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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车辆帐

发布时间:2021-02-12 10:08:30

1、账务处理:物流公司车辆过户出去怎么记账

借:累计折旧
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贷:固定资产

计提累计折旧,如果没提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借:其他应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期间如果有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计算

2、物流账如何做?

物流会计
物流会计直观得说就是你单位所有货物流动情况做具体核算与处理的会计工作,一般来说工作量与你单位货物流动量成正比,但熟悉工作后,就会感到很简单,流程化,与我们实际工作意义中的会计工作不同.

1、建立物流成本管理会计制度,在现实库存成本管理中,首先就要建立物流管理会计制度,进行物流成本核算。分别对订货费、保管费、缺货费、补货费、购买货和进货费进行定义、记录和核算。这是一项有重要意义的基础工作。只有通过对记录和数据进行处理,才能够计算出大小,根据记录和计算结果进行比较,进行科学管理。只有把物流管理会计制度建立起来,才能够搞好库存管理工作。由于我国长期沿用传统的会计制度,而物流概念接受比较晚,因此现在还没有建立起物流管理会计制度。这个工作要全国统一规范,还需要一些时日,但是各个企业可自行实施,逐步探索,取得经验。

2、将物流总费用最省作为库存成本管理的指导思想,库存管理涉及订货、进货、储存保管、销售出库四个环节,每个环节涉及不同的费用,这些费用还涉及企业中不同的部门。因此库存成本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种费用的大小应有一定的科学比例,只有这样才能使总费用最省。例如订货费与保管费之间就需要协调,这就取决于订货批量与订货批次的关系。订货批次多了,订货费用会升高;订货批量大了,保管费用就会升高。只有制定适当的订货策略,取一个适当的比例,才会使订货费用与保管费用均衡,进而影响总费用。

3、建立库存成本定期统计分析制度,在物流管理会计的基础上,应当定期地对库存成本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分析,一般一个月一次,到了月末,把本月发生的各项成本统计出来,并且求出总成本。然后进行分析,分析方法与一般财务分析一样,主要包括:①成本时间比较分析法。如本月与上月比较,今年与去年同期比较,从变化趋势分析原因;②成本结构比较分析,比较各部门、各班组和各项目发生的费用,考察各单位的管理措施和管理水平。经过比较分析,找出经验和教训,制定今后的工作计划。

4、 零库存指导思想,生产企业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库存成本,必须树立零库存思想。实施零库存的根本途径就是实施准时化作业,例如准时化采购、准时化生产、准时化配送、准时化销售等。准时化的思想就是只在需要的时候把需要的品种和数量送到需要的地方。有关零库存的学习将在最后提

3、物流怎么做账

物流公司的帐务主要是成本核算,其成本主要有:
1、油
2、维修
3、车辆应交的各种税费、保险等。
4、人员工资等
5、运输途中的费用

4、【物流公司的内部帐怎么做?】

所谓内部帐的意思估计是指公司所有实际发生的业务,包括收入和支出内。
你们老板一定容有部分业务没有让代理记入账目,那么你手上的就属于账外账,是非法的,有税务风险。
你们公司就你一个财务人员,那么对外来说你就是那个出纳,对外宣称你只管现金银行收付,不做帐,出纳的现金银行日记账数字必须跟代理会计的帐对上。
所谓的内部帐则必须要囊括所有的实际发生业务,收入包括开票的和不开票的,费用包括入账的和不入帐的,把各笔业务按照会计科目分别归类入帐,月末老板是要你出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的,或者会问你一个月下来实际的利润有多少。
PS:外单位开具给你们的增值税发票一定全部交代理会计入账,不入帐是会被查到的。总之这个差事不好干。

5、你好:请问物流公司购买车怎麽入帐,分录。谢谢!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等

一并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6、物流公司的帐怎么做

一、物流公复司属于物流行业。制
二、物流成本核算贯穿于企业整个物流活动的全过程。由于企业的物流活动包括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多个环节,决定了企业物流成本核算必然包括以下内容:
1、仓储成本核算。
2、运输成本核算。
3、配送成本核算。
4、物流包装成本核算。
5、装卸搬运成本核算。
6、流通加工成本核算。
7、物流信息成本核算。
8、其他物流成本核算。
三、月末结转
1、结转各项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期间费用的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3、成本支出的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
4、税金的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所得税

7、物流公司挂靠车辆该如何入账

1、取得挂靠车辆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付款--挂靠车辆收入

2、代扣税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挂靠车辆收入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3、代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借: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4、收取挂靠管理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挂靠车辆收入
贷:其他业务收入--挂靠收入

5、支付挂靠车辆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挂靠车辆收入(收入-代扣税金-管理费)
贷:现金等

