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如何变更上户地址?
请你携带身份证或暂住证,及车辆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身份证,将车开到武候区的车管所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即可提走车辆档案,到龙泉区上户。如果由他人代理,代理者要带身份证。
2、怎么更改行驶证地址?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
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2)车辆变更地址扩展资料
驾驶证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在国际上,对驾驶证的定义为:“为了驾驶汽车,主管当局发给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摘自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关于劝告汽车司机批准方式的最低统一规则》)
3、行驶证变更住址需要什么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变更机动车行驶证地址手续:
(一)办事条件:1、已申领牌证的机动车辆;2、查封、抵押车辆不能办理变更地址。
(二)变更地址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
(2)《机动车登记表(副表)》;
(3)《机动车行驶证》;
(4)车主的身份证明(单位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私人是《居民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或《暂住证》)和复印件;
(5)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单位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私人是《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6)一张符合制证要求的车辆照片。车辆照片要求:为左前方45度角(挂车和摩托车为左后方45度角)的带牌号照片,照片中车辆尺寸占行驶证的三分之二大小,照片反面是黑色底版的不得使用;
(7)《机动车登记证书》;
(8)变更地址时车辆需异地管辖的,由接收管辖的交警支、大队车管部门同意并盖监理章。
(三)办事机构:原发证的公安局交警队车辆管理所(验车场)。
(3)车辆变更地址扩展资料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
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全国统一。数据库能够完整、准确记录登记内容,记录办理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登记内容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登记系统应当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实行联网。
4、驾驶证如何变更地址?
驾驶证变更地址办理程序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5、我的机动车地址变了如何在网上变更?
新增机动车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联系信息使用须知
1、 新增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的服务仅限于本网站提供的信息发布需要,如需变更驾驶人、机动车登记信息的,
请携带相关证件到车管部门进行办理。
2、 信息新增人员应当确保登记信息真实、齐全、有效。
3、 本网站对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信息的新增已制定了必要的安全验证,用户需自行保管用户名及密码,本网站信息不提
供给其他第三方,如有信息泄漏或遗失造成的损失,本网站恕不负责。
4、 为了方便与您联系,使您能在第一时间及时获知与您权益相关的车驾管信息,如果您的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发生
变化,请及时登陆本系统更新。
6、机动车行驶证地址变更
你好!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根据以上规定,“想把行驶证的地址改为房子的地址”的愿望是可以实现的。
带上你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地址)证明到车辆核区车管所办理即是。
谢谢!
7、公车行驶证地址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变更地址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
(2)《机动车登记表(副表)》。
(3)《机动车行驶证》。
(4)车主的身份证明(单位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私人是《居民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或《暂住证》)和复印件。
(5)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单位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私人是《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6)一张符合制证要求的车辆照片。车辆照片要求:为左前方45度角(挂车和摩托车为左后方45度角)的带牌号照片,照片中车辆尺寸占行驶证的三分之二大小,照片反面是黑色底版的不得使用。
(7)《机动车登记证书》。
(8)变更地址时车辆需异地管辖的,由接收管辖的交警支、大队车管部门同意并盖监理章。
(二)办事机构:
原发证的公安局交警队车辆管理所(验车场)。
(7)车辆变更地址扩展资料:
不得更改行驶证地址的车辆:
1、已申领牌证的机动车辆。
2、查封、抵押车辆不能办理变更地址。
修改行驶证地址的,等同于是行驶证换证,带身份证、行驶证,然后将车一同开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前台办理就行。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外地人,那么按要求,外地户籍人士办理包括行驶证换证等大部分机动车类车管业务,是要同时提交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公安局--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变更备案服务指南
8、车辆信息变更
到原发证(行车本)的车管所申请变更手续,换发行车本,要带正你的身份证,和车的相关手续!
户口在哪就把行驶证迁到那,以后办事、验车都方便,何况你又在荥阳工作,免得来回两地跑啊!建议把行驶证变更到你户口所在地!
9、行驶证上注册的地址变更,需要重新换行驶证吗
从描述来看,“注册的地址变更”,如果在同一个车辆管理所辖区内变更的,是需要换行驶证的。如果是需要迁出车辆管理所辖区的,还需要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解释如下: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3条中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7条中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10、车辆所在地变更
机动车所在地的变更登记: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更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的;
2、机动车所有人住所的地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改变的;
3、改变车身颜色的;
4、更换发动机或者改变燃料种类的;
5、因故损坏无法修复需要更换同型号车身或者车架的;
6、因质量问题,制造厂给机动车所有人更换整车或者更换同型号发动机、车身、车架的。
二、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时分别登记下列事项:
1、机动车所有人变更后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2、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变更后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3、属于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至第六项的变更事项的,登记修理厂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4、变更车身颜色的,登记变更后的车身颜色;
5、更换发动机和改变燃料种类的,登记更换后的发动机号码和燃料种类;
6、更换整车或者车身、车架的,登记更换后的车辆识别代号、车身颜色,以及负责更换的制造厂的证明;
7、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
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四、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当日,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五、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前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并交验车辆: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确认车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准予变更;对车辆严重损坏无法行驶的,应当由车辆管理所派人确认车辆。
六、车辆管理所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完毕后持下列资料,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并交验车辆: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5、修理厂出具的证明;
6、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7、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负责更换整车的制造厂出具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资料,检验车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七、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本办法规定允许变更的登记事项以外,其他登记事项不得变更。
(10)车辆变更地址扩展资料:
车辆管理所办理转出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名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的名称、编号;
(四)转出登记的日期。
属于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还应当登记下列事项:
(一)机动车获得方式;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确认车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转出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密封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