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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破产

发布时间:2021-02-07 14:12:32

1、车辆按揭在我名下挂靠倒公司倒闭实际用车人不还按揭怎么办?

你也是没事找事,你当初就不能让按揭在你名下。

2、汽车在公司挂靠,公司倒闭了,怎么过户到自己名下

需要当事人持身份证,车辆所有的公司需要开具一份授权书,指定一位代理人代替签字过户,有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书,公司机构组织代码证(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和车辆一起,到机动车登记的车管所申请过户车辆。
需要车辆登记人事先处理完毕车辆违章事故,车辆有行驶证,购车票据,合格证,登记证书,车检合格,保险有效。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身份证明是指: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挂靠车辆在交通运输中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如何赔偿的批复

最高法院对挂靠车辆事故责任承担何时作出统一规定?

据2005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资料显示,2005年全国营运车辆肇事135114起,导致38752人死亡。显然,乐观地估计,全国一年也会有大约十余万起因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害赔偿诉讼要发生。如果这十多万营运车辆中有一半的车辆是个体车主购买的车辆,就将会发生每年约五万辆“挂靠”车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问题。令人惊讶的是,对此问题目前为止,全国尚无统一的法律规定。

所谓“挂靠”车辆,是指个体车主购买车辆后没有营运资格,必须要挂靠到有营运资格的运输公司,以被挂靠运输公司的名义入户,并与该运输公司签订协议,协议一般约定:挂靠人(机动车的实际支配人)每月向被挂靠人运输公司(机动车的名义所有人,即入户注册登记的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并且约定挂靠人在营运过程中的一切民事赔偿责任与被挂靠人运输公司无关。

然而,车辆挂靠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挂靠的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少赔偿责任,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通常有以下几种判决:一是判决挂靠人负民事赔偿责任,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范围内负连带赔偿责任;二是判决由挂靠人负民事赔偿责任,被挂靠人负连带赔偿责任;三是判决挂靠人负赔偿责任,被挂靠人负垫付责任;四是判决挂靠人负赔偿责任,被挂靠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五是判决由被挂靠人负赔偿责任,挂靠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法理上说,在国外的学说和理论中,通常根据“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标准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运行支配者,即是指是谁在事实上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就挂靠车辆的情况而言,这种支配权显然在挂靠者一方。其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就挂靠车辆的实际情况而言,车辆运行的利益获得者是挂靠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13号)规定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3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从以上三个司法解释的精神得出:车辆挂靠单位不应对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挂靠单位虽然是挂靠车辆的名义车主,但车辆的行驶和运营却是在挂靠人的控制之下,挂靠单位既不能支配车辆的行驶和运营,也不能从车辆运营中获得利益,故挂靠单位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应排除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外。

但是,上述规定毕竟不是直接针对挂靠车辆作出的,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各地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就各取所识多种多样。就部分省市实际执行的情况看,针对被挂靠单位承担责任的方式,山东省是让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和有限连带责任,上海市是承担垫付责任,北京市是承担垫付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承担连带责任,重庆市是承担赔偿责任,江苏省是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责任,四川省是承担垫付责任,天津市是承担有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同样性质的损害赔偿案件,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法院,判决结果可能会千差万别!每年全国数以十万计的挂靠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就会有各不相同的判决结果!

4、货车挂靠公司倒闭怎么办怎样审车

倒闭之前肯定要通知你把车过户到你私人头上啊。这样你自己就可以开车去车管所审车了。

5、汽车挂靠公司倒闭,我要怎么办呢?

你有相关的购车合同,没关系的,根据现在的交通法,只要有双方的购车协议就可以了,哪怕车不在你的名下``但是车辆的所以权已经归你所有了

6、出租车公司无力经营怎样申请破产我们挂靠的出租车怎么办?

可以像法院申请破产,,,

7、货车挂靠的公司破产了、车辆会被拿去抵债吗

不会,因为没有证据能证明这车是挂靠公司的资产。比如购货发票,货款付出,会计帐册记载,提折旧等等

8、公司倒闭我们的营运车辆能挂靠在别的公司经营吗?

说实话,物流业的经营风险与其他行业一样,还是比较大的。你讲的因车辆挂靠而产生的风险是物流公司绪多风险中不可忽视的一种风险,因为一旦因挂靠车辆由于车祸,或货损货差而产生的风险就足以让这家物流公司倒闭。所以我觉得有必要讲讲关于车辆挂靠所产生的风险这个事儿:
何谓“车辆挂靠”?它是指车辆的所有权属个人或集体的货运车辆,将其交管,车管和车辆购置等证照部门所颁发的各种证件的“车辆所有人”一栏上所填写的是挂靠的物流公司的名称,这就形成了“名义经营权者”,“实际经营权者”,“产权”严重分离的状态,由此在法律关系和产生的法律后果方面就出现了十分尴尬局面 。名义经营权者是被挂靠的物流公司,他是有名无实的经营者呀!挂靠车辆让物流公司所得到的只仅仅是自有车辆增加,提高了为取得税务部门的自开票的资格;个人购车经营者的实际经营和产权是重合的;然而集体购车的还会出现实际经营者和产权者分离的状态。
当前因物流公司和车辆真正的产权人的需要,就派生了车辆挂靠经营的这种现象。究其原因:
1. 一家物流公司要想做大做强上等级,除了其他方面要达标外,还得要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车辆;物流公司要想成为自开票企业,也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车辆;税务部门对自有车辆的确认又是以《机动车行驶证》上所登记的为准,这也是税务部门审批自开票物流企业的硬性指标。所以在全国的各物流企业中,有很大部分的物流公司登记的公司自有车辆中,就有大部或全部都是由“挂靠车辆”所组成。
2. 个人或集体购车后,要想凭个体跑运输,进入到物流市场进行经营,可以说是十分困难和难以生存的。自己的所在地的货源绝大部分都被当地的物流公司所垄断,而车到异地返程配货时,又因个体车辆资信度不够,难以配到好的货源。因此作为个体车,也只有投靠到一定知名度的物流公司的旗下,才能够有较大的生存空间。尽管每月还要向挂靠的物流公司缴纳管理费,也是在所不惜了。
综以上所述,要想回答你提出的物流公司如何规避挂靠车辆的风险就比较容易了。作为物流公司对于挂靠在公司的车辆对产权者和驾驶员是一定要严加管理,要进行定期的安全管理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对于挂靠车辆的保险一定要认真监控,绝不能出现脱保的现象,保险到期后,都是由公司垫资足额购买各种保险,这是规避风险最有效,最实际的手段。至于你说的挂靠车辆恶意跳货的事情,在实践中还是绝无仅有的。但是在长期的运营过程中,我以为,最大的风险在于车祸和货物的损失超过了保险公司最大的赔付极限的风险是随时都存在的,因为在法律的层面上,一一旦造成这种结果的出现,物流公司是要成为第一被告站在法庭上应诉的;尽管可以同时让挂靠车方也站上第二被告。可是在赔偿金还得要物流公司先行给付的。这种风险出现后,物流公司是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避免的。

9、公司破产挂靠车辆是否可以偿还银行贷款?

挂靠,实际上就是车辆的户口属于公司,一旦公司破产,这种挂靠性质的车辆也是可以拍卖偿还的一部分资产,所以说的话一般来说,如果不是对公司特别有信心的话,尽量不要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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