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叫毒驾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专在安全驾驶的隐属患。“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第七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对于上述情形,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2、关于消防安全,禁毒防艾和交通安全的作文有哪些
开车陋习
开车接电话
李先生是个生意人,电话很多。几天前,李先生就因为一边开车一边接手机,被交警扣了2分。李先生说:“电话太多了,不接怕错过重要的事情。如果我用耳机接听,不知道可不可以?”
交警说,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拨打、接听手提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驾驶人,对其一次性采取扣2分的惩罚。关于用耳机接听电话,法规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根据专家的研究和实际驾驶经验,就算用耳机接电话,也会严重地分散注意力。因此,为安全着想,交警部门不提倡这种做法。
陋习二 边开车边喝水
上周二中午,一小伙子在某立交桥等红灯的几十秒时间里,从副驾座上抓起一瓶矿泉水,正欲拧开瓶盖,绿灯亮了。他将车子开动后非常熟练地丢开方向盘,打开瓶盖,然后单手操控方向盘,仰着脖子猛喝了几口。交警举起停车手势:“您开车时喝水违法了。”小伙子被处以罚款150元扣2分的处罚。
交警指出,开车时仰头喝水必然产生视觉盲区,容易造成追尾等交通事故,非常危险。道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使用电话、翻阅书报资料、观看电视等妨碍交通安全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陋习三 车内挂饰物
不少车主都知道车内不能悬挂饰物,可是很多人还是坚持认为挂小饰品无妨。
前日,孟先生被交警开了一张罚单———罚100元,扣2分。被罚原因一是孟先生没系安全带,另一项则就是在车前窗悬挂了一副纪念章。孟先生委屈极了:“挂个纪念章都要被罚?”
交警解释,按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因为悬挂在前窗、后窗或侧窗的饰物,有可能挡住驾驶员透过车前左右后视镜、前窗中部后视镜(需要透过后窗)观看路况的视线。此限制还包括透视率较差的防晒膜、窗帘等物。
3、吸毒后在驾驶车辆被抓后要判刑吗
吸毒后在驾驶车辆,如果肇事被抓,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处以版刑事处罚,可能会判刑。权
没有没有肇事被抓,对经检测确认为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进行处罚和处理;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按规定注销驾驶证。
4、吸毒驾驶营运车辆怎么处理
注销,即使以后再拿了驾照也不能开运营车辆了。
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吸版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公安机关要对本省(区、市)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对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当事人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当事人未主动申请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权
需社会戒毒三年以上,也就是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三年以上了,才可以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黄色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方可重新申领驾照。
5、交警查处毒驾如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吸食、注射毒品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但刑法并未对“毒驾”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
公安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着手建立吸毒驾驶人核查和严管工作机制,加大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染毒者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
在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环节,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比对已登记的吸毒人员信息,对申请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核发驾驶证。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在办理驾驶证补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或者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时,要严格审查比对吸毒人员信息,对发现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注销其驾驶证。
(5)车辆禁毒扩展资料
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对“毒驾”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践中,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只能依照《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吸毒行为本身进行处罚:行政拘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及强制戒毒;造成严重后果且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一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或根据不同情节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文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
参考资料
毒驾-网络
6、什么是毒驾
毒驾是指未抄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安全驾驶的隐患。“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但刑法并未对“毒驾”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在吸毒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研究表明,司机毒驾时的反应比酒驾还要慢9%。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驾驶能力严重削弱,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毒驾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及到人们的安全。
7、吸毒人员驾驶证新法规
2018年吸毒人员驾驶证新法规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明确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
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规定,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以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39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7)车辆禁毒扩展资料:
现象原因
个人心理
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部分吸毒驾驶员认为,当前公安机关对“毒驾”的查处力度远不及“酒驾”查处力度。与此同时,交警在检查中单靠肉眼难以判断其是否吸毒,正是由于“毒驾”的隐蔽性,使吸毒驾驶员抱着容易逃避交警的检查不易被查处等种种侥幸心理,从而使 “毒驾”行为呈现增长的态势。
法制缺陷
对“毒驾”处罚力度较轻。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对“毒驾”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吸毒后驾驶”没有相关的处罚依据。在日常执法中,“毒驾”行为只要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能依照 《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吸毒行为进行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且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或根据不同情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8、吸毒驾驶车辆是否够罪
我国现有抄法律法规并袭未对“毒驾”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吸毒后驾驶”没有相关的处罚依据。在日常执法中,“毒驾”行为只要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能依照 《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吸毒行为进行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且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或根据不同情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