到超额的赔偿款。
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三、保险要保全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四、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五、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六、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
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七、核对保单
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八、随身携带保险卡
保险卡应随保
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
十、注意莫生“骗赔”伎俩
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各位车主在这些问题上,千万不要耍小“聪明”。
十一、车险中对第三方的界定,应排除家人在外。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中有这样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汽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是不算在第三方范围内的。汽车保险条款规定是为了防范被保险人为了获取保险金而对家庭成员进行故意伤害。
6理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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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
第二,了解拒赔范围和免责范围。
第三,损失过小索赔不划算。因为在车险续保时,保险公司有一个保费优惠条款,即车辆一年未出险,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10%左右的保费优惠;如果连续几年没有出险记录,那么保费优惠最高能达到30%左右。
第四,道路事故,先110,让交警开好证明就去修理场,报案.定损全套修理厂都能做到,
第五,,非道路事故(小区):自己写个证明,然后找所属派出所盖章就可以了。
第六,单车事故:110先交警开单~然后找修理厂。保险公司有的要看现场有的不要,不要的直接开去修理场,要的再报案等保险公司来看车。
7交强险条例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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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的第462号国务院令,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经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8交强险条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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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第二章投保
第五条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第七条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
第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九条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
第十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保监会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第十一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第十三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9车险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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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经济补偿和实现保险金的给付是保险的基本职能,同样也是机动车辆保险的基本职能。
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社会走向文明,汽车文明在给人类生活以交通便利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因汽车运输中的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不仅如此,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对人类社会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风险和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较大,特别是在发生第三者责任的事故中,其损失赔偿是难以通过自我补偿的。
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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