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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车辆

发布时间:2020-08-10 07:15:21

1、车辆是否属于办公用品

车辆不属于办公用品。车辆属于固定资产,要按照固定资产来管理。
车辆可以分为办公用车,生产用车,销售用车。

2、公司办公用车什么车型最好

如果只是为了跑一些业务什么的,那么捷达,伊兰特,爱利舍,宝来,郞逸,都可以,经济还实用。

3、什么是一般公务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第七条 申报《目录》的车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告》内车型;

(二)申报企业应拥有申报车型的产品工业产权、产品改进及认可权、产品技术转让权及国内外市场销售权;

(三)申报前已经连续生产销售3个月(含)以上,并保证进入《目录》后连续生产销售时间不低于6个月;


(3)办公车辆扩展资料:

公务用车的发展现状:

中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

尤其是近几年来,公务用车已逐渐成为官员身份和待遇的象征,成为官员的隐形福利,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超标准配车现象普遍存在,公车数量严重超标,公车私用现象泛滥,公车支出费用惊人。

这不仅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成为政府管理的黑洞,更重要的危害在于由此滋生的特权意识、奢侈浪费之风已经成为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腐蚀了党和政府的执政根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务用车

4、怎样管理好一个公司的车辆

管理车辆没有最好的办法,最有最合适的办法。我建议您,对车辆管理实施(次)管理。 次管理;是现在常用的一种管理办法,他适合于大中性公司对车辆的管理。 具体实施方法;对于名牌车辆实施一车一帐的管理办法。对于其他车辆实施,分组管理(例如;小车组,货车组......)办法。 还有种就是最简单也是最难的办法;更是最古老的办法,实施车辆对口管理,谁的车谁管。也就是说,你把车分到各个组或者是科室,叫他们自行管理,规定车的耗量。其他的不管,谁弄坏了谁修。

5、十万左右的办公车辆有哪些

1.奇瑞A3(推荐)
价 格: 8.18-10.28 万元
推荐理由:作为“10万元内唯一获五星安全家轿”和“中国自主研发唯一获五星安全车型”,奇瑞A3凭借稳定的安全实力进一步树立了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奇瑞A3在高强度车身钢板、ESP防侧滑稳定系统、含侧气帘6安全气囊的基础上,还兼顾了众多细节之处的安全性,的确煞费苦心。而在一款8万元级别的车型上,我们能看到这种程度的安全水平,也实属不易。除此之外,奇瑞汽车的“快•乐体验”服务品牌还为A3提供了稳定的售后服务,4年/12万公里的保修承诺也领先于同级别车型。“科技是人类进步的原动力”,奇瑞A3与奥迪A4拥有85%的配置重合率,自然不乏高端的科技化配置。A3的行车过程有效体现了21世纪便捷的时代特征,因此也一度被称为“智能家轿旗舰”。
2.伊兰特悦动(推荐)
价 格: 9.98-12.98 万元
推荐理由:新伊兰特悦动的外型很吸引人,在以HD为原型的基础上,将其圆润、饱满的外型用简洁、明快的线条勾勒得更加富有活力、动感。悦动搭载了经过全新调校的α、β系列发动机:CVVT技术的应用在提升发动机动力性的同时,也提高了燃料的利用率,从而降低了油耗和排放, CVVT系统可以使发动机油耗降低14%以上,经过全新调校的现代悦动发动机更辅以全新调校过的变速器,实现了比目前国内在售的伊兰特节油8%的目标。
3.世嘉三厢(推荐)
价 格: 10.88-15.78 万元
推荐理由:世嘉三厢以其“型·动”魅力荣膺本届车展的“最佳(中国)首发新车”大奖,而10.88万-15.78万的价格更是进一步提升了这款车的性价比优势,也为全新的东风雪铁龙正式吹响了进军主流中级车市场的号角。世嘉三厢拥有C4 WRC闪耀赛场的运动基因,傲视群雄的动力匹配和经过全新软件升级的保时捷Tiptronic技术手自一体变速箱,充分保证了驾驶乐趣。同时,与同级别车型相比,世嘉三厢的配置更具性价比优势,不仅标配了定速巡航和限速器,同时还拥有中央集控式方向盘等且有独创性的科技配置。
4.新宝来(推荐)
价 格:10.78-14.38 万元
推荐理由:新宝来搭载的1.6L发动机是德国大众汽车最为成熟的发动机技术之一,目前配备在大众汽车多款主力车型上。技术成熟稳定、保养费用低是这款发动机的最大优势,而这正是家庭用车的必备条件。在操控方面,新宝来使用了与迈腾、速腾相同的6速Tiptronic手自一体变速箱,这款变速箱在国内同级别车中极少采用,一般都搭配在高级或豪华轿车上,其最大的特点是可以将动力完美而平顺地输出。
5.福特嘉年华三厢(推荐)
价 格: 9.09-11.19 万元
推荐理由:作为长安福特推出的全球同步战略精品小车,自上市以来得到了众多奖项,也得到了众多喝彩,凭借着出色的外形和做工水平让其销量突飞猛进,当然由于其内部空间的限制那些对于喜欢大空间的朋友不得不忍痛割爱了,但对于一些年轻时尚或者刚刚结婚的年轻家庭来说,新嘉年华是一款不可多得好车。
6.雪佛兰科鲁兹(推荐)
价 格:10.89-14.89 万元
推荐理由:科鲁兹的所有设计都是由通用汽车全球的设计中心联合开发,外形部分就主要留在了亚太设计中心,整车造型在保留传统三厢轿车所有特征的同时,更多的注入了运动轿车的视觉效果,搭载全新一代1.6升和1.8升 Ecotec DVVT发动机,都是由通用汽车匈牙利动力总成公司提供,并非由国内生产。不仅发动机的功率在A级车当中是属于最大,科鲁兹还首次在紧凑型轿车上配备通用先进的6速手自一体变速箱,既能降低油耗,还能降低噪音,让加速更强劲有力。
7.奔腾B50(推荐)
价 格:9.88-12.58万元
推荐理由:奔腾B50在产品设计方面力求带给用户更多的轻松舒适感。不仅造型富有魅力,让人赏心悦目,同时更具备宽松舒适的驾驶空间、稳定的安全保障系统以及澎湃的动力系统。奔腾B50是在马自达6的平台基础之上缩短轴距。奔腾B50的外形尺寸和内部空间均全面超越同级别车型。