8、物流(交通运输业)会计做帐流程

物流(交通运输业)会计做帐流程,主要是成本核算,其成本主要有:
1、油
2、维修
3、车辆应交的各种税费、保险等。
4、人员工资等
5、运输途中的费用
要:针对物流企业流程,将有关会计分录整理如下: 一、实收资本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各股东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设置一下明细科目: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 ...
针对物流企业流程,将有关会计分录整理如下:
一、实收资本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各股东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设置一下明细科目: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入。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根据需要可设置三级科目,货运收入/其他收入)

另外,总站对分站之间可以设置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科目,以反映总站与分站各项营业收入的解交和结算情况。 收到分站交来运输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
根据分站编制的营业收入日报定期汇总确认营业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预收账款---**
完成运输任务,结算多退少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核算客运服务/包装物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技术转让/车辆修理/材料销售等其他收入并按其设置二级科目。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月末将本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帐户无余额。 物流企业的几项具体业务的税务分析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还存在其他相关业务的运作,对于这些业务的运作,当然也就涉及到税收问题,在这里我们仅将其中的几项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涉税事项拿出来进行讨论。
一、挂*经营的税务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人们的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也越来越多。如采用供车形式经营,部分小汽车出租公司、汽车运输公司等单位(以下简称公司)将本单位的运输车辆作价后给本单位的司机或社会人员(以下统称司机),分期向司机收取车辆的价款和管理费,收清车辆价款后虽然车辆的所有权转归司机所有,但车辆牌照、营运证、线路牌等仍属公司所有,并仍由公司统一承担缴纳各项税、费的义务和其他法律责任。对于这类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78号)明确,公司将运输车辆作价后给司机这种行为的本身不在于卖车,而是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措施,公司与司机的关系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因此公司的供车行为,并不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而属于出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供车行为按租赁业务征税。 如果个人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购买或租赁集装箱运输卡车(以下称集卡车),挂*在租赁公司名下,利用拥有(包括购买、或租赁,下同)的集卡车以租赁公司名义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租赁公司及其在外县、市的分支机构为拥有集卡车者开具运输收入发票,并按开具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应当如何征收营业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292号)明确,要根据当事人所从事的经营业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拥有集卡车者属于租赁公司的内部职工,其从事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以租赁公司为纳税人,拥有集卡车者不是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纳税人。如果租赁公司在外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则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营业税由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如果不符合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则由租赁公司在租赁公司机构所在地缴纳。至于租赁公司向拥有集卡车者收取的管理费,属于内部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出租运输工具的征税问题 对于提供运输工具的租赁收入的征税问题也存在具体规定,如果是一些位于中国境内并注册登记的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出租给境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取得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这里就存在一个政策变化问题,税制改革前,根据原营业税制规定,来源于境外的营业收入免征营业税。但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此项免税规定已经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6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出租给境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船舶出租的劳务发生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三、对于跨地区运输业务的征税问题 运输业务没有地域的限制,但是,税收却存在地域的规定和限制。对于单位和个人将运输经营权承包租赁给他人,应如何确定纳税人和纳税地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78号)明确: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运输经营权承包租赁给他人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里的"机构所在地"包含以下涵义:(一)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为税务登记所在地。(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为其驻地;个人为其居住地。根据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一切从事交通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向其单位驻地或个人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车辆通行费以及拍卖机动车牌照和公交线路运营权的征税问题 对于车辆通行费的征税问题,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39号)明确:其一,自2000年10月22日起,凡交通、建设部门贷款或按照国家规定有偿集资修建路桥、隧道、渡口、船闸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收费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缴纳营业税。此前,已征的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的税款不再补征。其二、凡国内外经济组织设立公路或城市道路经营企业收取车辆通行费,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交通或建设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收费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缴纳各项税收。 至于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国税函[1995]156号文件明确,由于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这两种行为均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而不征收营业税。
五、对于联运业务营业税处理 对于物流企业从事的联运业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明确: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索道运营的征税处理 对设在旅游景点为旅客观光提供服务的索道运营营业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索道运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6号)规定,根据现行营业税条例及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在旅游景点为旅客观光提供的索道运营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应按交通运输业适用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运输成本的管理的管理与核算 运输成本项目
1/直接人工:支付给营运车辆司机和助手的工资,包括司机和助手随车参与本车保养和修理作业期间的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性奖金,以及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直接材料:燃料/轮胎
3/其它直接费用:保养修理费/折旧费/养路费其它费用(车管非行车事故损失车辆牌照和检验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洗车费过桥费轮渡费司机途中餐费行车杂费等)
4/营运间接费用:基层单位为组织与管理营运过程所发生的,应有各类成本负担的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修理费/保险费设计制图飞/实验检验费等。

9、运输公司租赁车辆的账务处理?

这是两个业务种类,一个租赁业务的确认,一个是销售收入的收入
租赁要判断是经营租赁(租金直接计入营业成本),还是融资租赁(付租金计入长期应付款,且每月按自有固定资产每月计折旧计入营业成本)
收入按实际发生情况,确认收入就行了。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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