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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车辆封存

发布时间:2021-02-11 23:01:41

1、被抢车辆被封存是什么意思

等候处理

2、节假日公车封存 格式怎么写

*****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做好节假日公务车封存 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上级……要求,为切实加强……管理,在***节假日期间对本单位70%以上的公务车进行封存。党委、政府将派出检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公车使用及封存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规使用公车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年*月*日

主题词:** 公务车 封存△ 通知
抄 送:***人大,政协,纪委,存档。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年*月*日 印发
(共印:****份 )

3、法院封存的车辆可以解封吗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对法院查封的车辆进行解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释[2004]15号)

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4、车辆封存问题

尽量不要封存,买来就是开的。代步而已。喜欢自己已经拥有的多好。出租车天天开跑的路程更多,经常不使用车短时间使用对车有伤害,磨损更大。

5、公车不使用封存,对车辆需要年审吗

即使公车不使用,到年审期限,仍然需要依法年审,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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