6、办公用的汽车一般用什么折旧方法?

办公用的汽车一般用直线法折旧。也叫“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是指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平均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它是最简单、最普遍的折旧方法,又称“直线法”或“平均法”。

分录:
借:管理费用---折旧 XXX
贷:累计折旧 XXX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可以按照4年折旧

7、公务用车与业务用车的区别?

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两大类。
业务用车是专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指为公务人员业务活动用车,不包括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8、公务员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有哪些新的规定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 编制和标准管理
第六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
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上述配备标准应当根据公务保障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八条 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定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第三章 配备和经费管理
第九条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标准和现状,编制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
第十条 财政部门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列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预算。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会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列入党政机关部门预算。
第十二条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集中采购。
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确因工作需要超出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必须报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
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工作需要,按照程序报批后,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第十五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产权注册登记所有人应当为本机关法人,不得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
第四章 使用和处置管理
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推进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各地区应当结合实际,将各类公务用车纳入平台集中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统筹调度、高效使用,鼓励通过社会化专业机构提高平台管理运行效率。
第十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推进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公务用车应当统一标识。
第十九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相关证照档案的保存和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回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党政机关应当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
第二十二条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公务用车按照规定更新后,可以采取拍卖、厂家回收、报废等方式规范处置旧车。处置收入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
第五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统计汇总本地区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计汇总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将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和经费预算执行等情况纳入内部审计、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或者公示相关情况。
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与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交换公务用车注册登记信息、使用状态等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公务用车管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第二十五条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的;
(二)违规审批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三)违规审批未到年限更新公务用车的;
(四)违规安排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的;
(五)有其他未按规定履行管理监督职责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
(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
(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
(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界定。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各民主党派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按照本办法的原则管理。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1月6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9、办公用车辆的折旧年限是多少年

新的税法规定飞机、轮船、火车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10、适合小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总经理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各部门公务用车需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各部门的专车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 

2、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非公司人员用车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货物运送和人员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派用。公司员工个人用车或兄弟单位和个人借车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5、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6、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季度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   

二、车辆维修 

7、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每辆车每周使用洗车卡清洗车辆一次。日常车辆清洁由司机负责。 

8、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9、车辆修理一般在定点修理厂进行。    

10、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11、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维修金额过大的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12、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车辆油耗 

13、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  年平均   L/100km 

14、车辆用油统一购买,凭票(卡)加油。车辆加油必须是油票(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15、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驾驶员每月1号将车辆上月行驶里程数填报给办公室备查,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每月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票(卡)、油、里程应基本相符。   

四、奖惩 

16、下列情况下发生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 

(2)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者;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或不按指定地点停车造成车内贵重物品和现金等被盗。 

17、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销。 

18、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 

19、意外事故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受损有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20、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21、在任职期间认真工作,无违纪违规行为,能积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表现出色,安全行车一年者,由公司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奖励。

(10)办公车辆扩展资料:

车辆管理制度是为了使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应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

第十四条 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 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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