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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车车辆监管

发布时间:2021-02-12 10:07:11

1、交警有权管理军车吗?

交警没有权利管理军车,军车由军队和武警部队管理。

我国有相关的条例规定,交警是没有权利对军用车进行处罚的,如果军车违章,交警可以让军用车停下来,在违反交通安全单上签字,但无权对军车架设员进行罚款,扣分,扣证,扣车等强制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对军人、武装警察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交由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

虽然交警没有权利对军用车进行处罚,但是交警有权利将实际情况上报部队(包括违章的车辆信息和驾驶员信息)由部队根据实际情况对违章进行处理。

军车和别的社会车辆是一样的,都需要监督,只是两个不同的处理部门,但是里面的处理方式基本上是一样的,这样可以保证平时军车高效的执行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2、部队车辆如何管理

那我就开门见山吧,休想利用百度窥探我军情报,你个网特!!

3、《军车运行管理规定》对驾驶员是怎么规定的

规定》指出,军车运行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落实军车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军车驾驶员遵纪守法教育,实施军车运行检查,维护军车运行秩序和军队声誉,确保行车安全。《规定》明确了各级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和装备机关在军车运行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军车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军车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各级军务和军事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军车运行检查监督的组织领导,督促落实军车运行检查制度,保持良好的军车运行秩序;警备部门、军车监理机构要依照相关规定对外出军车实施检查纠察和监理检查。

《规定》强调,军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军队条令条例和军车管理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准闯红灯、走禁行路、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十个不准”。军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被抄告的,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4、交警有管理 检查军车的权利吗?

按照《交通法》的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都归交警管理。但解放军和武警的车辆属于特殊车辆,不在交警的管辖范围内。部队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权归部队直接管理,由军车纠察具体执行管理任务。
交警在军警军发生事故时有权暂扣车辆,但要及时通知部队,因需要交警应部队的邀请可协同部队查处军警车。
在作战、演练及执行紧急任务时部队可以对所经路段(包括城市道路、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进行全权管制。

5、军车运行管理规定

四总部日前联合下发《军车运行管理规定》,自2007年11月19日起在全军施行。

《军车运行管理规定》共七章二十六条,对军车运行管理工作的职责、教育管理、检查监督、抄告处理、奖励与处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具体的阐释和规定,是军车运行管理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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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指出,军车运行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落实军车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军车驾驶员遵纪守法教育,实施军车运行检查,维护军车运行秩序和军队声誉,确保行车安全。《规定》明确了各级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和装备机关在军车运行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军车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军车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各级军务和军事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军车运行检查监督的组织领导,督促落实军车运行检查制度,保持良好的军车运行秩序;警备部门、军车监理机构要依照相关规定对外出军车实施检查纠察和监理检查。

《规定》强调,军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军队条令条例和军车管理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准闯红灯、走禁行路、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十个不准”。军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被抄告的,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运行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解放军报北京11月21日电/黄达青、范炬炜)

6、交警有权查军车 交警敢查军车吗

有权
1、根据抄《交通法》的规定,交警有权管理在道路上一切行驶的车辆,但军车属于特殊车辆,不在交警的管辖范围内。部队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权归部队直接管理,由军车纠察具体执行管理任务。

2、 当军车发生事故时,交警有权暂扣车辆,但要及时通知军车所在部队,因需要交警应部队的邀请可协同部队查处军警车。

3、当处在军事演习或紧急状况时,军警车辆可以临时管控交通。

7、军车管理投诉电话是多少?如题 谢谢了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 军车举报投诉电话 6839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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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军车运行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你好
四总部日前联合下发军车运行管理规定,自2007年11月19日起在全军施行。

《军车运行管理规定》共七章二十六条,对军车运行管理工作的职责、教育管理、检查监督、抄告处理、奖励与处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具体的阐释和规定,是军车运行管理的基本依据。

《规定》指出,军车运行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落实军车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军车驾驶员遵纪守法教育,实施军车运行检查,维护军车运行秩序和军队声誉,确保行车安全。《规定》明确了各级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和装备机关在军车运行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军车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军车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各级军务和军事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军车运行检查监督的组织领导,督促落实军车运行检查制度,保持良好的军车运行秩序;警备部门、军车监理机构要依照相关规定对外出军车实施检查纠察和监理检查。

《规定》强调,军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军队条令条例和军车管理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准闯红灯、走禁行路、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十个不准”。军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被抄告的,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运行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9、陆军车辆管理10个严禁

部队“十个严禁”、”八个不准“是在1986年7月3日全军端正党风、整党情况汇报会上首先提出的。 “十个严禁”内容如下 1、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2、严禁截留、挪用和私分各类慰问金、慰问品; 3、严禁下级单位向上级领导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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